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太守府,林立的心也胶着起来。 这一个月来,他接二连三地递了奏章——从矿难到如今的粮库盗卖案子,按说夏云泽那边该做出反应了。 矿难的事情,可大可小,林立其实并不如何放在心上,也不怕夏云泽派御史前来。 但粮库盗卖的案子,林立心里着实有些不安。 夏云泽是会一挖到底,还是避重就轻,林立猜不到。 换做林立自己,他也不知道该不该顺藤摸瓜,揪出真正的指使之人。 这些时日,方晓一直在落实公办学堂的事情,林立回到太守府里,两人才碰了面。 面对林立的不安,方晓却是心平气和。 “粮食被盗卖,陛下未必不知道。伊关临近北地,可以说是北部一个重要的粮仓,当日陛下驻守边关的时候,粮草就有一部分是从伊关调拨的。 粮草一贯被拖延,必然是粮库上存有问题,伊关如此,难保天下粮库皆如此。 前有户部尚书被斩,如果再发现大案,难保朝中大臣人心惶惶,以为下一个就是自己。 所以,我以为,此事陛下会轻拿轻放,将罪责落在粮库官员上,判个监守自盗。” 林立叹息一声:“若是让我来做决定,我也是不知道该不该狠下心来。 我一直以为做了皇上,就有无上的权利,掌握所有人的生杀大权,现在看来,唉!” 林立重重地叹口气,“做皇上也不容易啊,连蛀虫都无法深挖。” 方晓抬眼看一眼窗外,压低声音道:“侯爷慎言。” 林立点点头,却道:“在粮库里的时候,我就想到我的产业了,很是庆幸风府、王江和崔亮都是暗卫出身,令行禁止,不曾有过纰漏。 不过我还是准备要再查查钢铁厂和煤矿的帐的,也提醒下崔亮,他的那一块摊子也大。” 至于蛋糕铺子,林立却不是如何放在心上。 一则蛋糕铺子几乎都交给王永山了,他只在其中得分红,二就是从分红上看,王永山并没有从中做手脚。 方晓道:“容我提醒,另外三座钢铁厂也要建成了,看陛下的意思,都是要归侯爷管的。 这个冬季,侯爷怕是难以在伊关停留了,至少北地那个钢铁厂,侯爷得亲自去看看。” 林立怔然了下道:“冬天啊,按照今年春天的计划,这个时候我们本来该在北匈奴的。” 又微微叹口气道:“这一段时间一个事情接着一个事情,也不知道北地边关那边如何了。” 方晓微微一笑:“崔亮的人前天送了北边的消息,咱们这边大旱,北匈奴却是雨水充沛,牧草长势良好,牛羊马匹都肥得很。 今年还没有北匈奴的人来打秋谷,边关生意往来很多,不过北匈奴控制了马匹的交易,听说正在严查私人售卖马匹的事情。” 说起交易,林立忽然想起了玻璃球。 他从书架上拿出盒子,放在桌面上打开,道:“想起来了,方兄你来看看,这个可值上多少银子?” 在盒子打开的瞬间,方晓的呼吸屏住了下,跟着站起来,小心地从盒子里取出一个玻璃球,托在掌心中细细观察。 “这……非玉石玛瑙,侯爷是从何处得来的?” 林立笑道:“你先看看能值多少银子。” 方晓道:“通体晶莹剔透,没有打磨痕迹,似乎浑然天成,还能放大细微之处。” 他看向林立,“这宝珠可有名字?” 林立道:“琉璃珠,这个名字可好?” 方晓道:“琉璃珠?可是与琉璃瓦一个制作方法?” 林立不由大为佩服,方晓自从琉璃这个名字上,就猜出了玻璃珠是人工做成的。 “好吧,叫做玻璃珠,与琉璃还是有区别的。”林立道。 方晓小心地放下这个较小的玻璃珠,又托起较大的那个,再审视了才道:“要看这珠子是在何处出售了。 如今放在京城出售,不如送到南方富商云集出拍卖,这一枚小些的珠子,至少能拍出二十万两银子的高价。这枚大一些的,还能再高些。” 说着看向林立,“物以稀为贵,若是再有玻璃珠,便难得这般高价了。” 林立点点头,对这个价位并不感到惊讶。 “我打算先不在大夏境内买,方兄,你说要拿一枚小的给北匈奴那边,能买上价吗?” 方晓笑了,“这得靠欧阳大人运作了。侯爷,另一枚呢?” 林立道:“还没想好,是继续给北匈奴,还是拿到西域卖。老实说,这玩意我暂时不打算在大夏卖。” 玻璃早晚要在大夏普及的,现在一个玻璃珠就卖出二十几万来,普及之后是要挨骂的。 且这玩意现在卖给大夏的达官贵人,或者是富商,说不得会让哪些人家倾家荡产——总有那等投机取巧之辈,愿意付出所有换得这么个珠子,以作为传家之宝。 方晓微微诧异,林立笑道:“方兄既然猜出来这是做出来的,就该知道,技术成熟之后,玻璃珠子要多少有多少。” 方晓大为震撼,视线落在盒子内的珠子上,好一会没有说话。 “咱们这玻璃珠子就往外卖,北匈奴、西域,甚至更远。”林立道,“我就担心这珠子会几经转手,再回我们大夏来。 不过真要又转回咱们大夏,那就是天意了。” 林立这么说着,心下却想,要不要再让苗怀如做几个玻璃珠子,给夏云泽把玩的。 这玩意外族人都有了,夏云泽没有,万一有哪个不长眼地买了回来,坑到夏云泽那里去,他日后再想要拿出玻璃珠子,都要好好合计合计了。 玻璃珠子交给了崔亮的人,快马往北地送去。 这边在粮库盗卖的折子送上京城多半个月之后,林立终于迎来了京城的“钦差大人”。 林立已经从送信的人那里知道这次前来的官员是新科状元莫子枫,早早地就出了伊关城,在风府的护卫下,前往迎接。 在伊关的属地边缘,林立接到了莫子枫,两人许久未见,乍一见到,不及互相施礼,林立就抢先上前,使劲地搂抱了莫子枫下。 “恭喜莫大人金榜题名,可惜我当时不在京城,未能亲眼目睹到大人跨马游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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