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十八,我不做喽啰_第30章 亲爱的你慢慢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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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秒。
  愤怒的张薇薇亮出了小虎牙,一边娇嗔着,一边用雨点一般密集的花拳绣腿狠狠打在了张杨身上。
  “张杨你有病吧!
  张杨反唇相讥:“你有药啊?”
  “你去死!”
  纠缠中。
  天色渐晚。
  张杨和张薇薇的打打闹闹,最后终结在大学城旁边的巷子里。
  于是深更半夜。
  漆黑一片的巷子里引吭高歌的疯子,由一个人变成了两个。
  “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亲爱的你张张嘴,风中花香会让你沉醉。
  “亲爱的你跟我飞,穿过丛林去看小溪水。亲爱的来跳个舞,爱的春天不会有天黑。我和你缠缠绵绵翩翩飞。飞跃这红尘永相随,追逐你一生。”
  两个人一路摇晃着回到了研究生楼。
  看着醉态可掬的财大校花。
  张杨露出了阳光灿烂的:“回去吧,早点睡,别瞎想。”
  一套敷衍三连,却让张薇薇明亮的眼睛里露出了些许感动,轻声道:“其实,你是个好人。”
  张薇薇虽然纯了点,可是她不傻,她知道张杨如果要祸害她,那么就在今天晚上,这个世界上将会少了一个黄花大闺女。
  并且很有可能,从此多了一个怨妇。
  “我知道。”
  挥了挥手。
  张杨选择了快步离开。
  身后。
  传来张薇薇的嗔怪声:“那……做朋友啊?”
  张杨写意的答应了一声:“好。”
  校花的男闺蜜?
  “有趣。”
  可是男女之间到底有没有纯友谊呢。
  不知道。
  也许有,也许没有。
  其实张杨对这件事并不太关心,他只是不想变成烂俗小说里,那个大学校花身边出身卑贱的添狗男朋友。
  这个角色不论怎么看,都像是个可怜虫,天生备胎的命,却操着富二代的心,与天斗,与人斗。
  斗不过。
  便声泪俱下的控诉着这世界的不公。
  甚至还有点泰迪的基因。
  见人就咬。
  自己今年才十八岁,年纪轻轻就背上了这么大一个包袱,背上了沉甸甸的一份责任。
  何必呢。
  张杨觉得这个包袱太沉,自己应该扛不动。
  一转眼便是两天后。
  月租金十分昂贵的三兆宽带,一万多的台式机,新电脑桌还有中央空调都已经到位了。
  张杨打开电话试了试网速,发现网速依旧烂的让人抓狂。
  忍着想要砸翻电脑桌的冲动。
  张杨抬头看着天花板,骂骂咧咧了起来:“老天爷,如果我犯了罪,请让法律来制裁我,可为什么你要让我忍受这种折磨?”
  可是看在钱的份上,张杨把这当成是一场修行,默默的开始了今天的狩猎,眼睛里再一次只剩下了冰冷的数字。
  当张杨把五十万的资金量平均分成了几份,买入了就只不同的股票,忽然间,他从股市里赚钱的速度一下子变慢了。
  作为一个小散户,这是没办法的事。
  张杨不想被庄家和主力针对,那就只能把资金分散,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一点点的磨。
  这一刻。
  张杨认为自己不是在炒股,只是一个财富的搬运工。
  天气一天天热了起来。
  打开了中央空调。
  红牛护体。
  张杨耐着性子在电脑桌前磨了两天,再次收获了几个涨停,把自己量再一次滚到了六十万。
  然后便开始小心翼翼的控制仓位,做长短线投资组合。
  张杨先将一半的仓位,买入了印象中的大牛股中国船舶,再用三成仓位买入了一只妖股用来打板。
  空着的两成仓位以防不测。
  做好了这一切。
  张杨开始估算收益,按照这样的投资组合,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一个月后,他的资金量可以顺利滚大到一百万。
  重生后只用了三个月,张杨将会拥有人生里第一个一百万。
  这个速度不能说慢。
  随着张杨轻吹了一声口哨,然后关电脑,洗澡,出门,如往常一般去财大读书馆看书充电。
  星期五。
  晚上。
  时间来到了六月份,财大明显热闹了许多。
  夜幕下的校园里。
  花枝招展的财大女生们,完全不顾滨海城市早晚十几度的巨大温差,早早的穿上了五颜六色,各种款式的短裙。
  看着美女们毫无顾忌的扭动着腰肢,坐进了一辆辆豪车里,向着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或者公子哥的爸爸们坦露着心扉。
  对于这种不要脸的行为,张杨用自己灼热的目光,表达了深深的鄙视:“嗯,嗯,有点东西。”biqubao.com
  依依不舍的收回了目光,走向了图书馆。
  路过教学楼的时候。
  张杨一边避让着豪车,一边和几个浓妆艳抹的女生擦肩而过,一边看向了布告栏。
  似乎是有一位知名的临海籍海龟经济学家,晚上八点要在三楼的阶梯教室办一个讲座。
  想了想。
  张杨不打算去图书馆了,而是快步走进了教学楼。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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