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枭雄_第774章 保卫浑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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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卫上前替林立拍雪,林立张开两手转了个圈道:“等晚上休息的时候堆个雪人,嗯,今晚雪冻硬实了,还能堆个雪毡子出来。”
  将方晓从“规矩”这座神坛上拉下来,林立很是开心。
  方晓手里还捧着雪呢,闻言丢下,摇摇头,只觉得自己也是孩子气上身。
  “滑一上午雪还有精力,仔细明天腰酸腿疼。”
  林立特意弯弯手臂,展示着被藏在皮毛大衣下并不能看到的肱二头肌道:“身体好着呢。”
  说是这么说,林立之后还是老老实实坐在火堆旁休息。
  滑了一上午雪,说不累那是假的,但是这么一畅快的大笑,好像寒冷和疲劳全都消失了。
  “要是有白酒喝上几口更暖和。”林立感叹着,“蒸馏白酒的法子给了陛下之后,我就将这事忘记了,这次出征也没想起来。”
  方晓道:“我大夏军令,兵营内禁止饮酒。”
  林立道:“这我知道。”
  没有白酒,热乎乎的肉汤也一样能驱走寒气,林立喝着肉汤有些诧异道:“这么短时间就能熬出肉汤出来?”
  方晓笑道:“哪能呢,马肉紧实,煮成烂糊至少要一个时辰,这两天宿营的时候,从早到半夜,灶上就没停火。
  将马肉都熬烂糊了,冻成一块块的,带着方便,行军时候只要生堆火,就有现成的肉汤喝。
  虽然没有新熬煮出来的好喝,但行军打仗也挑不得那么多了。”
  林立道:“这法子好啊,谁想出来的?得论功行赏。”
  “后勤灶上的——我也想到了,不过没等我说,灶上已经这么做了。
  还找了风府要了士兵,特特又去了次战场,将死掉的战马都拉了回来,分割成一块一块的。
  都是过过苦日子的,见不得浪费。侯爷还不知道吧,他们还从狼口里抢回来不少肉,猎杀了群狼,连狼肉都不放过。”
  林立是吃过狼肉的,对狼肉敬谢不敏,呼噜呼噜将碗里的汤喝完道:“方公子你替我想着,晚上就将奖赏颁布了。
  没到士兵手里,也得让他们知道,他们做的事情都被看着呢。”
  方晓笑道:“好。”
  一日行军,对比下雪之前的速度快了将近一半,日落宿营的时候,士兵们的热忱还是很高。
  一半是因为滑雪确实比走路要轻松许多也好玩许多,另一半就是林立刚刚颁布了奖赏,之前两场作战,参与步枪射击和大炮射击的,全都赏银十两。
  李程部队骑马作战,每斩杀一人,赏银十两。
  江飞、崔亮手下夜袭王帐,参与者每人赏银五两,每斩杀一人,赏银十两。
  后勤补给充足,后勤灶上生火做饭的,赏银五两,其他赏银二两。
  奖赏一颁布下来,士兵们立刻就欢呼雀跃起来。
  林立手下步兵和炮兵,两场战斗都是没摸到敌人的一根头发丝,战斗就都结束了,甚至杀敌人而不自知。
  毕竟林立还没有在步枪上安装上瞄准镜,依靠眼力,百米开外根本分辨不清子弹射击到谁的身上哪个部位,鲜血迸溅也完全看不到。
  这种没有一点点危险的战斗还有奖赏,尤其是后勤负责粮草的也有,别提多鼓舞士气了。
  林立又给各队的队长开了个会,讲明了局势的严峻。
  托安与弗雷的军队分别向东西两个方向撤退,将整个中路完全让出来,想要让斯拉夫人长驱直入到大夏边关,屠杀我百姓,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让斯拉夫人多上前一步,对我大夏的边关和百姓就多一分威胁,我们加快一点速度,边关的百姓就多一点安全。
  又再一次提起匈奴士兵深入到大夏境内,开源城被满城屠尽的恶行,更是强调斯拉夫人比北匈奴人更是残忍。
  他们不仅仅杀人,还将人当作牲口一般,以人为食,甚至生食。
  最后强调,我们有大炮和步枪、手榴弹、炸药,斯拉夫人和北匈奴士兵只有长矛大刀和弓箭,只要勇往直前,我们定然战无不胜!
  林立对鼓舞士气还是有一套的,这番话说完,各个队长无不义愤填膺,纷纷表示,一定会加快速度,将斯拉夫人赶出草原。
  队长们回去,又对自己部下做了动员。营地刚刚搭建了帐篷,饭菜也才冒着热气,士兵们捧着碗蹲在地上,听着队长在前边激昂慷慨,也被振奋起来。
  一时,驻地内不断传来振奋人心的口号声。
  林立一时受到鼓舞,只觉得这时候就该有首激昂奋进的军歌,《保卫黄河》的旋律刹那涌进心头。
  这时代黄河水才开始浑浊,黄河二字也没有流传开来,不过不要紧,伊关还有条大河,他在伊关的水库还没有修建好。
  每年的雨季,浑浊的河水都会泛滥成灾——这些士兵一大半来自伊关,一大半修建过水库,对伊关有深厚的感情。
  林立奋笔疾书,将保卫黄河的歌词中不适应现在时代的词句稍加修改,一首《保卫浑河》全新出炉。
  风在吼,马在叫。浑河在咆哮,浑河在咆哮。河东山岗万丈高,河南河北高粱熟了。万山丛中华夏英雄真不少,青纱帐里大夏健儿逞英豪。端起了弓箭步枪,挥动着大刀长矛。保卫家乡!保卫浑河!保卫东北!保卫全华夏!biqubao.com
  这首歌不论在歌词和歌曲上都气势磅礴,振奋人心,让人瞬间就能升起同仇敌忾、救国救民之心。
  林立才一吟唱,最先引起共鸣,被鼓舞的就是方晓。
  文人自来就感情细腻,容易受到感染,保卫黄河这首曾响彻中国大地的乐曲,在前世就是超越整个时代的。
  从林立帐篷中先传来高亢嘹亮、激情豪迈的歌声,接着是林立的护卫们跟着哼唱,接着迅速传遍军营。
  这首歌的歌词太好记了,旋律也太容易掌握了,而最后那几句一连串的包围,只要听一遍,就会深深地刻在心里。
  方晓对林立的钦佩简直是五体投地。
  论在士气的鼓舞上,林立若是称第二,仿佛就没有人敢说第一。
  至少在方晓的了解中,不以死亡、刑罚逼迫,不完全以赏银诱使,就能让士兵激昂奋勇杀敌的,林立是头一份。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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