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有个缺点,就是有着与这个世界很不合适的善良,导致他在很多事情上优柔寡断。 但是他还有个优点,就是一旦决定下来,绝对不会拖泥带水。 之前他为了梦想就在做准备,不论是开办学堂,还是这个钢铁厂,都是对未来他可能的选择的未雨绸缪。 而如今林立才醒悟,他其实在准备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 这大概就是每一个中国人骨子里都存在的那一腔热血吧。 脑海里再一次浮现出他曾经为之震撼的那句话:罪在当代,功在千秋! 下午的讨论会上,林立将自己的想法与黑板上的草图,毫无保留地讲述给工匠们和方晓、王成。 所有人都被林立大胆的想法震惊住了。 这一刻,所有人的眼神里全是郑重,每个人都知道,如果步枪诞生,军事力量将会出现怎么样的提升。 尤其是这几个工匠,都是参与到大炮的制作中的,实心炮弹的威力如何亲眼见到,再加上步枪,岂不是所向无敌了。 方晓立刻道:“步枪与左轮连弩的射击方式一样,可步枪的射击距离好像没有弩的距离长,重量上也相差无几,舍弃连弩选择步枪,是不是因为还可以造出比步枪更强大的武器?” 林立没有想到方晓如此敏锐,迟疑了下道:“连弩上弦需要强大的臂力,普通士兵发射十余支弩箭之后就会力不从心。 步枪上子弹可以容易些,只要保证不会炸膛,城墙上防守,几乎能落于不败之地。” 这个道理比之后会出现冲锋枪、机枪可能性的道理好解释多了,方晓被说服了,转头看看几位匠人。 几位匠人都在思索着,好一会才有人道:“左轮,会不会太笨重了。” 另一位也点头道:“步枪是要步兵用的吧,要是只用在城墙上防守,弩弓也能达到同样的威力。 这个左轮安装在步枪上,感觉里就不是那么方便,这么端着,前边多出这么一块来,有点……” 工匠比划着,林立看着,感觉里确实不是很舒服。 “上弦,啊不,我是说让子弹到位的方法能不能改改……”向前说话的人陷入了思索中。 林立的心一跳,这么快就有人想到弹夹了吗? 弹夹的原理……好像要用到弹簧,对,就是弹簧。 林立道:“若是能设计个东西,将子弹顶住……” “铁丝网!”王成忽然说道,“铁丝网卷在一起……要是做出小号的铁丝网,这么一压一顶……” 一时无法解释明白,还是连比划带说的,除了林立心里头雪亮,其他人眼睛里都带着迷惑。 王成干脆在黑板上画了一圈,回头和大家道:“咱们做得铁丝网,要是做成这么形状,弹性会将越来越少的子弹主动顶到设计孔中。” 几个工匠立刻恍然大悟起来,七嘴八舌地争先讨论。 林立不由得心中感叹起来,劳动人民的智慧真是不能小瞧的,只要稍有提示,就能举一反三起来。 林立专注地听着,偶尔插言一句,再后来涉及到钢材的材质,他就插不上嘴了。 讨论了足足两刻钟时间,王成激动地道:“大家加把劲,咱们这就尝试着做去,争取这个月就做出来个样品出来。” 王成知道林立想家了,也知道这不仅是林立的机会,也是他的机会,一个可以重返战场杀敌的机会。 一想到可以握着自己亲手制作的武器横扫千军,王成的心就沸腾起来。 大家散去,只留下林立和方晓,林立含笑看过去,却见到方晓一脸的凝重。 他的笑容顿住。 “忠义侯,你想要……入侵北匈奴?” 从林立介绍步枪开始,方晓心中就隐隐浮现出这个想法,在大家热烈讨论的时候,方晓想到的却是林立曾经做过的每一件事情。 林立笑容隐去:“永安城被围攻,你我都在城头经历过生死之战,之后我到边关,虽然没有亲自上战场,但是了解的更多。 战争从来都是残酷的,但战争,从来都不是固守边关就能避免的。 北匈奴人地处草原,不治生产却骁勇善战,他们习惯了在缺少资源的时候靠掠夺来养活自己。 人一旦习惯了这种轻易能获得资源的方式,便会心安理得地延续下去。 托安借太子殿下的力量,铲除了弗雷,当上了大单于,但却对我们大夏的使臣一直置之不理其心可昭。 一旦坐等其强大起来,还会是大夏的心头大患。 方兄,你了解我,我并不喜欢战争,但是也并不会惧怕战争。 必要的时候,也不怕主动发动战争。 因为,我也是大夏的子民,我不愿意看到同胞惨死在敌人的铁蹄之下。” 这一刻,林立眼睛雪亮,仿佛在熠熠生辉。 “我要的也不是屠杀,而是合并,同化,我要让我大夏的文化与仁慈在战后普及四方,要让我华夏文明代代传承下去。” 这是林立的心里话,也是他这一刻心中所想的。 林立终于能将这些话说出来,他貌似平静的面庞,也掩饰不住他激动的内心。biqubao.com “所以,你开办义务学堂,是为了教育出更多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人,日后可以去管理你打下来的城池江山?” 林立没微微一笑:“自古打江山容易,治理江山难,不过方兄,你刚刚这话若是传出去,可……” 方晓盯着林立的眼睛:“忠义侯做的这些,是为了大夏还是为了自己?” 林立坦然地迎着方晓的视线:“既是为了大夏,也是为了自己。 为大夏,是因为我是大夏的子民,同大夏所有人一样,爱这生我养我的故乡。 为自己,是为成就梦想,为了不白白来到这世界一次,为了不辜负生命。” 方晓再次被震撼住了。 他仿佛第一次见到林立一般仔细地打量着他,打量着他神色上的坦然与自信。 也终于,他有种被折服心生向往的感觉。 也第一次郑重地审视着自己的内心。 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却一定是帝王家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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