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娘在伊关的日子,时间过得很快。 林立对秀娘是没有机密的。 他带着秀娘看了钢铁厂,又亲自给秀娘挑了一个步枪,手把手地教她开枪。 步枪的后坐力不是很大,但林立还是给秀娘做了个护肩,护住她的肩窝。 又将改进的左轮连弩也给了秀娘一个,自己帮着她拉弓弦。 事实证明,女孩子也是喜欢射击的。 而射击,只要不是天赋太差的人,很快就能练出准头的。 不必十环,只要不脱靶就行。 然后就是打猎。 打着打不着没有关系,重点在参与了,射击了。 猎物大小也没有关系,身边还有风府几个护卫拿着步枪呢,就算是遇到老虎,只要不是同时两三只成年的,就不怕。 当然,一山不容二虎,一虎也不是那么好运气就遇到的。 从步枪出现之后,别说老虎了,大大小小的野兽都往深山里去了。 这是白天,甚至,他与钢铁厂商议蒸汽机车一些问题的时候,也带着秀娘。 秀娘对数字是敏感的,在计算和数学上有些天赋,林立也希望秀娘能学得更多,开拓得更多。 而晚上,就是一天中更快乐的时光了。 秀娘是传统的,也因为是传统的,以林立为天,才会在林立面前完全放开自己。 有时候林立也觉得很是奇怪。 这时代是封建的,对女人的讲究尤其多,甚至有大家闺秀行进不能露出鞋子的要求。 可这般封建的时代,却又要求女子完全遵从夫君的要求。 林立以前在夫妻事情上还是很含蓄的,因为秀娘小嘛,很多要求都是不敢提的。 而有了孩子之后,秀娘也是个成熟的女人了,于是么,林立开始一点点增加夫妻的情趣了,也解锁了很多新的姿势。 也因此他甚至都盼着早点天黑,好能早点做爱做的事情。 至于法丽达,既然她自己都听到了,那就自己选择好了。 当然,林立也没有狠心到将法丽达一直关在房间里,他还是给法丽达安排了一个女孩陪着,又安排了两个护卫,在法丽达出门的时候跟着。 也吩咐了,法丽达可以买她想要买的任何东西,去除了厂子以外的任何地方。 甚至还专门拜托苗曼玉陪着法丽达去了一次伊关县城。 光阴似箭,转眼秀娘就在伊关这边停留了半个月。 “我该回去了,不然小桃华要把我给忘记了。”一天晚上,在云雨过后,秀娘忽然说道。 彼时,林立还伏在秀娘的身上,享受着他的贤者时间,闻言张口轻轻地咬在秀娘雪白的肩头上。 秀娘吃吃地笑着,也咬了林立的肩膀一口,比林立的力道大多了。 林立“嘶”了一声,不满意地道:“你应该将小桃华也带着。” 秀娘不松口,继续使劲,林立又“嘶”了声道:“小心,别硌了你的牙。” 秀娘忍不住笑了,松开口,林立瞥一眼自己的肩膀,一圈小小的牙印。 林立搂着秀娘一个翻身,让秀娘趴在他的身上:“我也想女儿了。” 秀娘搂着林立,将耳朵贴在林立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然后道:“你才没有呢,你只想我了,不想我走。” 林立“咦”了声道:“你怎么知道的?” 秀娘点点林立的胸口:“你这里说的。” 林立想女儿,但更多的是舍不得秀娘走。 女儿看到了,会更喜欢更疼爱,看不到的时候,想也没有办法。 可媳妇那就在自己身上的,媳妇想要走,怎么舍得呢。 林立搂了搂秀娘,将被子扯过来,盖在两人身上。 “打算什么时候走?”林立问道。 “你想我走了?”秀娘蛮不讲理。 林立摸着秀娘的头发,然后轻轻扯下,“恨不得你不走呢,要不,你这次回去,把女儿带着,再回来?” 秀娘哼了声:“女儿那么小,你也舍得折腾。” 林立也就是说说。 别说这时代旅途艰辛劳累了,就是前世,也不提倡带这么小的孩子出门的。 “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也回京城去了,等京城里乱七八糟的事情没了之后。”林立想起京城内自己的谣言,觉得这个谣言说不定就是夏云泽造的。 在利用说书先生造谣这事上,林立做了初一,之后的十五么,好像夏云泽比他玩得还顺溜。 不过将秀娘塑造成善妒的这点上,林立多少有些不快。 秀娘多好啊。 “那,以后还走吗?”秀娘问道。 “肯定走啊。”还要走得更远呢,林立心里说道。 秀娘没有吱声,还没有离开,她心里就舍不得了。 “你跟着我?”林立试探道。 林立也说不清是真希望秀娘跟着,还是只是说说。 按说他手里有步枪,再给秀娘多安排护卫,安全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真要是行军打仗,带着家眷,万一出现个万一呢。 “家里的生意怎么办?”秀娘没有想那么多,只以为还是来伊关。 “我还没和你说的吧,”秀娘想起来,抬起头看着林立,“我和苗姐姐合作了,在南方也开了织布纺纱厂子,那边的生意都是苗姐姐管着。” 林立刮了下秀娘的鼻子:“我的小管家厉害了呢。” 秀娘笑着:“苗姐姐说了,咱们暂时不等太扩大了,要循序渐进,等到手里闲钱多了,就多开几个厂子。 等到你的铁轨修出去,就买好多好多煤,冬天的时候让厂子里暖暖和和的,让女人们都在家里呆不住。” 林立哈哈一笑:“这个主意好,为了暖和都愿意出来上工。到时候也可以招点男工,谁说男人不能织布纺纱了。” 秀娘认真地道:“男工不行,男人和女人不能在一起干活的,会有闲话的。” 林立道:“可以分开干啊,不然男人冬天里干什么?在家里躺着等着女人养着吗?” 秀娘歪歪脑袋:“可以在家里带孩子做饭。” 林立呵了声:“孩子在家里伺候男人的吧。要我说,你和苗夫人好好商议商议,给冬天里的男人也找点营生。 农村里的女人够辛苦的了,农忙的时候也要下地干活,回家还要洗衣做饭喂鸡养鸭伺候一大家子的。” 这时代像王氏那么疼媳妇的有,不多。 其实王氏也是偏心,也是秀娘那时候还小,大嫂李氏不也一样下地干活的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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