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春天来得很迟。 越往北,催暖花开的时节越晚。 不然怎么有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的诗句呢,且这个四月并非前世的公历,而是现在的农历。 通常而言,农历的四月要比公历的四月晚上一个月左右。 这般长久的冬季对牧民并不友好,但给林立留下的筹备和发展的时间就多了。 林立与边关李程、刘昆的书信来往多了起来,给夏云泽的奏折也同样多起来。 “陛下,阴山山脉的建设已经初具规模。臣扩充了山洞,取了河里的冰存在山洞内,在冬季里宰杀了许多牛羊,既节约了冬季牧草,也能保存肉类。 草原土地肥沃,荒地甚多,臣打算在阴山之南开辟农田作为军田,以自给自足为基础。因此恳请陛下允许臣购买曲辕犁和农作物种子。 连番战争,草原人口流失严重,臣以为士兵与草原女子通婚,利大于弊。biqubao.com 一则士兵可以安心留在草原,战时为兵,平时务农,二则子孙后代实则都为大夏子民,长久之后,草原必然会归于大夏版图,为陛下属地。 然则需推广汉话,汉文字,臣以为在草原建立学堂的意义重大,也恳请陛下能给臣支持。” 这个奏章送出去还没有得到回信,林立就又写了一封奏章。 “陛下,臣在草原发明了一道美食,在阴山推广之后,博得无数好评。臣便想着奉献给陛下,做法甚是简单。” 接下来便是汉堡的配方、做法,详尽到烘烤所需要的时间、火候,还有炸鸡的做法。 “臣还取牛肉脊骨做战斧牛排,很受食肉的草原人喜欢,臣却只能浅尝,想陛下也不会怎么喜欢。 等到日后大夏也能随意宰杀牛的时候,臣一定亲手为陛下做一道。” 林立不知道夏云泽收到这个奏章会是什么心情,他也不管。 他相信人和人之间是需要沟通才能互相了解的。 “陛下,臣已经将草原中部人口统计完毕。中部地区共有大小部落八十七个,其中万人以上的大部落三个,五千人以上九个,千人以上二十一个。 部落中以老弱妇孺为主,臣已经替臣之部下征婚,只是成亲之后如何居住,还在争议。 部落以为,夫妻同房有孕之后,女方当回部落待产。 臣却以为,夫妻一体,如何轻易分开,且这般分开,日后相见甚难,也违背臣之汉化草原的初心。 附:臣之女桃花识字四十有八,可熟练背诵三字经,臣心甚慰。” 林立小小地得意了下。 夏云泽至今未婚,也就没有女儿,这点上他可比那位陛下有优势。 在正月的最后一天,林立又送出去一份奏章。 “陛下,臣在草原王帐之东发现煤矿,储备量甚大,臣又想起了蒸汽机车。 草原广袤,地势平坦居多,若是修建铁轨,以蒸汽机车通行,北到斯拉夫人领地,东到陆地边缘,西入西域,将能成为现实。 臣已命王成开采煤矿,以作储备。臣正在谋划蒸汽机船,一旦可行,将以钢铁巨船征服大海,尽获海上资源。 臣忽然想到海中鱼获,不禁唾涎。” 半个月的时间,林立接连发出四份奏章,其中内容有公事有私事,每一份都情深意切,可以看出林立的拳拳之心——若是没有林立偷走了秀娘这一说,单看奏章,林立当是忠心耿耿。 夏云泽看到第一份奏章的时候,心里哼了一声。 林立这是打算逐步让北匈奴摆脱对大夏粮食的依赖了。 北匈奴每年与大夏的交易中,都是以牛羊马匹换取布匹粮食酒类这等生活用品。 北匈奴一旦能耕种粮食,必然会减少对大夏牲畜的输出。 夏云泽并不想草原人也学会耕种,适应耕种。 不过开设学堂推广汉话这点,夏云泽很是思考了一阵,又让群臣讨论,可否实施。 群臣头一次意见这么统一,都以为此举可行。 只是在授课先生这点上产生了分歧。 一部分人以为可以派出官员来接管教育,另一部分以为可以从民间选派秀才乃至童生担任此事。 就在事情还没有讨论出结果的时候,夏云泽收到了林立的第二封奏章。 他带着点疑惑打开,看到的竟然是美食推荐,一时竟然呆了片刻,然后才琢磨了下,觉得这什么汉堡,貌似会滋味不同。 夏云泽不那么注重口腹之欲,也了解林立的产业中多半都是与食物有关的。 因此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他压下了这份奏折,没有将配方和做法交给御膳房。 也因为这道美食奏折,夏云泽又想起林立要的曲辕犁来。 曲辕犁本就是林立设计出来的,就算他不给,林立难道不能自己造吗? 左不过是要个光明正大,名正言顺而已。 夏云泽知道他心底已经默许了林立耕种土地的行为。 群臣对往草原输送学堂先生的讨论才有了结论,夏云泽又收到了林立的第三封奏章,开篇就是草原的人口数量,接着就是大夏与草原的通婚。 这让夏云泽暗暗点头,对林立做的实事很是赞赏。结果马上就看到了林立对小桃华的炫耀,才刚刚点的头差一点收回去。 林立竟然敢与他炫耀女儿!他怎么敢? 想起唯一的一次见到林立的女儿,还是刚出生的时候,小脸皱巴巴的,想要桃华的名字还是他赏赐的,真哭笑不得。 夏云泽都能想象到林立写下这句话时候的表情,可,小桃华才一生日多点啊,怎么就能背下来三字经,还识字了? 四十八个字虽说不多,但小桃华才多大啊。 夏云泽回忆下自己的启蒙,貌似,比小桃华晚了很久的。 然后就是林立的第四份奏章。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林立就从北匈奴送了四份奏章来,夏云泽心情复杂,却又带着好奇,不知道林立还会写些什么来。 自己不让他回大夏,他就偷了夫人和女儿走,还敢明目张胆地炫耀。 简直无法无天。 但夏云泽忽的发现,他对于林立擅自进入边关,竟然也没那么生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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