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上前替林立拍雪,林立张开两手转了个圈道:“等晚上休息的时候堆个雪人,嗯,今晚雪冻硬实了,还能堆个雪毡子出来。” 将方晓从“规矩”这座神坛上拉下来,林立很是开心。 方晓手里还捧着雪呢,闻言丢下,摇摇头,只觉得自己也是孩子气上身。 “滑一上午雪还有精力,仔细明天腰酸腿疼。” 林立特意弯弯手臂,展示着被藏在皮毛大衣下并不能看到的肱二头肌道:“身体好着呢。” 说是这么说,林立之后还是老老实实坐在火堆旁休息。 滑了一上午雪,说不累那是假的,但是这么一畅快的大笑,好像寒冷和疲劳全都消失了。 “要是有白酒喝上几口更暖和。”林立感叹着,“蒸馏白酒的法子给了陛下之后,我就将这事忘记了,这次出征也没想起来。” 方晓道:“我大夏军令,兵营内禁止饮酒。” 林立道:“这我知道。” 没有白酒,热乎乎的肉汤也一样能驱走寒气,林立喝着肉汤有些诧异道:“这么短时间就能熬出肉汤出来?” 方晓笑道:“哪能呢,马肉紧实,煮成烂糊至少要一个时辰,这两天宿营的时候,从早到半夜,灶上就没停火。 将马肉都熬烂糊了,冻成一块块的,带着方便,行军时候只要生堆火,就有现成的肉汤喝。 虽然没有新熬煮出来的好喝,但行军打仗也挑不得那么多了。” 林立道:“这法子好啊,谁想出来的?得论功行赏。” “后勤灶上的——我也想到了,不过没等我说,灶上已经这么做了。 还找了风府要了士兵,特特又去了次战场,将死掉的战马都拉了回来,分割成一块一块的。 都是过过苦日子的,见不得浪费。侯爷还不知道吧,他们还从狼口里抢回来不少肉,猎杀了群狼,连狼肉都不放过。” 林立是吃过狼肉的,对狼肉敬谢不敏,呼噜呼噜将碗里的汤喝完道:“方公子你替我想着,晚上就将奖赏颁布了。 没到士兵手里,也得让他们知道,他们做的事情都被看着呢。” 方晓笑道:“好。” 一日行军,对比下雪之前的速度快了将近一半,日落宿营的时候,士兵们的热忱还是很高。 一半是因为滑雪确实比走路要轻松许多也好玩许多,另一半就是林立刚刚颁布了奖赏,之前两场作战,参与步枪射击和大炮射击的,全都赏银十两。 李程部队骑马作战,每斩杀一人,赏银十两。 江飞、崔亮手下夜袭王帐,参与者每人赏银五两,每斩杀一人,赏银十两。 后勤补给充足,后勤灶上生火做饭的,赏银五两,其他赏银二两。 奖赏一颁布下来,士兵们立刻就欢呼雀跃起来。 林立手下步兵和炮兵,两场战斗都是没摸到敌人的一根头发丝,战斗就都结束了,甚至杀敌人而不自知。 毕竟林立还没有在步枪上安装上瞄准镜,依靠眼力,百米开外根本分辨不清子弹射击到谁的身上哪个部位,鲜血迸溅也完全看不到。 这种没有一点点危险的战斗还有奖赏,尤其是后勤负责粮草的也有,别提多鼓舞士气了。 林立又给各队的队长开了个会,讲明了局势的严峻。 托安与弗雷的军队分别向东西两个方向撤退,将整个中路完全让出来,想要让斯拉夫人长驱直入到大夏边关,屠杀我百姓,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让斯拉夫人多上前一步,对我大夏的边关和百姓就多一分威胁,我们加快一点速度,边关的百姓就多一点安全。 又再一次提起匈奴士兵深入到大夏境内,开源城被满城屠尽的恶行,更是强调斯拉夫人比北匈奴人更是残忍。 他们不仅仅杀人,还将人当作牲口一般,以人为食,甚至生食。 最后强调,我们有大炮和步枪、手榴弹、炸药,斯拉夫人和北匈奴士兵只有长矛大刀和弓箭,只要勇往直前,我们定然战无不胜! 林立对鼓舞士气还是有一套的,这番话说完,各个队长无不义愤填膺,纷纷表示,一定会加快速度,将斯拉夫人赶出草原。 队长们回去,又对自己部下做了动员。营地刚刚搭建了帐篷,饭菜也才冒着热气,士兵们捧着碗蹲在地上,听着队长在前边激昂慷慨,也被振奋起来。 一时,驻地内不断传来振奋人心的口号声。 林立一时受到鼓舞,只觉得这时候就该有首激昂奋进的军歌,《保卫黄河》的旋律刹那涌进心头。 这时代黄河水才开始浑浊,黄河二字也没有流传开来,不过不要紧,伊关还有条大河,他在伊关的水库还没有修建好。 每年的雨季,浑浊的河水都会泛滥成灾——这些士兵一大半来自伊关,一大半修建过水库,对伊关有深厚的感情。 林立奋笔疾书,将保卫黄河的歌词中不适应现在时代的词句稍加修改,一首《保卫浑河》全新出炉。 风在吼,马在叫。浑河在咆哮,浑河在咆哮。河东山岗万丈高,河南河北高粱熟了。万山丛中华夏英雄真不少,青纱帐里大夏健儿逞英豪。端起了弓箭步枪,挥动着大刀长矛。保卫家乡!保卫浑河!保卫东北!保卫全华夏!biqubao.com 这首歌不论在歌词和歌曲上都气势磅礴,振奋人心,让人瞬间就能升起同仇敌忾、救国救民之心。 林立才一吟唱,最先引起共鸣,被鼓舞的就是方晓。 文人自来就感情细腻,容易受到感染,保卫黄河这首曾响彻中国大地的乐曲,在前世就是超越整个时代的。 从林立帐篷中先传来高亢嘹亮、激情豪迈的歌声,接着是林立的护卫们跟着哼唱,接着迅速传遍军营。 这首歌的歌词太好记了,旋律也太容易掌握了,而最后那几句一连串的包围,只要听一遍,就会深深地刻在心里。 方晓对林立的钦佩简直是五体投地。 论在士气的鼓舞上,林立若是称第二,仿佛就没有人敢说第一。 至少在方晓的了解中,不以死亡、刑罚逼迫,不完全以赏银诱使,就能让士兵激昂奋勇杀敌的,林立是头一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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