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旦被情爱迷住了头脑,那私情就重于一切了,更何况深爱着的男人还在身边,还许诺了成亲这个绝大的诱惑。 在林立的追问下,那和雅一句句地被问出了答案。 “我看到王帐的勇士杰达在王后的帐篷里呆了很久,我偷听到几个字,说不留活口……” 食堂内的几个人对视一眼,林立向江飞点点头,江飞给王排长递个眼色,王排长上前拉起那和雅退下。 食堂内沉默了一刻,欧阳若言先开口道:“勉之,明日的婚礼还举行吗?” 林立笑起来:“举行啊,我筹备了这么久,若是取消了,岂不扫兴。” 林立还不知道他的笑容此刻很是阴冷,只看到欧阳若言仿佛还要说什么,却忽然住口。 “我只是没想到这般宣传之下,俘虏里还会有奸细。” 俘虏几乎都是江飞在管,闻言江飞低头道:“是属下疏忽了。” “怨不得你,是我以前太仁慈,让这些草原人以为我太好欺负了。” 林立冷笑了声:“明天婚礼提前到上午,就说按照我们大夏的规矩,平妻并非正妻,不能在晚间出嫁坏了规矩。” 在场的几人都是一怔。 大夏规矩,娶正妻成亲的时候是在傍晚,纳妾才是在白日。 但如此公然改变婚礼时间,还放在上午,那就是一点也不顾及崔巧月的脸面了。 欧阳若言道:“王帐和部落都有人熟知大夏规矩,这般,明日接亲时候怕是就要闹起来。” 林立点头:“就是怕他们不先闹起来,正好师出有名。方煜,明天你同我一起去接亲。” 方煜立刻答应一声,却又好奇问道:“若是王帐不放公主出来,要抢亲吗?” 本来严肃的气氛被方煜这么一说,立刻就松缓了不少。 林立也被方煜逗笑了:“抢的,你就负责帮着我把崔公主抢出来。愿意抢其他公主也可以。” 后一句就是打趣方煜了,可惜这个傻小子一门心思在明天的婚礼上,竟然没有听出林立的意思。 只诧异道:“还有其他公主?” 方晓忍俊不止,撸了下方煜的头道:“好好听着。” 林立笑道:“不是开玩笑,颛渠阏氏还带了两个公主过来,对崔公主说要一起陪嫁过来。 既然送上门来,没有必要不要。咱们这里,崔哥、江哥、风府和方煜都没成亲,公主房里估计容不下她们,就只好几位帮着分担了。” 方煜闹个大脸红,其他人也并不在意,跟着笑起来。 林立收了笑容,正色道:“江哥,风府,彻查收编到军营里的草原战俘,明早下药。” 江飞和风府一起答应下来。 药是早就准备的泻药,不到万不得已林立本不打算用这手段的。 因为草原人都是从河里直接取水,并不准备水缸,想要下药不那么容易。 不过也并非所有前来参加婚礼的草原人都是有阴谋的,因此风府和江飞只需要重点照顾几个部落和王帐就可以。 林立决定下来,风府、江飞立刻分头行事,崔亮才回来不久,眼下倒是最为清闲,便要了下药的差事。 如此林立再回到帐篷内,就真是后半夜了,秀娘还等着林立,见他回来,急忙问道:“出什么事了?” 林立将奸细的事三言两语简单说了,又把明日的安排也讲了。 “啊?”秀娘坐起来,看着林立,“上午迎亲,公主岂不是……这以后可还有何脸面?”biqubao.com 林立疲惫得很了,闭着眼睛叹息道:“又不真成亲……睡吧,明天还要忙一天呢。” 秀娘看着林立疲惫的面庞,欲言又止。 她不愿意林立娶公主为平妻,可真的以纳妾的过程迎崔巧月进门,她也替崔巧月不值。 但一想到草原人竟然要在明日动手,枉费了林立发展建设草原的一片苦心,她就又在心里气了起来,觉得都是崔公主娘家的错。 如此林立很快睡熟了,秀娘却是翻来覆过去地睡不着,直到外边护卫换了岗,才朦朦胧胧眯了一会。 岂料一闭上眼睛,就梦到了婚礼现场崔巧月闻说以纳妾之礼进门,立刻就拔出了刀子,咯噔了下就醒来。 伸手一摸,旁边床铺还温热着,林立人却不在。 林立心中有事,睡了两个时辰不到就醒了,没有惊动秀娘就出了门。 将曹安叫了过来,亲自做了安排,方煜也收拾得神采奕奕地过来。 林立上下打量着方煜,打趣道:“方小公子如此风光,不知道要迷住多少草原姑娘的心了。” 方煜身为武将,稍稍收拾收拾,就要比草原不修边幅的汉子们惹眼多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草原的姑娘也不例外。 没有哪个姑娘会放着英俊潇洒的男儿不喜欢,而去喜欢个邋遢的汉子的。 方煜被称赞的多了,并不以为然,大大方方地道:“我大哥说了,不能给大将军丢脸。” 方煜一身的银色铠甲,头上同样颜色的头盔,最顶上是红色的樱子,腰上还挂着个宝剑。 任谁看到了,都得叫一声“英雄”。 林立抽出方煜的佩剑,一道寒光立时映出来,林立道声“好剑”,将长剑送回鞘中。 “时间还早,不急。” 方煜凑近林立,小声问道:“药怎么下到水里的?” 林立笑起来:“我也不知道,等晚上得空了问问风府和江飞。” 方煜不住拿眼睛看着阴山山口,林立笑起来,“先吃饭去。”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吃过饭,方煜竟然说了句酸话,林立很是意外。 “怎么了?又要夸我什么了?” 方煜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与方煜在一起林立觉得特别放松。 方煜道:“真服你,还能沉住气慢条斯理地吃饭。我这心都急着呢。” “等你做了将军带兵,就也能慢慢养成这种气度。都安排下去了,急没有用,反而自乱了阵脚。” 林立愿意教方煜,他看方煜就好像看自己弟弟一般。 “做将军的,首先就要能沉住气,先听,先分析,知人善用。将属下派到他最擅长的领域上,自然就安心了。 平日里多和你哥哥学学,我也是向方兄学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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