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秦家村发生了一件大事,白大人做主,彻底将大大槐村秦家军合并成一个村,由秦家村的村长管理和安排人住进去。 “春兰姐,你这白大人是咋想的,将大槐村与我们归纳成一个村做甚,我这一个村都都顾不过来呢。” 秦福林和秦老太,以及村里几个年轻的小伙子,一边在大槐村溜达着一边抱怨。 秦老太倒是没啥感觉,反正又不归她管。 “福林,这凡事有利也有弊,将大槐树合并到我们秦家村来是麻烦一点,但也有好处呀,你看这些水田这些山林这么肥沃,赶紧好好打理还怕没有收成吗?” 秦福林点了点头,是这个理,只不过眼下这些田地该如何分,倒是一个难题。 这白大大也真是的,当甩手掌柜是这么当的吗? 居然将事情全盘交给他来分配,他又不是县令他咋知道怎么分配? 乐妞儿在秦老太的怀里一脸好奇的张望。 不得不说,这白大人的作风还真是炸裂,又放了一个村的人不说,还将那个村全部划到田家村了,这放在哪里都是相当炸裂的存在。 他们一行人走到村尾的时候,在看到灌木丛里堆着那一堆白色的东西时,那女儿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她挣扎着想要下地去一看究竟! “哎呦,乖宝,你慢一点!” 乐妞儿因为挣扎的厉害秦老太差点抱不住他,只能将她放在地上。 她脚一沾地,就摇摇晃晃的往那一堆白色石头上走去。 红哥儿赶紧拉着她让她慢慢带了过去。 等她彻底看清楚那一堆白色的东西是什么时兴奋的脖子都红了。 硝石! 居然是硝石! 你怎么会这么多硝石? 要知道硝石这个可是好东西,炎热的夏天,他是制冰最必不可缺的东西。 除了制冰之外,还可以制作火药,还能治病呢。 “咦,这个什么东西,怎么有一股味?” 秦福林嫌弃的眼了眼鼻子,这个石头该不会是他们从茅坑里挖出来的吧? 怎么一大股茅坑的那种味道呢? “奶,要!” 乐妞儿话一出,现场瞬间安静下来了。 秦老太一脸不可置信的挖了挖耳朵:“宝~宝啊,你刚才是在跟我说话吗?” 乐妞儿翻一个白眼:这里难道我还有第二个奶奶吗? 秦老太兴奋的直接在原地转圈。 天哪,她没听错吧?,她孙女会讲话了,而且一说就是两个字! 最最主要的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居然叫她耶。 “奶奶,乐妞儿想要这些石头!” 好哥儿刚才就觉得这一堆东西有点眼熟,可似乎在哪里见过? 但这回他终于想起来了,这堆石头不就是老爷爷神仙基地里用来种花的那一堆吗?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给给给,等一下让你爹扛家里。”秦老太一口答应下来,别说只是要一些破石头,就算要她的命,她也毫不犹豫的给她了,更何况现在只是一堆,破石头而已。 秦老太让秦老四将这些石头全部搬回家后,与秦福林继续在大槐村逛着。 他们对着山脚下那一片肥田一头莫展,去大槐村里的田一来就比秦家村的多,而且都是水田,是难得的好田,只不过眼下如何分配,还是一个问题。 而且秦夭夭的注意力却不在水田上,她注意力全部在山脚那一片绿色的东西上。 如果她没有认错的话,那是一片仙人掌吧? 就很奇怪,大槐村怎么会有仙人掌? 不过看到仙人掌她倒是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挣钱法子。 她可以养胭脂虫啊! 胭脂虫可是制作口脂的重要的东西。 家里,二伯在村里教书,每个月有一两银子的收入。 三伯娘跟三伯,两个推着小摊走街串巷的卖卖点心,卖糕点,每个月也有一定的收入。 她爹爹和翰林叔叔走镖和贩卖皮子,也是有收入的。 他娘亲现在帮县城布庄老板刺绣,按件计费每个月也有几两银子收入。 现在家里唯一没有收入的,就只有表叔他们一家了。 尤其是表婶,虽然她心眼没那么小,可看到家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计,每个人都有收入,她心里还是会不平衡的。 而大槐村这里有仙人掌出现,就表示这里的土地适合种植仙人掌,养活了仙人掌,就可以养胭脂虫,她再从来空间里找出一份制作口脂的方法交给刘秀桃,既然刘秀桃就有事情做了,有了事情做就可以挣钱了,她以后就不用这么自卑了。 打定主意后,直接想要伸手想要将仙人掌揪下来一片放在空间里养着。 “妞儿,不能碰,它有刺!” 秦老太纠结的声音已经来不及了。 她的小胖手刚碰到仙人掌,就嗷的一声叫了出来。 她忘记了仙人掌有刺。 这不小胖爪上五根小指头有三根,上面扎着刺呢。 这可把她疼的眼泪都飙出来了,举着小手泪眼汪汪的看着奶奶。 秦老太也是心疼不已,她一把将乐妞儿抱起来,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小心翼翼的给她拔着手上的刺。 “你说说你呀,干点啥不好,非要碰那个有刺的东西哟,你看吧,疼了吧?”秦老太一边说这乐妞儿一边小心翼翼的给她拔掉手上的刺。 红哥儿你的嘴看着肉妞儿,疼的呲牙咧嘴的,转身拿一把斧头出去。 这该死的草,居然敢蛰伤了乐妞儿,他完了了。 红哥儿让你三更死,绝对不能让你活到明天。 “啊啊,要”乐妞儿看着那个小屁孩拎着斧头,就知道他要干嘛,赶紧出声,阻止了他。 “啊啊,要要。” 那你也看到红哥儿还是一副想要将那一簇仙人掌砍掉的表情,他赶紧从秦老太在怀中挣扎出来,伸着手让红哥儿抱她。 红哥儿看了一眼直接将斧头丢了,上去一把抱住小胖妞。 看到红哥儿脸色臭臭的,赶紧抱着他的脑袋在他脸上糊了好几个口水印,才一个他从一脸阴沉走到了晴天。 等到他们回去的时候,红哥儿还是拿着菜刀去砍了几片仙人掌用,一根草绳串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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