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场高规格的宴请,给巴特尔和崔巧月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牛肉竟然还能做成这么美味,这般吃法。 而这一切竟然还是林立这位忠义侯发明出来的。 宴会之后,风府、王成和崔亮都告辞,离开时带了巴特尔的儿子出去,说领他滑雪玩玩,只有崔巧月留在帐篷里做陪。 这般说话就随意多了。 林立的架子,最多就是自称本侯二字,其他的几乎等于零。 聊天开始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与刚刚比较正式的宴会不同,林立也试图用匈奴话与之交流,虽然说得磕磕绊绊,但人就更显得诚恳了。 遇到说不好的词,崔巧月会在一旁提醒,翻译。 能做到万户的人,也都非寻常之辈,立刻就看出崔巧月对林立的倾心,和林立对崔巧月的尊敬。 巴特尔看崔巧月与林立,越看就越般配,简直就是郎才女貌。 虽说林立没有草原汉子那般孔武有力,但林立是大夏的侯爷,是带兵打仗的,得到天神眷顾的。 聊着聊着,就说到了林立与崔巧月的婚事。 “侯爷,咱草原这两年来就没安稳过,大家都盼着有场喜事呢,侯爷与公主大婚日子,可曾定下?” 听闻巴特尔问到大婚时间,崔巧月压根没有忸怩羞涩之态,而是大大方方地看着林立道:“侯爷,我的嫁妆都带过来了。” 这话是无法应付着的,林立笑道:“本侯这几日就选个良辰吉日,还要烦劳万户代为将请帖送给草原西部的贵族,希望大家都能前来做客。” 巴特尔大喜道:“一定一定,我也将贺礼都提前送过来了。” 他这番来,不但带了自己的赎金,还有一万头牛,就是之前答应的贺礼。 林立连连感谢,再不经意看向崔巧月,就见到她脸上全是喜悦之色。 外边传来的欢呼声,让林立醒过神来,招呼着巴特尔一起出去。 从帐篷出来走不上多远,就是观景台,可以看到完整的滑雪场。 此时,风府与江飞正从滑雪场上飞速地滑下来,速度如猎豹一般快,姿态如翱翔的飞鸟一般优美,引来围观士兵们的喝彩。 巴特尔一见,也是击掌问道:“侯爷,这就是滑雪?” 林立知道巴特尔也想要尝试,笑着道:“是啊,很刺激是吧。万户可要尝试尝试?” 见巴特尔稍微有些犹豫,就道:“万户擅长骑马征战,与这雪地上的玩意很容易掌握。” 说着招手,喊了警卫连的一个士兵,让他带着巴特尔去滑雪场,挑双合适的滑雪板,先在平地玩玩。 打发走了巴特尔,林立也有些技痒,只不过他现在身份不同了,与民同乐这事,做起来很有偶像包袱。 说白了就是万一摔一跤,姿态不雅,很容易掉形象。 再者,高级赛道这么陡,真要摔断了胳膊腿,这年代,那就是残疾了,不用想着好了。 也不是这年代医术不行,正骨这一行,还是中医最厉害。 但若是粉碎性骨折呢,若是骨头把血管都扎破了呢。 他在高台上观看了一会,转头对崔巧月道:“公主也去玩玩吧。” 他知道崔巧月喜欢滑雪。 草原的姑娘,喜欢骑马、滑雪一点也不稀奇。 崔巧月看向林立道:“侯爷也去?” 林立摆着手道:“我去了大家都玩不好,你去玩吧,我看着就好。” 没想到崔巧月也摇摇头道:“那我陪着侯爷。” 林立笑道:“我这么大的人了,还用人陪着?趁今个天气好,好好玩玩,瞧着明后天又要下雪。” 来草原没几天,已经下了三场雪,林立对怎么看天气都有些心得了。 闻言,崔巧月也抬头看看天道:“再下雪,草场就要都被雪埋住了,牛羊就没吃的了。” 林立也想到这点了,道:“我打算在河里取冰,在山里做个冰窖,成年牛羊趁着肥都宰杀了,牛皮和羊皮硝制出来,还能冻上些牛羊肉,留着开春之后食用。” 林立现在是大户了。 谁家能轻易拿出两万头牛?一万头羊? 这都还不算崔巧月带来的牛羊呢。 这时代,大夏吃牛肉还犯法呢,他的士兵就能在草原大快朵颐了。 林立准备留下种牛和母牛小牛,其余的都处理了。 草原人一向都吃鲜活现宰杀的牛羊的,他们认为死掉的牛羊肉并不新鲜。 不过这都是贵族们的吃法。 崔巧月眨眨眼睛道:“可冻牛肉做成战斧牛排不好吃的。” 林立冷不丁崔巧月想到这点,笑了起来:“自然,也不会全宰杀的,肯定将咱们大婚那几天待客的留出来。” 如今林立已经能正视他要与崔巧月大婚的事情了,也将这件事情纳入了必须要做的政治事件之一。 崔巧月笑起来,难得地温柔地道:“多谢侯爷了。” 草原女子嫁人的习俗,与大夏相似的,就是陪嫁甚多。不同的是聘礼甚少甚至不需要聘礼,只需要男女互赠定情信物就可以。 林立肯大操大办婚礼,在草原上就是对新嫁娘最大的尊重。 面对崔巧月突如其来的温柔,林立的语气也难得的和缓下来。 “公主身份尊贵,在婚事上已经委屈了公主,怎么也要给公主一个盛大的婚礼,才好对公主、对草原有个交待。 也要让草原的贵族和牧民们都知道,他们的公主会得到本侯的全力支持的。 我也打算就这次婚礼,让贵族们能认可公主掌控草原的权利。 婚礼,不仅要盛大,还要豪华,还要能展示公主的实力和权威。” 林立转头看看大夏的方向,计算着日子。 再过个五六天,夏云泽就会收到他的信件了。 也不知道夏云泽看了信,能否消除他们之间岌岌可危的互相信任。 可换位思考,他若是夏云泽,他都不知道自己能否会信任自己。 但帝王应该与自己不同的,坐在帝王之位的人,应该站得高看得远。 林立转回头道:“公主也要给自己招些心腹,最好是能有一队女兵,这才符合公主的身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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