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的假期,满打满算也就剩一天多一点了。 可不到天黑,也不能离开村子。 他现在差不多代替村长成为整个村子实际的领导者了,他多在村子里一刻,村子就能奇怪地安定一刻。 林立定下了相邻两个厂房的厂址,临时决定增开两座砖窑,和苗秀才一起将村子里下到五岁孩童,上到能走动路的老人全安排了工作。 砍柴、打坯、芍药、挖地基、荒地捡石头、厨房帮工,全都安排出来。 哪些活林立要付工钱,哪些时间的活计是在他们自家田里干的,不用付工钱,什么时间耕牛可以进来,如何穿插着耕地砌房子两不误…… 林立也不单单是和苗秀才一起,身边还跟着周涛、王成和两个护卫。 周涛对农活不但很了解,还是一把好手,只要看一眼地,就能判断出翻耕播种的时间。 林立提议将村民们组织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就近的几块地,以提高耕地效率,减少春耕时间。 如何分组,自然也是要周涛挑头负责,苗秀才从旁协助。 终于在天黑之前将一切安排下来,林立再去看了白天打起来受伤的人,该安慰的安慰,该批评的批评,这才坐上了回程的马车。 身心俱疲。 师父说得对,他该早早地放手,这般事无巨细地参与,实在浪费精力与时间。 大夫已经被提前送回城里,林立直接就躺倒在马车里了。 车帘从前边掀着,微风吹进来,林立舒服地叹息一声。 “少爷,你看夕阳。”王成回头喊了句。 林立爬起来坐在车前边。 一轮火红的圆日正在天边,红的耀眼。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啊!”林立再叹息了声。 “少爷,你诗文这么好,又是欧阳少傅的弟子,举人肯定考上的。”王成真心实意地道。 “呵。”林立心说,这诗谁写的我都不记得了,“考举人也不考诗句,要背书,博览群书知道吗?” 王成看着林立,“少爷还怕背书吗?” 林立哼了声,“你知道要背多少书,每本书要背多少遍吗?” 不能王成摇头,林立接着道,“我之前背《大学》《中庸》,读几遍是记不住了,背下来之后,足足默写了三遍。 到现在,每天睡觉之前都还要默背一遍,这都不算熟练,要背诵到随意整个书页都在脑子里才可以。” 王成道:“和我们习武也是一样,每个招式都要连上几百上千遍,要形成肌肉记忆。” 林立转头看向王成:“还没有问你,你和崔哥,谁更能打?” “这不好说,不过少爷,我在收集情报这块,比崔哥好用。”王成略微得意道。 林立来了兴致,“情报你是怎么送出去的?” 林立想问信鸽了,可鸽子这个物种他还认识,周围没有发现过。 “呃……”王成难得地卡壳了。 林立拍拍王成的肩:“不方便说就不说,我也就随口一问。” 王成难为情地道:“少爷,其实莫大人也是关心少爷,我临来的时候对我说,一切都是少爷为重,要我把少爷放在第一位的。” 林立半开玩笑地道:“这不是应该的?崔哥在的时候,我身家性命是托付给他的,现在是托付给你的。” 王成眨眨眼睛:“少爷不会怪我?” 林立奇怪道:“怪你什么?你是派给我的,又不是卖给我的。” 王成沉默了一会道:“少爷,我们对少爷都是忠心的。” 林立反应过来他刚刚那话的问题了,想想也诚恳地道:“我绝对相信这点,所以有你们跟着,我才放心。 对莫大人也没有不放心的意思。王成,我就一个小秀才,有点小聪明,没什么大本事。 承蒙王爷、莫大人看得起,才给我你们这些帮手,这是恩惠,我心里都清楚。” 其实是交换,林立心知肚明。 “咱们也是话赶话说到这了,说开了更好,你家少爷我现在一门心思赚银子和背书。 赚银子呢,是为了能让日子好过些,虽说银子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银子是万万不能的。 读书呢,是为了不辜负师父。师父他老人家就正经收我这么一个弟子,太不成器,会伤了师父的名声。” 说着摇摇头,“哎,你不知道这几天假请得我也心疼,回学院里不知道要熬多少夜才能补回来。” 林立轻描淡写地换了话题,“这几天操心村子里的事,我晚上都没有背书,回去还不得被师父打手板。 我这么大的人了,要被师父打板子多丢人啊,不行不行,今天明天得用功了。” 王成当真了:“少傅大人真会打少爷手板?” 林立老老实实地道:“还没打过,但我要是荒废了学业,肯定要挨打的。” “少爷挨打会哭不?”王成的关注点很清奇。 林立瞪大眼睛:“是什么让你有这种想法的?我看起来是被打几下就要哭爹喊娘的吗?” 两个人说着话,回程的速度也快起来。 林立自然是也没有想到,他随口感叹出来的,没真心剽窃的诗句,当晚就随着他今日村子里做的一切,被汇报了出去。 还是快马加鞭的那种。 林立终于回到了宅子里。 晚饭时候将村子里发生的事情详细说了,自然是略去了他和王成之间的对话。 “爹、娘,咱家包括大哥的地,现在我都雇了村子里的小孩子捡石头了。 我和周涛说了,不要求太高,小的捡了就可以,然后回头再雇人,也省得爹娘挨累。” 王氏道:“这累什么,今个我还和你爹说要回村子里去。 煎饼摊子不出了,一天天地也没事,正好回地里干点活。” 林立忙摆手:“娘,先等几天,等都安顿好的。现在啊,村子里的人都一肚子火气。” 他心里忽然生出个主意来,压低了声音,“娘,我之前做了香皂,成本不高,特别好用。 我打算着以后在京城里卖高价的,这玩意弄好了,比蛋糕还值钱的。 要不,娘,你和爹研究研究香皂,弄点城里大小姐贵妇人喜欢的出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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