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看着李想那发光的眼神,整个人在那意淫,不由啐了一口,“你想什么呢?” 李想嘿嘿的看了她一眼,“我的快乐,你不懂!” 朱雀顿时就脸色潮红起来,弄的李想莫名其妙。 要怪就怪刚刚李想的表情,实在太过浪骚,让人给误会了。 朱雀对号入座,也没想到李想这个时候,还分心想别的。 误会大了! 李想看的朱雀的表情,顿时浑身一颤,立马转过脸去。 此时的海滩上,呈现一面倒的局势。 井口带着手下,冲击一波,没能成功之后,立马下令撤退。 这一退,本就不利的局势,更是崩溃,不到片刻便,完全溃败下来,往日里面对百姓凶神恶煞的东倭矮子们,像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撞。 然而,三面都有禁军的身影,一时间,所有东倭矮子全都往战船上窜。 由于人太多,大部分人,被挤下了海,这里是浅滩,战船起锚又慢,还没等开船,就被尾随而来的禁军们,杀了个一片红。 那些布政使司的兵丁们,从禁军出现的那一刻,趴在原地,他们可不傻,蠢到与禁军对抗,况且他们还有官府的身份,即便被抓,活下来是不成问题的。 事实也是如此,禁军看到布政使司的兵丁,这么懂事,也没有特意照顾他们,而是气势汹汹的往东倭矮子追去。 一战下来,布政使司的兵丁,被流矢射死了几个倒霉蛋,其余全部被俘。 东倭矮子,三千来人,被杀千余人,数百人皆被俘,其余皆跳海逃生去了。 二十余艘战船,五十来艘小船,全部便宜了禁军。 井口也在逃亡中,被禁军的箭矢射伤了腿,当了俘虏。 只有徐海量,见情势不对,早早的和随从,找了艘小船跑了。 才不到半个时辰,禁军就打了一场胜仗,李想顿时就兴奋了,不顾郑钧的劝阻,起马往战场上跑。 “大人,战场还没清扫,大人不可涉险啊!” 郑钧跟在屁股后面,忙不迭的往前追。 李想策马抛下山坡,哪会管他。 这种场面,不参与一把,实在是对不起十四亿人,就得趁现在战场还没完,跑过去,看看能不能捡个漏,要是能亲手手刃个东倭矮子,那就爽歪歪了。 然而,李想最终还是没能完成这个心愿。 那些苟日的禁军,捡人头那是贼快,贼细致,李想找了半天,都没找到个合适的。 剩下的东倭矮子,不是缺胳膊短腿的,就是被俘的。 看着那些倒在地上哀嚎的,东倭矮子,李想有心,上去补一刀,又觉得胜之不武。 最终还是悻悻的没有下手,这个时候,全身是血的牛都司,一脸兴奋的来报,“大人,咱们发财啦!” 李想一听,立马丢下战场上捡来的刀,朝着牛都司问道:“是不是找到黄金了?” 牛都司不由表情一滞,“大人是怎么知道的?” 李想嘿嘿一笑,这没什么好说的,既然是来交易,自然是东倭矮子带了钱来。 “快快快,带本官去看看!” 牛都司见状,微微一笑,也不多话,带着李想就走上最大的那艘船,这艘船正是井口的旗舰船。 战船上,一队禁军抬着十数口箱子,正整齐的摆放在船头的甲板上。 李想亲自上前,打开了一个箱子,一整箱的黄金,瞬间呈现在他的眼前,刺眼的黄光,晃的他眯起了眼睛。 “咦,这箱黄金,好像与平常的黄金不一样?” 郑钧看到黄金,不由疑惑的问出声。 李想却是眨了眨眼,伸手拿起一块黄金,仔细的观看了起来。 这块黄金大约十两左右,呈不规则块状,奇怪的是,这个颜色,比平时看到的黄金,颜色要深很多。 李想闻言,笑道:“这还是东倭产的黄金,与咱们大乾的黄金颜色不一样,但是一样好用。” 说着将黄金丢进箱子里。 这个时候,有军士押着一瘸一拐的井口,走了过来,“大人,这人被抓之时,身边有不少好手,应该是东倭的大人物!” 李想见状,不由上前,上下打量着井口。 这吊毛,长的又矮又丑,正一脸凶狠的盯着李想。 李想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拉下去,砍了!” 井口闻言,顿时就怒了,挣扎着,大喊大叫,“你们大乾人,不讲武德,偷袭我东倭武士,胜之不武,有本事与本统领单挑......!” 这话一出,周围的禁军,顿时怒目而视,郑钧更是蠢蠢欲动,“娘的,这东倭矮子太嚣张,大人,末将请求与之一战。” 李想不由没好气的骂道:“幼稚,多大人了,还玩单挑,你要是出了事,谁来护卫我?” 郑钧顿时被骂的脸色讪讪起来。 李想这才朝着井口不屑的说道:“小矮子,你还是回你的小岛上玩你的武士道精神吧,小爷忙的很,没工夫陪你玩。” 说着,朝着禁军使了个眼色。 两名禁军见状,抽出腰刀,上前将井口架起来,就要拖走。 井口顿时露馅了,眼中浮现惊恐之色,“秋刀马碟......,大人饶命,我是武内大名的家臣井口三郎,我有礼物要送给大人。” 李想闻言,顿时眼睛一亮,朝着禁军摆了摆手。 禁军放开手,井口这才大口喘气,这货,看起来凶狠,其实欺软怕硬,看到李想要砍了他,立马投降了。 李想听到礼物两个字,顿时就想多了,眼中冒光,“什么礼物,拿出来给本官看看!” 井口见状,一脸淫笑的说道:“大人,这座战船的下面,有一个暗仓,大人派人下去看看就知道了,都是我从本岛带来的好货!” “好货?” 李想一听这话,更是兴奋。 听说东倭人喜欢用金子雕刻成金佛,难道是一尊金佛? 李想立马就兴奋了,朝着郑钧说道:“郑千户,你亲自去看看!” 郑钧答应一声,带着十数名暗卫,往船舱内走去。 过了半盏茶的功夫,郑钧便回来了,脸上带着怪异的表情。 李想连忙上前,喊道:“郑千户,东西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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