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在草原的日子是快乐的。 没有在京城时那么多的事要做,每日里领着小桃华打马阴山,领她看富贵人家的住处,也领她去体会牧民的生活,听老一辈的牧民将从前的生活。 那是从不曾有人和她讲过的。 她也才知道,草原的女人以前是被作为会干活的礼物存在的,她们还没有成年,就要陪许多许多的男人:部落首领、尊贵的客人、自己的丈夫。 “为什么?”小桃华发出疑问。 “因为我们的祖辈就是这么过来的。”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和善地笑着,“女人是没有地位的,女人就是干活和生孩子用的。” “为什么?”离开牧民的帐篷后,小桃华又问林立。 “因为权利在男人手里,制定规则的人是男人。”林立回答道。 “可爹爹也是男人。”小桃华道。 林立明白小桃华的意思。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林立以圣人的名言为开端,“爹爹爱你们的娘亲,也爱自己的女儿。 爹爹希望你们的娘亲和你们有尊严地活着,不会作为任何人的依附品。” 小桃华低头想了一会,又抬头道:“可男主外、女主内。” 林立低头温柔地看着小桃华:“习俗上是如此。 但就如你的母亲,她能作为启明先生存在,难道也要因为女主内这三个字,就要放弃成为阴山大学的先生,只能回到宅子里管理家务吗? 你可能觉得管理内宅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家和万事兴,总要有人管家的。 自然,管家也是一门学问,也很重要,但,爹爹问你,刚刚那位奶奶,年轻的事情,每天要早早起来准备一家人的饭菜,还要和男人一起放羊,还要…… 小桃华,那是管家吗?她做了那么多的事情,那些事情换成银子,足够养活她自己了。 可为什么她没有自由,没有尊严,还要男人吃了饭之后才能吃残羹剩饭呢? 因为……她的生活就是那样,她周围的人都告诉她,女人就该是那么生活的。 没有人告诉她,女人也是人,女人和男人一样应该有尊严,也可以有尊严地活着。” 林立话题一转道:“爹爹在大原做的事情,你知道吧。” 小桃华道:“是给女子分田的事情吗?” 林立点头:“是的。小桃华,你知道爹爹为什么要给女子也分田吗?” 小桃华摇摇头。 林立道:“爹爹在大原,遇到了这么一件事。一对夫妻,丈夫病故,只留下妻子和一个女儿。 丈夫还活着的时候,按照大夏的律法,他们家里也分得了土地。 但丈夫病故了,族里就以这个家庭没有男丁的缘由,强行将土地充公。 又以族里的名义,将这对母女发卖。” 小桃华听到这里,睁大了眼睛:“发卖?” 林立点头:“是的,就是族里的男人们,以这个家里无后为由,强行将夫妻俩居住的房子也收回了。 且又以族里的名义,将这母女两人卖掉。 你觉得震惊,觉得不可思议,觉得怎么能这样。 但事实就是如此。因为女人嫁人了,就是夫家的人,夫家可以决定女子的命运。 女儿,长大也是要嫁人的,所以上不得自家的族谱,自然也算不得自家人,卖了就卖了。 你听着很生气?因为你身边没有这样的。但百姓们的日子就是这样的。 女人,没有地,没有经济收入,没有出嫁前依附着父兄生活,出嫁了要靠丈夫和儿子。 所以,渐渐地,女人就失去了地位,也就失去了尊严。” 林立停顿了下,等着小桃华慢慢消化这些,过了一会才接着道: “自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这样的,但达官贵人家里的女眷,也不见得能逃过这些。 你刚刚看到的那位老奶奶,她年轻的时候,父亲也是草原的贵族,但她仍然会被作为礼物,去陪与他父亲地位一般,或者地位更高更尊贵的客人的。” “她若是不愿意呢?”小桃华问道。 “不愿意?”林立反问道,“小桃华,你看草原的烈马,天生是愿意被人骑的吗? 人们训马是用什么?鞭子、棍棒,甚至是匕首,用一切方法让它臣服。 不能为人所用,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人或者会怜悯,但也就只能怜悯万千烈马中的一二。” 小桃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林立又领了小桃华去看羊毛厂、玻璃厂,看阴山的居住区,已经收割后的田地,还要早早就收割储存的牧草。 给她讲草原的北边都有什么,那些东西是从草原西边运过来的。 领她看蒸汽机车是怎么制作的,用油的发动机是什么样的。 草原里的新鲜事情太多了,都是小桃华在京城里没有接触过的。 又领她看枪支弹药火炮,给小桃华讲曾经与北匈奴、斯拉夫人和突厥人的战斗。 曾经的战场早已经重新成为葱郁的森林,广袤的草原,然而树木被烧灼的痕迹仍然存在。 林立也给小桃华讲什么是“两脚羊”,什么是打秋谷,为什么会出现战争。 也领着小桃华去看热闹的集市,去听集市的说书。 每天小桃华都有收获,有收获的同时,也会有疑惑。 她会拿看到的和以前的生活做对比,会拿娘亲与京城的贵妇对比,也会想到自己。 在本来该天真烂漫的年纪里,小桃华早早地成熟了。 “二郎,给小桃华说这些,是不是早了。”晚上无人的时候,秀娘担忧地对林立道,“刚刚我送孩子们睡觉的时候,小桃华好像有话要和我说。” 小桃华欲言又止,秀娘也不敢问,她怕小桃华问她能不能留下,她却无法给出答案。 “我最多还能在草原呆半个月。”林立道,“我想和陛下说,以后小桃华在阴山半年,在京城半年。乘坐火车,十天也就从阴山到京城了。” 秀娘脸上露出喜悦:“陛下会同意吗?” 林立道:“现在不是陛下同意不同意的问题,是小桃华什么想法,或者说,怎么才能说服小桃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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