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楼上。 浓浓的茶香萦绕,夹杂在令人舒缓的木香之中,雅间内,三位公子哥说说笑笑,偶尔透过被风拂动的窗帘,看向这高档茶楼外连绵的亭台楼阁,红墙绿瓦。 茶楼上。 浓浓的茶香萦绕,夹杂在令人舒缓的木香之中,雅间内,三位公子哥说说笑笑,偶尔透过被风拂动的窗帘,看向这高档茶楼外连绵的亭台楼阁,红墙绿瓦。 “元枫,今日看起来似乎心情不佳,连这最爱的浮瑶仙芝茶呈上来,你都一言不发,可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 说话的刘公子一笑,看向身侧的小厮。 “还不把今日新得的好茶拿上来,给沈公子品一品。” 另一位岑公子也忽地放下茶盏:“刘兄,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元枫自然是碰上了烦心事,你今天就是把天上的仙茗取来,恐怕他也难高兴啊。” 沈元枫嘴上一直带着笑。 面对两位关系不错的好友,他其实并未冷脸,只不过这二人与他交情匪浅,自然能立刻发觉他今日的话少了许多,察觉出他的心情。 刘若皱眉:“元枫,这你就不够兄弟了,我们几个什么关系,你碰到什么事,说出来,兄弟几个能帮得上的自然会帮你。” 岑远也转向了沈元枫:“元枫,我猜你是为了给圣教的贡布之事烦心,你说对不对?” 沈元枫笑容更深了些,只不过却有一丝无奈:“岑兄果然是这京城里的百事通,什么事都瞒不过你。” “贡布?”刘若眼睛转了转,皱眉道,“这圣教做教袍的贡布历年不都是元枫来供么,难道今年出了什么岔子?谁这么大胆,敢抢元枫的生意!” 东荣与其余两国不同,并不重农抑商,商人的待遇不低,所以有不少官员子弟也会从商,且不会受人鄙夷,只有生意做不好的才会被人瞧不上。 沈元枫就是天生的商人,他虽才十五,但从十二岁时就开始接触做生意,就已经崭露锋芒,短短三年时间,就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圣都城里谁提起来做生意,话题几乎都会提到沈二公子。 而且沈元枫在生意场上够狠,许多商人一听到他的名字就忌惮不已,怎么会有人敢跟他抢生意。 再说了,用来做圣袍的布料可是大名鼎鼎的流光锦,布料柔软飘逸又暗藏流光,可谓是上上品的布料,连皇室宗亲的服饰布料都比不上,可见其有多珍贵。 这样的布料,只有沈元枫手里的工人才能编制出来,所以自打两年前流光锦一出来,这贡布就成了沈家一家的独门生意。 原本三年前,沈老爷不过是个多年未升迁,籍籍无名的小官,也正是因为有了沈家的贡布,这几年沈家在京城的名气也渐渐大了起来,沈老爷还升了官,都到了兵部任职去了。 要是有人一上来就抢沈家贡布的生意,那不是抢沈家命脉么! 沈元枫心情若是好才奇怪了。 岑远摇摇头:“刘兄,你是有所不知啊,如今圣都里突然多出了一种从大盛来的织月锦,料子比起流光锦来说……也差不多,如今颇受圣都城里的贵族们追捧,可以说是有价无市,供不应求,有人愿意出百两银子都买不来,所以负责圣教用物的神官自然也关注到了。” 他的话明显停顿了下。 其实说差不多,是为了好听,他也见了那织月锦,明显比流光锦更胜一筹。 不然,圣教怎么可能会随随便便就想要换掉原本的贡布。 沈元枫手指拨动着手中的白瓷茶盏,眼底寒芒幽幽。 刘若泛起头疼:“的确麻烦,元枫,这织月锦若是是咱们东荣做出来的,我们两个说不定还能去帮你挖挖人,但大盛那边的生意咱们几家可是毫无涉猎。” “的确如此,元枫,你倒不如另辟蹊径,我这有个消息,想必你会很感兴趣。”岑远一笑。 见沈元枫望来,他卖了个关子:“既然这织月锦咱们暂时弄不到,那就只能想办法让神官继续采用流光锦。” “岑兄的意思是,让我想办法疏通关系,收买神官?”沈元枫拧眉,圣教那些人自恃身份尊贵,除了皇室之外,其余人在他们面前想搭上一句话都要看他们赏不赏脸,光凭银子,神官可不一定瞧得上。 而皇室那些人,他们沈家也只和五皇子有些关系,但如今皇帝已老,几位皇子的夺嫡如火如荼,谁都怕这时候做了什么不该做的,落下话柄被踢出夺嫡圈。 这也是为何,珠玉姐被赐婚给定安侯府世子,五皇子却不能光明正大开口求娶,只能暗中运作的缘由。 岑远脸色忽然神秘起来:“元枫,你这次消息可落后了,想必你也听说了,如今咱们圣都里最炙手可热的人物便是平阳公主新找回来的那位三公子。” 沈元枫凝眸:“赫连凛。” 那个传说中唯一能够与拓跋枭这个东荣第一武士一战的男人,他怎么可能没听说过。 尤其是家里的有沈元杨那个狂热的战斗分子,几乎是天天嚷嚷,想和赫连凛来上一战。 只是圣都里如今想和赫连凛比武的人排队都能绕整个圣都城三圈,当然排不到沈元杨这个毛头小子。 沈元枫玲珑心思,转念间,便明白了好友的意思。 自从两年前,久病深居异地的平阳公主再次现身人前,还带着两个儿子,皇上对这位妹妹和两个外甥可谓盛宠到了极点,还将皇室与圣教之间的诸多事宜都交给了平阳公主打理,可以说,让自己愁得几夜都睡不好的大事,只要是有平阳公主开口,那就会变成一桩不值一提的小事。 而如今平阳公主最疼宠的,当然是这个丢失多年又找回来的小儿子赫连凛。 皇上又如此重视武艺高强之人,对那拓跋枭都是无限度地容忍,更莫说对自己的外甥。 所以,若是他有机会攀上赫连凛,也就等于攀上了平阳公主,亦或者说……直接在皇上面前露了脸。 届时,什么贡布,还算个事么。 “对,赫连凛。” 岑远兴致勃勃。 “所以我说元枫你的消息落后了,如今这圣都里谁还不知道,前两日赫连凛居然当街收下了一个姑娘的帕子,还把帕子收到了怀里,现在不止平阳公主在派人寻找那个姑娘,各家各户也都在打听那姑娘的身份……你说,若是咱们能先找到那位姑娘,还愁搭不上赫连凛和平阳公主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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