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枭雄_第1007章 顺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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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娘觉得现在的日子很充实,她很喜欢。
  比起打猎,她更想要早一点看到蒸汽机车在草原上跑起来,最主要的是她舍不得把小桃华和玉瑶都留下来。
  提起蒸汽机车,林立也叹口气:“唉,哪壶不开提哪壶。我不想早点把蒸汽机车做出来啊,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秀娘道:“难得清闲下来,你陪着女儿们几天。”
  林立狐疑道:“小桃华怎么了?还是玉瑶?”
  秀娘笑起来:“怎么也没怎么着,就是想你了。”
  林立松了口气:“差点吓着我。你先看账本,我看女儿去。”
  也没有着人通报,直接去找女儿。
  下午这个时间,是嬷嬷们教小桃华学规矩的时间。
  林立几乎没有白日里回来的时候,回来的时候,整个前院安安静静的,后院里似乎很是热闹。
  林立无声地绕过去,就见到后院库房的大门大开着——这个库房里装的都是夏云泽赏给小桃华的东西,清单秀娘誊抄了一份,库房钥匙在嬷嬷手里。
  院子里一个大箱子打开着,嬷嬷正领着小桃华辨认首饰上的玉石珠宝。
  小桃华手上是一串佩戴在头上的首饰,上面不但有红绿色的宝石,还有蓝色的羽毛一样的东西。
  “大小姐看这蓝色的点翠,是翠鸟脖子上的羽毛,要从活的翠鸟身上剪下来的,颜色才久经不褪。
  大小姐看,对着阳光啊这颜色多好,我给大小姐带上瞧瞧?”
  小小的被打扮起来的女孩子,带上这般贵重的首饰,立刻就有了大姑娘的模样,尤其是摆出端庄的样子的时候。
  丫鬟也围过来笑着赞叹:“咱们大小姐就是国色天香,天生的美人。人都是人要衣装,带了首饰才好看。
  我看呢,是首饰带在咱大小姐头上,被大小姐趁着才漂亮呢。”
  另一个丫鬟举着铜镜,给小桃华看,小桃华对着镜子欣赏了会头上的首饰,问道:“我娘有吗?”
  嬷嬷笑道:“夫人的首饰啊得大将军送的。”
  小桃华扬起丽脸问道:“我不能送吗?我想将这个头饰送给娘。”
  嬷嬷惊讶了下,半蹲下来夸奖道:“咱们大小姐好孝顺啊,有好东西就想着夫人,夫人知道了一定开心。”
  忙将首饰盒拿过来,卸下这个首饰,小心地放在盒子里:“大小姐,咱们先认识认识这上边的宝石。”
  林立唇角扬起笑来,这几个嬷嬷丫鬟,还很是尽心尽力的。
  陛下送的人,还是信得过的,就像风府、崔亮。
  林立没有打扰小桃华的学习,回了自己的书房。
  哪里有真正没有事情的时候,只是看你人懒不懒,只要想做,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
  打猎终究没有去成,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
  第一批字典正与完全印刷成也装订成册了,为此林立专门举行个仪式,对所有参与编制字典的文人们进行表彰。
  军队中排长级别以上的官员全都前来参加,学堂里也选择了好几个代表,大部分都是部落首领的子女。
  阴山各个部门的负责人也全都参加,就连崔巧月也被特别邀请到了。
  欧阳若言主持,少傅大人讲述了字典编制过程的艰难,取得的巨大成功。
  林立亲自表彰,全是真金白银的物质奖赏。
  之后所有在场的人每人都得到赠送的一本字典,第一批印刷的其余字典全部打包。
  也到了吕仁浩离开的时候了。
  来的时候,吕仁浩带着浩浩荡荡的车队,回去的时候,车队不减反而增加。
  林立财大气粗,足足装了二十两马车的玻璃。
  这些玻璃按照现有工艺和考虑到的运输,切割成完全一样的尺寸,以羊毛间隔开。
  林立亲自送吕仁浩返回大夏边关。
  这条往返边关与阴山的路林立走过几次了,然而这一次是最慢最悠闲的,堪称度假。
  马车拖着玻璃在草原上行走,速度着实慢得很,白日里林立甚至能带着人跑远一点打猎去。
  连吕仁浩都羡慕林立在草原的生活。
  悠闲、自在。
  在外人的眼里,林立当然是悠闲自在的。
  也只有真正在阴山生活的人才会知道,这种悠闲自在是用什么换来的,是多么难得。
  远远看到沈河城,林立才带着人站下,与吕仁浩作别。
  眼看着吕仁浩的车马进入了城墙,林立带人返回,却在天黑之前在不远处安营扎寨。
  天彻底黑下来之后,李程果然带着人前来。
  “大将军,你要的这些人好难找。”李程带着的一部分是匠人,拖家带口的,一部分是囚犯。
  “这些人我亲自给你过关了,都是受到牵连的,不是自己犯事的。”
  林立大喜,连连感谢。
  李程道:“这都是小事,大将军答应我的步枪,什么时候能给我?”
  林立道:“送吕大人离开前,我就吩咐过了,现在铁匠作坊正在改建,就等着铁矿石了。”
  李程道:“铁矿石已经开始开采了。我这边出的都是死囚,运输的事情就只能你那边了。”
  林立道:“放心,我的人嘴都严,肯定不能传出去的。给李将军也准备了第一批货,马车还有半个时辰的路。”
  草原黑夜里,一点火堆的光亮就能传出去很远。
  林立前脚陪着吕仁浩的车队,后边半日路程之外,就还有一队马车,装的正是要销往大夏的玻璃制品。
  李程既是给林立送人,也是亲自来接这批货的。
  “还有个事,草原集结了四万骑兵,由乌兰、巴特尔和桑巴带领,已于半月前前往西部。”
  林立道,“一是要驱赶突厥残部,二就是要一路打到突厥去。”
  李程眉头一扬道:“四万骑兵?你这是把本钱全撒出去了?”
  李程知道林立有多少人,也知道林立的士兵里有多少是草原人。
  “怎么能呢,我的人都在阴山呢。”
  林立隐瞒了江飞带人离开的消息,“是崔公主号召的。现在草原人都知道他们是为草原而战,为崔公主而战。”
  李程狐疑道:“这又是什么意思?怎么为崔公主而战?”
  林立笑了:“不行么?冲冠一怒为红颜不行么。”
  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典故来自前世的吴三桂,林立借用到这里,貌似也很贴切。
  “崔公主本来就是草原的公主,为了草原和为了公主也没多大区别。”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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