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流逝,又来到了九月初七。 今天可是个大日子,因为乐妞儿满周岁了。 今天不但是乐妞儿的周岁,也是红哥儿八岁的生辰。 一大早秦家就开始准备起来了, 他们昨天就在黄屠夫那里订了一头猪,今天一大早就赶过来了。 这会子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大肥猪发出一声凄惨的叫声后,就结束了他的猪命。 紧接着烧开水,将开水慢慢浇在猪身上,一边淋一边刮。 很快,一头猪就被他们收拾干净了。 接着开膛破肚,王大娘自觉的拿过水桶,将内脏挑到河边去清洗。 至于分解猪肉,那是大老爷们的事了。 村里几个妇人也早早过来帮忙了。 这边洗菜,那边洗碗,每个人都各有分工。 这不仅仅是乐妞儿满月,也是今年他们劫后余生的庆祝。 乐妞儿和红哥儿早早就被秦老太哥们打扮起来了。 乐妞儿穿着一身红色的绸缎衣服,头上扎着两个小揪揪,脖子上带着一银打的长命锁。 双手各带着的一个银镯子,镯子下面还吊坠着三颗铃铛,一动一响甭提多好听了。 脚下则穿着一双秦老太亲手做的那个小鞋子,鞋子上面还镶着,一颗打磨过的小桃子核。 至于红哥儿,今天也是穿的一身宝蓝色的衣裙,头发用发带扎起来,只是很简单的装扮,对称的红哥儿越发精致。 乐妞儿,看到红哥儿的瞬间,花痴属性立马又犯了。 她伸手让红哥儿抱她,然后再她脸上吃了好几口豆腐,糊了他一脸的口水 惹得秦老太在这边笑到不行,同时也冒出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要不以后,让这两个孩子成亲算了。 只是这个念头刚出,她就把自己吓了一跳, 恼恼的打了往自己头上打了一巴掌。 脑袋里想啥呢,乐妞儿才满岁呢,而且小七的身份,他们也高攀不起。 “呀呀呀,让我来看看这个胖妞儿,胖了没有呀?” 门外传来一个讨厌的声音,准确来说是红哥儿讨厌的声音。 “白大人来了,快请屋里坐!” 秦老太听到声音赶紧抱着乐妞儿出门了。 “哎哟,我来抱抱这个胖妞!” 白澈云看到乐妞儿瞬间眼前一亮,伸手将乐妞儿抱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长命锁。 “胖妞儿,喜不喜欢?” 乐妞儿一伸手将长命锁抓了过来,紧紧抱在怀中。 “大人,这万万使不得呀,这太贵重了。” 秦老太看到那一根长命锁,吓了一大跳,连忙出声道。 天呐,那可是纯金的长命锁啊。 看这造型形状,但是重量不少于30两。 “这有什么使得使不得的,这是我送给乐妞爱的生辰礼物。” 紧接着,他又拿出一块上好的玉佩递给红哥儿:“呐,你的生日礼物!” 红哥儿看到他那张臭屁脸,心里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想接的。 不过,乐妞儿倒是看到那个玉佩之后,眼睛刷的一下就亮了。 “啊!”,啊摧枯拉朽,。我, 伸着手就想将玉佩抓过来,他可不管是送给谁的,他喜欢就要拿过来玩。 等玩腻再还给她 反正她现在是小孩子,随自己的心性来。 这边白澈云一边抱着乐妞儿逗着红哥儿一边跟秦老太闲聊。 这时,门外又来贵客了。 “将军,你回来了,快里面请!” 白澈云一听到裴将军三个字,眉头立马就皱了起来。 他怎么来了? 那他已经知道了眼前这个臭小子的身份了吗? “秀才媳妇,你起了吗?” 一大早,姜茶刚起来,就挺见门外有人喊她。 她走出来一看,是村长家的儿媳妇秀云。 姜茶疑惑地开口:“秀云嫂子,这么一大早的是有什么事吗?” “我家公爹差我过问你你一声,今天赶集,你要去不。” 姜茶听到今天赶集,原本还睡眼朦胧的眼唰的一下就亮了,连忙应道:“要要要,你等我一会啊,我去收拾点东西就随你去啊。” 说完也不等秀云反应过来,飞快的跑回屋里拿起背筐,将半干的狼皮和挖来何首乌放进筐里,又从空间抓了两根品相较好的何首乌一块放了进去,再上面盖了几把草药之后,背起背筐就往外走。 刚走到门口,突然想到了什么,洗了两个野果去了里屋。 “我今天去赶集,你先吃两个野果垫垫肚子先。” 姜茶将野果递给温晏,又转头看了一眼地上因为昨天疯的太厉害到现在还没睡醒的三个下家伙。 “厨房还有肉,待他们醒了就让他们先吃点肉垫垫,别让他们出去,我昨天看到温林了,我怕他会对孩子不利。” 温晏盯着姜茶那喋喋不休的小嘴,脑子冒出一个荒唐的想法。 “这柔软看起来很好吻!!” “我跟你说话你有没有在听?你在想什么?” 姜茶见自己讲了半天,可某人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眼神直勾勾盯着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 “咳,没…没什么…。” 温晏轻咳一声,有些心虚的偏了偏头,不敢直视姜茶。 姜茶疑狐地盯了他一会,没什么耳朵红个什么劲? “我刚才跟你说的你听到了没?” 闻言,温晏的耳朵更红了:“咳,有点没听清,你可否再重复一次?” 姜茶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给他:“我说厨房有肉,还有我看到温林了,别让他们出去,怕温林对他们不利。” “温秀才,这回听清楚了没有?” 姜茶说完,眼神直直地盯着温晏,大有种但凡温晏说出一个“没有”就把他掐死的架势。 温晏一双漆黑带着某种情愫的眼睛看着姜茶,声音低沉地开口:“听见了,秀才夫人。” 姜茶看着双臂眼睛,不知怎么的,脸上一热,慌忙扔下一句“我先走了,你看好孩子”之后急忙窜了出去。 温晏偏着头看着姜茶慌乱的身影,低低地笑了一下,深谙的眸底压抑灼热:“我不管你是谁,既然来了,就别想走了。” 另一边,姜茶被温晏的一句“秀才夫人给撩的脸红耳赤的,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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