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最初也是心软的,见不得人痛哭哀求,也见不得人被打板子。 但经历了几次心寒,心就一点点硬起来了,甚至有时候心中也会觉得“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人”这话,在某些时候还是有道理的。 就比如现在,那对父女还是爷孙的命,与他大夏的士兵比起来,冤枉不冤枉就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大夏的士兵要有绝对的安全。 这两人被杀掉,就是战场上的一个小插曲,连波澜都生不起来就消散了。 短暂的休息过后,身后坠着六七万的追兵,他们继续往东撤离。 沿途地势还是太平缓了,想要埋伏都找不到合适的地方。 而在一天之后,林立也终于收到了风府、江飞派人送来的消息,他们就如林立所想的那样,也正在筹备火攻。 “想到一起了。”林立拿着信件对李程笑道,“咱们这次若是能像上次对斯拉夫人一样,将突厥人团团包围起来就好了。” 李程伸手探着风道:“现在是东南风,风团长他们在北边,这要是点火,可就又像上次阴山那般了。” 上一次围困斯拉夫人,李程在北边防火,斯拉夫人却也在阴山防火,差一点将林立的士兵烧在阴山里。 林立点头:“是啊,所以这火药怎么点,还真得好好计划计划。” 这一路回撤,他们没敢跑得太快,总是维持着二十里的距离,这般吊着突厥人。 偶尔还会留下些帐篷和锅碗灶具来迷惑,也会特意跑累几匹马,留下不管。 这般越发让突厥人以为他们丢掉了火炮之后,完全没有了趁手的武器。 “这帮龟孙子竟然没有把火炮带着。”听到斥候来报的时候,李程都惊住了,“幸亏炮弹一个没留,不然被谁捡去了都不知道。” 李程口里这么说着,心里就有些慌神了,火炮若是被突厥人运回去仿制了,或者被草原那个部落捡走了,再自己造出炮弹来,就麻烦了。 “没带着更好。”林立安慰道,“不然一把火烧毁了也心疼。那么沉的火炮,藏哪里都找得到。” 提到被火烧毁的火炮,李程也有些讪讪的,“对不住啊大将军。” “诶,这是哪里话。”林立拦住李程,没让他说下去,“战场上打枪无眼,水火无情,咱们的目标一致就……” “等等。”李程忽然道,“刚刚大将军说水火无情?” 林立眉头一挑,“怎么?” “我想出个主意了!”李程一拍大腿,“咱们除了火攻,还能水攻!重甲怕火也怕水,只要想办法将他们赶到纳金河处!” 林立微微一笑道:“纳金河,风团长和江团长也正带兵往纳金河方向去。” “你早想到了怎么不说!”李程习惯性地大手往林立肩膀一拍。 林立嘴稍微咧了下道:“咱们距离纳金河还有一日路程,想要这么将突厥人引过去不容易。” “这好办。”李程道,“咱们来一次短兵相接,稍稍接触之后就佯败,一路往纳金河退去。留下小股人在后方防火就可以。来,我们好好商议商议。” 李程的计划就是将步枪和弓箭手分离出来,其余所有八九千人直接一字排开,迎战突厥人,稍稍接触立刻后退,丢弃掉所有辎重甚至武器,往纳金河方向败退。 到纳金河立刻过河,过河之后,依靠河面作为屏障,让先行的步枪手和弓箭手对着河对岸的突厥人射击。 同一时刻,后边留下的小股士兵乘机放火,以火驱赶着突厥人不得不过河。 这个计策是火攻连同水攻,是林立之前也想到的。 但这里却有个致命的缺点。 “李将军,突厥人有一万重骑、三万轻骑和步兵,就算损失了两万轻骑,还有五万人。 这些人只要用盾牌丢在水里,或者是先行的步兵尸首,填也能将纳金河填平了。 后来的重甲骑兵完全可以踏着前人的尸首上岸。” 李程也点头:“是,风团长和江团长在纳金河的对岸,还要布置出火墙,我们水火一起。 还有一点,我们现在就派人去纳金河上游,先阻断河水,等到突厥人过河的时候,再开闸放水!” 林立沉吟片刻道:“李将军你这的士兵暂时不能动用,这样,我先去风团长那边,立刻调人阻断纳金河。” 李程只犹豫片刻就握着林立的手使劲一摇:“那就拜托大将军了。” 林立正色道:“李将军,这是你我合作,共同消灭突厥人最重要的一战。这一战事关阴山的存亡。 我的师父、师兄、夫人和孩子都在阴山,我林立拼尽一切也要护卫住阴山。 这边就要靠李将军你拖住突厥人了,步枪弩箭别舍不得,你放心,只要我林立在,这步枪子弹就少不了你李将军的!” 李程大喜:“大将军这话我就放心了,你放心,我肯定能拖住突厥人的!” 林立立刻上马,李程又调过来一支精锐骑兵,保护林立,一行百来人立刻策马扬鞭,往风府所在阵地飞奔而去。 同一时刻,风府和江飞、崔亮也在研究着林立派人送过来的计策,也是想到了纳金河。 纳金河蜿蜒绵长,最宽阔的地方有接近半里,最深处有两三人深。 最狭窄的地方只有不足五十米,水势平缓,水性好得轻易就能游个来回。 也有一处水面虽然宽阔,但河中央也才一人的深度,如果切断水流,水势落差就会更低。 崔亮亲自带人往上游处寻找可以切断水流之处,得益于崔亮在草原之前派出大量的商队,认识了不少草原人,半日不到时间,就找到了一处河道狭窄,最适合堵截之处。 风府、江飞带领的万余士兵,兵分两路,一路修筑简易堤坝阻断河流,一路布置煤炭点火之处。 也就在他们已经开始动工的时候,林立也带着人飞马赶到,见到风府江飞几人已经开始布局,心下大喜。 到这时,林立才终于体会到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好处。 才终于对即将于突厥人短兵相接有了信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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