男人起身,双臂撑在欢色两旁,长发上黄金做的流苏发饰在闪电中格外刺眼。 “说,说你是本公子的奴才!” 欢色蹙眉,将嘴里的血咽下去,抬手将他推开了。 男人被推开也不生气,“你说你,伺候一个老女人有什么好的?本公子不过二十芳华,正是最好的年纪,定然会好生对你的。” 他随便拉过来一把长椅,双腿一搭,直勾勾的看着欢色。 “你虽说喜欢女人,但本公子功夫了得,你试过一次后,定然会喜欢的。” 他笑的得意,“和本公子在一起的人,没一个不夸本公子的,你也一样。” 如今欢色若不经风,看上去很招人疼,他心里直痒痒,越看越想要。 “本公子是断袖不假,但对喜爱之人从来不会藏着掖着,你只要跟了本公子,就是本公子最喜爱的奴才,天云殿那个老女人定然不会再欺负你。” 他第一眼见到欢色就肯定,他一定是个极好的奴才。 还是个高大、结实、狠厉、强悍的好奴才…… 黑暗里,看不清男人的脸,只能听见金银碰撞的声音。 他一动就能听见,非常刺耳吵闹。 欢色唇角紧抿,双眼渐渐冰冷,“滚。” 男人不退反进,抬起他的下巴,痴迷道:“你这声音真好听,非常适合叫……” “嘭!” 话还没说完,男人直接被欢色扔了出去。 欢色缓缓坐起来,凶狠的眼极度骇人。 男人后背重重撞在了地上,摔得一阵金银撞击声,抬眼看见他藏在黑暗中恐怖的眉眼,心跳的厉害。 “你这奴才真会勾人,本公子的心都……” 欢色目光一沉,单手抓裂床柱,将木刺射向他。 男人没料到欢色还能动内力,一愣,没来得及躲。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身影出现,抱住他快速后退。 他们刚离开,原来的地方就被数个木刺射穿了。 男人深深咽了一口唾沫,“你是本公子见过最强大的男人,本公子一定要得到你……” “沈有钱。” 男人身后的人突然开口,“画意把我们的人杀光了,她怕是马上就要发现你可。” “操!” 一听画意,男人浑身一抖,“这个狗女人上一次差点把本公子给阉了,赶紧走,赶紧走!” 他抱住身后男人的腰,狠狠的警告欢色。 “欢色,本公子警告你,你是本公子的奴才,不准让其他人特别是烈九卿给你烙上主人印!” 凉城可是很讲究的,一烙上主人印,在主人玩腻丢弃前,奴畜都是主人的私有物。 届时,任何人,哪怕就是城主都不能私自抢夺占为己有,必须要经过主人同意去除主人印才行。 十岁那年,欢色就是奴畜了,不过卖身契似乎在他自己手上。 这些年虽然他跟着水娇娇,也一直没有主人印就是没认主呢。 水娇娇都搞不定的男人,他心向往之。 他是励志要征服欢色这奴畜心的男人! 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给钻了空子! 突然,一道冰冷的视线射了过来,他浑身一抖,连忙催促道:“快!被发现了!”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画意就解决了外头的黑衣人,全都头身分离。 她留下了最后一个黑衣人,锋利的剑刃刺在他的舌头上,让他不能咬舌自尽,也让他疼的浑身哆嗦。 黑衣人不肯说,画意的剑刃一斜,隔开了他半边嘴。 雨水浇灌,疼的他哀嚎出声,他满眼通红的拼命点头。 画意剑一用力,他嘴以上的头全被割掉了。 她抬头,听见一阵风吹金银的声音。 房间里,欢色坐在床边,手掌放下自己的后颈微微摩挲。 一双眼,隔着墙壁,在看烈九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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