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枭雄_第271章 意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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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立回到了住处,天色已晚,他刚进门,晚饭就送过来了。
  学院的饭菜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林立单独使了银子,吃食上就精致了些,但总是不如家里的好。
  不过今天竟然是饺子,还是肉很多皮薄馅大的饺子。
  林立喜欢吃带馅的,饺子、包子、馄饨是最爱,一大盘的饺子都吃了,还有些意犹未尽。
  想起在家里时候,吃得种类要比学院里丰富多了。
  又想起崔巧月,她肯定更吃不惯大夏的饮食。
  都是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若是秀娘在学院里,一定适应。
  不觉摇摇头,将思念秀娘的心思压下。
  在学院里住宿学习,果然是静心效率高。
  一个院子里住着六个人,如今压根就没有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麻烦不说,林立也没有机会鼓捣他想要研究的东西。
  只能静心写策论和背书。
  这才到了学院十天不到的时间里,比《论语》还要厚一倍的《诗经》,就背下来一大半了。
  几乎全是利用的晚上时间。
  只是越往后背诵速度越慢。
  林立现在理解了古代帝王一本书要读、背、抄、默各二百遍的原因了。
  书背得多了,难免遗忘。
  想要记得牢固,就得温故而知新。
  林立唯一能安慰自己的就是他没有科考的负担。
  他却不知道,这个晚上是他来到书院最后一个安宁的夜晚了。
  虽然他到书院里才十天。
  林立照例是在子时入睡,睡前,他将《大学》从头到尾背诵了一遍,口干舌燥。
  还好没有忘记。
  躺在床上,隐约觉得院子外边好像有些响动,再细听,又没有了。
  林立将之归结为夜风,很快就睡了过去。
  学院内,欧阳少华被从梦中喊醒,他匆忙穿上衣服,接过信使送来的密信打开。
  信上只有寥寥的几行字,欧阳少华再看了一遍,将信凑到烛火上,看着信点燃。
  待到信纸都烧成了灰,信使退下休息,欧阳少华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步,又坐下。
  他才睡下不久,这么一折腾睡意就全没了。
  信是远在北地边境的夏云泽发来的,信上说,想办法扣住崔巧月,不许她离开。
  崔巧月要离开?难道是北匈奴的老单于真的不行了?
  外界以为,北匈奴的公主备受宠爱,因喜欢大夏文化,特意前来大夏求学。
  其实不然。
  北匈奴从上次战败之后,主动求和,欲将单于最心爱的公主送过来和亲。
  当时崔巧月才十多岁,如此年纪和亲很是不妥,便协商着以读书为名送到大夏。
  也是全了公主的名声。
  这三年以来,崔巧月大半时间都呆在学院内,只每年几个节日里会到京城,在皇宫里住上一阵。m.biqubao.com
  欧阳少华知道,这是圣上在给崔巧月与皇子们创造机会。
  毕竟,两国若能结秦晋之好,便是避免了战争的发生。
  大夏虽然打败了北匈奴,但是北匈奴民风一直剽悍,每年都有打秋谷的现象发生。
  这一年来一直传闻老单于病重,而北匈奴的风俗,就是新单于继位,一定要以发动一场战争,来获得威信的。
  现在夏云泽特意来信,让他留住崔巧月,难道是老单于真的病危了,边境真的要发动一场战争了?
  欧阳少傅的神色严峻起来。
  欧阳少华身为院长,只偶尔会给学生们上堂课,大部分时间都很清闲。
  收了林立为徒之后,每天上午都悉心为林立讲学。
  林立乖巧听话,理解力强,学习的能力也强,很让欧阳少华喜欢。
  尤其是林立的孝顺。
  刚收了林立为徒,他就亲自前来送上万两银票的束脩。
  欧阳少华能辞官回乡开学院,就是淡泊名利了,但没有人不喜欢银子的。
  因为银子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受尊敬的程度。
  而作为束脩,尤其是拜师时候的第一笔束脩,不论多少都是不能拒绝的。
  这不到十天的时间,欧阳少华就喜欢上了林立。
  是啊,谁能不喜欢聪明又用功,又孝顺的徒弟呢。
  所以,他悉心教导,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得已将林立牵扯进权利的倾轧中。
  欧阳少华上了年纪,半夜醒来很容易睡不着,他干脆不睡了,进了隔壁的小书房。
  下人送上来炭火,又端了热茶,将白日里林立送的蛋糕点心端上来几份。
  欧阳少华喝着温热的茶,吃了一小块曲奇,胃里舒坦起来。
  视线不由就落在了墙壁上一幅青松画作上。
  这是上次诗会回来之后他亲笔所画,书画上海提着林立创作的那首诗。
  他站起来走到画作前,凝视着挺拔的青松,脑海里意外浮现的却是林立专心听讲时候的样子。
  他无需打听,就知道林立在这些时日是如何用功的。
  《论语》一万六千字,《孟子》三万五千字,却利用从北地往返的路上全都生生背下来了。
  这绝对不是天分,是毅力。
  就如这傲然挺立的青松,绝对不会被大雪压倒。
  欧阳少华的嘴角不由浮现出笑意,他回身坐在书桌旁,一边品着茶,一边仔细思索着。
  架子上的沙漏无声地落下,眼看着又一个时辰过去。
  欧阳少华终于决定下来,这才重新回到卧室去。
  第二天一早,林立照例早起跑步。
  他现在在学院的小路上跑步都习惯了,今天脚下一拐,不知道为什么就往崔巧月所在的小院子的路上跑过。
  远远的就看到小院门前拴着匹马。心里奇怪着,不免就多看了两眼。
  心说公主就是有特权,马都能牵到住处。
  没怎么在意,从旁边小路上绕过去。
  吃过早饭,林立拿着昨日做的文章,捧着书去了师父的住处。
  却见师父正站在花园池塘的小亭子里,见到林立进来招招手。
  “勉之,你跟我学了这几日,进步很快。你自己也知道背书补习,便也不用天天和我单独学习了。
  我安排好了,今天开始你就进班,和大家多熟悉熟悉先。”
  林立乍然听到要进班了,还有些激动,忙答应着。
  才要回答,就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回头看去,却见到崔巧月小跑着过来。
  欧阳少华脸上露出笑意:“小公主,你来得正好,我给你介绍下,这是我的徒弟林立。”
  崔巧月忙站住,先给欧阳少华施礼,然后向林立也福身一礼。
  “老夫正要找小公主呢,我这个徒弟之前生了病,学的东西忘记了大半,还需要从头学起。
  老夫老了,精力不够用了,小公主,麻烦你帮老夫照顾下我这个徒弟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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