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分出一部分士兵打扫战场,一部分士兵警戒,且就地生火支灶烧饭。 草原伤兵,只要能救助的,林立全要求救助起来,先坐在火堆旁喝上一大碗热汤果腹,再清洗包扎伤口。 满地都是倒卧之人,然而真正能救起来的并不多,站在山坡往下看去,等待打扫的战场一直蔓延到视线的尽头,更是一路往北,延伸到远远的白练处。 原本枯黄的草原染上大片大片的黑红,一大片一大片的秃鹫兴奋地啼鸣着,赶来享用草原难得的盛宴。 一群群的野狼也在战场上徘徊,远远地看到人走来并不避开。 “侯爷你看!”一个护卫兴奋地跑过来,拿着一把很是特别的弯刀,“这刀是从一个穿着铠甲的人身上找到的。” 能穿着铠甲的,在军中地位不会低,林立接过弯刀入手掂掂,弯刀很沉,有种厚重的感觉:“过去看看。” 绕过一大片狼藉,林立看到血泊中一个身着铠甲倒地的人,他面色朝上,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露出痛苦和恐惧的神情。 他的左腿完好,右腿从膝盖处断掉,断口处露出惨白的骨头。 “这是我们的万夫长。”身后传来匈奴士兵悲痛的声音,林立的护卫低声翻译过来。 林立沉默了片刻道:“安葬了吧。” 护卫道:“侯爷,要不要将头砍下来?” 林立摇摇头,“不用了,尽量将尸首都堆积起来,一把火烧了吧。” 烧成灰,也好过暴尸于天地中,被野兽啃咬,最后尸骨无存。 铠甲、武器、大衣、珠宝、钱币,都是打扫战场的战利品,所有的东西想要全收集了是不可能的。 林立吩咐只捡了铠甲和上好的武器,和保暖的皮毛外衣,给士兵们保暖用,其余只能丢弃在草原上。 便是马匹的尸首,也只将上好部位的肉砍下来,其余的只能弃之于原地。 即便是这样,想要将整个战场短时间内全清理了也是不可能的,只有部分士兵的尸首被堆积了燃烧起来。 中午过后,林立带领士兵和受伤的俘虏们再次开拔。 伤兵被集中安排在几辆骡车上,这是俘虏们本不该有的待遇。 行进路上,林立要通匈奴话的士兵们告诉俘虏,他们大夏军队前来,本来是要协助草原赶走斯拉夫人那些侵略者的。 结果草原的托安单于以为大夏士兵不多,对大夏的新式武器起了觊觎之心,竟然翻脸动手抢夺,逼得他们只好自卫反击。 但侯爷对草原的牧民是有着深厚感情的,大夏也是提倡和平安定团结的,大夏士兵的弓箭子弹,绝对不会向草原的牧民设计。 只要没有受到攻击,大夏的军队绝对不会主动向草原牧民动手的。 俘虏们将信将疑,但是看到林立这支队伍前进的方向就是他们之前溃败而逃的方向,再加上他们作为俘虏,不但有热汤热饭吃,还能包扎了伤口坐在车上,就相信了几分。 林立便又询问起他们与斯拉夫人的交战情况,斯拉夫人的人数、凶悍程度,他们撤退之后,斯拉夫人可否追击等等。 如此,林立之前的话就更为可信起来。 林立趁机宣传不杀俘虏,只要听从安排,参与击杀斯拉夫人,保护草原,还可以和大夏士兵一样享受到军功。 积攒到一定程度就可以重获自由,也可以参加大夏的军队,也可以赶走斯拉夫人之后,重新回归以前的放牧生活。 这番话在俘虏中引起很大的反响。 林立不在意这百八十人的俘虏,他的目标是利用这些俘虏瓦解托安和弗雷的士兵。 他相信比起面对大夏举起大刀,这些草原的汉子更愿意先赶走侵略者,护卫自己的家园。 半个下午,俘虏与林立士兵之间的感情被拉进了些,但夜晚宿营,俘虏们仍然是要绳索加身,被看管起来的。 随着夜幕降临,被放出去的斥候也带着消息纷纷赶回来。 李程将军带兵最先追上了托安的败军,骑兵冲击下,托安聚集的士兵再次被冲散。 风府带着的骑兵也追上败军,王成、江飞和崔亮的人马已经汇合。 这一夜林立帐篷内的灯光仍然亮到了半夜,他和方晓一起反复推演战场的走向,局面,大夏边境驻军的动向,斯拉夫人可能移动的防线,弗雷的动向。 设想了一个又一个可能的方案。 这才是战场上主帅该做的事情。 原来战场上不仅仅全是厮杀,还有布局。 “那年我在边关的时候,多数时间都是在铁匠作坊里,每次回到王府的时候,都很少见到陛下。 见到陛下的时候,陛下也都是风淡云轻,多数都在听我说铁匠铺子里的事情。 我就以为战斗是很简单的事情,在地图前看看,询问下对手,或是埋伏,或是挑战,然后双方大战一场,胜负就成定局。 到了自己指挥战斗,才发现有太多的不确定了。” 林立揉揉眼睛,长叹一声,“我以为我们有枪炮有炸弹,就是战无不胜了。面对和我们同样人数的敌人甚至多出一倍两倍的,我们自然是战无不胜的。 可枪炮子弹有消耗殆尽的时候,一旦后勤补给跟不上,我们才是待宰的羔羊。 即便是有武器弹药,可黑夜也还是我们致命的弱点,我如今胆战心惊,夜不能寐,唯恐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士兵们的生命受到威胁。” 方晓要比林立淡定许多,他劝慰道:“侯爷初次亲临战场,爱惜士兵,难免殚精竭虑。 侯爷为士兵所做的已经超过大夏的任何一位将军,甚至也超过了陛下。 侯爷带兵出征半月有余,经历了三场大战,万人军队只有数十个伤员,寥寥几位阵亡的,别说整个大夏,就是从古算来,也绝无仅有。 打仗哪里有不死人的,可在侯爷这里就创造了奇迹。 士兵们提起侯爷,都佩服得了不得,都能以在侯爷麾下为自豪。 侯爷该放宽心思,保重身体,我们与斯拉夫人还有硬仗要打,打过之后还有草原的改头换面。 这些都需要侯爷的决策,侯爷现在若是累到了,日后该如何是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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