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草和牛羊的及时补充,让林立军队的士气一下子高涨起来,就连俘虏们也跟着高兴。 林立趁机扩大了军队的编制,原本就有意向加入军队的,优先考察,考察的原则之一,就是要学会汉话,能够简单交流。 因为只有学会了汉话,才有被大夏文化同化的可能,也才有在未来,为大夏宣传的可能。 一时,俘虏营里掀起了学习汉话的热情。 林立的宣传兵们这时候起了重要的作用,纷纷下到俘虏营里,教俘虏们说汉话。 林立自己也加紧学习蒙古语言,毕竟与蒙古人交流,不能总是靠翻译的。 他有个现成的老师。 崔巧月知道林立要学蒙古语之后,每天一大早就会来林立的帐篷,与林立说话就全是蒙古语了。 开始只是说些日常的问候、早餐吃的是什么,然后就是天气、物品的名称。 林立前世也是考上了一本的学习上的佼佼者,在语言环境下,和被环境逼迫的学习中,蒙古语的进展竟然飞速。 他在帐篷里也弄个大木板,只要听到的单词,都会用炭写在木板上,时时复习。 原本他就能听得懂些词汇,在加大词汇量的突击学习中,五六天的时间,就能做到基本上的简单口语了。 这么快掌握单词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不考虑语法。 众所周知,在没有语法的前提下,只用单词也是能简单交流的,甚至还能达到语法难以匹及的高度。 比如nozuonodie,还比如……说真的,这玩意只有说话的时候才能想起来。 林立偶尔自创的语言,常把崔巧月逗得哈哈大笑,只因为这种对话方式太风趣了,崔巧月第一次听过。 接连两场大雪,外加两万俘虏的充实,滑雪场也很快建设好了,只是大冷的天气里,只能搭建木屋。 且新砍伐的树木做成的屋子,散发的那种刺鼻的木头味,当年也根本住不进人去。 士气正高昂,换做别人带兵,估计要尽快追击弗雷的残兵败将们,林立却不急于打仗。 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掌握了兵法的精髓,林立要做的就是这点。 他一边在营地里组织练兵,还是以体能训练为主,甚至要求士兵们携带三天的粮食外出进行体能训练,沿途若是遇到牧民或者部落,要主动与之交流。 宣传忠义侯与草原公主的婚事,将忠义侯带兵杀败斯拉夫人,且准备在草原长期停留,确保斯拉夫人不再对草原牧民构成威胁的义举。 李程不是在边关宣传斯拉夫人是他们杀灭的吗?那在草原上就宣传是他忠义侯的功绩的好。 再宣传忠义侯的军队不会动用牧民的一针一线,并对牧民进行登记——只要是登记在册的牧民的人口和私产,都会受到忠义侯的保护。 一旦出现大雪或者牛羊走失,或者遇到狼群等事情,可以向忠义侯的士兵求救。 很多事情,宣传得多了,自然就定型成了规矩,说的人自己先相信了,听的人自然也会半信半疑。 要说草原牧民为什么上马能打仗,下马能放牧,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这时代草原上的野兽很多,尤其是狼群,时常袭击草原牧民的牛羊。 狼群是最分工明确的种群之一,围猎的时候,有布疑阵的,有驱散成年牛羊的,有围攻牧民的。 一旦杀伤了牛羊,就会抓紧时间立刻撕裂了肚子,先将最柔软的内脏吞吃掉,撕掉大块的肉直接吞进肚子里。 所以牧民一旦遭遇到狼群,就会损失惨重。 说来也巧,林立派出去训练的士兵,有一次还真巧遇了一群猎杀牧民羊群的野狼,当下,士兵们弯弓搭箭,举起长刀,纷纷冲向了狼群。 狼群的捕杀冲击速度是相当快的,稍有不慎,人被狼群扑上,立刻会被冲撞摔倒。 所以,都是几个士兵成群扑向一只狼群殴。 狼虽凶恶,但架不住人多,还有利箭和大刀,狼群很快就丢掉了几头尸体逃走。 为了防备狼群的卷土重来,士兵们就直接在牧民周围不远处搭了帐篷住了两日。 好客的牧民宰杀了两只受伤的羊感谢他们,还送了自己的女儿,来感谢士兵中的长官。 这可是将这个训练的连长吓坏了。 林立的军纪可不是说得玩的,违反了军纪,都不是脱层皮那么简单——军纪的第一条,就是不论什么原因,不得奸淫女人,自愿也不行。 哪怕是要与牧民通婚,也要上报到团长,必须由团长同意。 而私自收取牧民的感谢也不被允许。 临出来训练之前,风府、江飞、三令五申,他们出来代表的是忠义侯,每个人的行动,都是忠义侯的脸面。 一旦有一点点的违规,不但要收回所有功勋,还要有军法处置。 大家都刚刚得到了奖赏,还知道只要与草原牧民的关系搞好了,以后想娶个草原媳妇,完全可能。 现在冒着被军纪惩罚的危险,只能图一时之快,还不如图个以后的长远。 连长收下的羊——毕竟已经宰杀了,但坚决要拿出银子来付钱。 这银子回到营地内经过核实是能“报销”的,这也是每个出去训练连队的“福利”。 牧民大感意外。 忠义侯的军队,真如他们自己宣传的那般? 每一步走出来,都是要有时间有代价的,如果没有林立赚的银子做后盾,仅仅是宣传,强调军纪,也做不到这点的。 人为财死这句话,是经过无数古人总结出来的,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林立的足够大方,足够财力,才让他能做到他想要做的事情。 随着派出去训练的士兵增加,与牧民不断接触,不断宣传忠义侯的治军,在草原的丰功伟绩,忠义侯的名声,也终于在草原上缓缓地传播开来。 这一日,林立又收到意外的一个消息,万户巴特尔,携小儿子,亲自赶着两万头牛,和一万只羊,还有一千匹马前来。 林立闻言,简直喜出望外。 真是缺啥来啥。 知道草原人守信用,但巴特尔来的这般快,这么及时,还是让人吃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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