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摄政王是前朝太子,这是秘闻,而龙傲风是前任摄政王的遗孤。 二十年前,摄政王府一夜之间满门被灭,只有他活了下来。m.biqubao.com 他当初只有四岁,什么都不懂。 皇帝心痛摄政王多年辅佐,赐他为忠义亲王,世袭,龙傲风就成了亲王府唯一的世子,更是备受皇上恩宠。 只是这些年,龙傲天一直不肯受封亲王,皇帝又惯着他,以至于如今成了只会吃喝玩乐的第一纨绔,很多时候简直就是无法无天,皇帝都十分头疼。 烈九卿在京都很多传闻,很多都是他传出去的,一个比一个难听,甚至他还扬言要睡她。 龙傲风见烈九卿低眉顺眼不理他,咧嘴一笑,手一抬,折扇挑起了她的下巴。 烈九卿想甩开,奈何如今身份,还算恭顺。 “啧啧啧,你这小丫头长得真丑,不过这皮肤还真不是一般的好,比皇家贵女还要好……” 说着说着,龙傲风就凑近了看,“你这眼睛还真是好看,长在这么一张丑脸上,真可惜。不过,你这皮肤和嫩豆腐一样,不错。” 他正要动手捏捏,烈九卿立刻后退了一步。 “世子爷,奴婢惶恐。” 没摸到,龙傲风怪遗憾的,“惶恐什么惶恐?本世子长得这么好看,又不是你这么个丑八怪,你怕什么?” “……” 龙傲风盯着她的目光太诡异了,烈九卿后背寒毛都竖起来了。 突然,她想起来,龙傲天有个全秦国都知道的怪癖,那就是他特别喜欢白的人,越白越好,无论男女老少! 他不会是个变态吧? 而且,她已经抹了一整盒粉,黑了不少了! 烈九卿正想着要不要立刻跑路,龙傲天抓住她头发上的鬓角,拖着就走。 “你虽然够丑,但本世子还是喜欢你,你以后就跟着本世子吃香的喝辣的吧,放心,本世子绝对会比太子府对你好的。” 烈九卿头发被拽的生疼,她挣扎了几次,忍着脾气温声说:“世子爷,奴婢长得丑,入不了您的眼的……” “没关系,你虽然丑,但底子好,本世子不介意养养你,万一养着养着你长开了呢?” 烈九卿头发快被拽掉时,龙傲风已经带着他离开了库房,没了侍卫监视,她也不用忍了。 她指尖一动,一根金针落在指尖,下一刻,直接刺进龙傲风的后颈穴道。 他双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烈九卿踢了踢他,见他没了反应,她摸了摸自己的头发,疼的浑身一哆嗦。 “死龙傲风,下这么重手,年纪一大把还娶不到媳妇,真活该!” 张嘴闭嘴就是丑,哪家姑娘能受得住。 她真是脾气好,才忍到了现在。 烈九卿准备离开时,低头看见龙傲风白净俊郎的脸,漂亮的桃花眼露出不怀好意的狡黠来,缓缓掏出了金针。 “让你肾虚、肝虚几天,尝尝脸又黑又黄变丑的滋味!” 心情舒畅后,烈九卿立刻换了个脸,顺便涂黑了不少,防止在被认出来。 很快就有下人发现龙傲风昏迷,一时间太子府人仰马翻。 云夜此时正在书房,内侍正禀告陈白莲的事,“殿下,烈夫人过来见太子妃,似乎是因为烈七小姐的事……” 闻言,云夜瞳孔微眯,缓缓站了起来,“走,去看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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