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懒书生,彪镖女_第2章 快走,有人要杀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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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流民乞丐也不例外。
  狗子这帮无父无母的小乞丐,在丐帮中也是最底层的存在。
  即便在土地庙这样的小地方,也是被驱赶在最角落里栖身的份。
  平时还要受乞丐头子的欺压,乞讨到了米饭馒头也要上交丐头,自己只能吃些残羹剩饭。
  这也是狗子救李想的原因,就因为“书生”两个字。
  狗子爹曾经对他说过,种地的一辈子只能种地,读书人却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
  所以即便李想如此落魄,狗子还是在李想身上看到了希望,拿出了自己身上仅有的半块馒头。
  也是因为这半块馒头,李想才活了下来。
  由于多了个读书人,这些天,丐头倒是因为顾忌李想的身份,倒也没有太过压迫。
  只是饿肚子依旧是常态,毕竟灾年,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李想一边揉着空空的肚子,一边想着出路。
  当官就先不想了,首先要先赚钱填饱肚子。
  回顾自己前世看的那些穿越小说,香水、肥皂、烈酒......自己一样都造不出来啊!
  这些东西,倒不是李想不知道怎么弄出来,穿越前李想虽然是文科生,但爱好广泛,人文历史学过,物理生物也有了解。
  还看了许多穿越小说,对主角烈酒发家,香水致富的桥段,颇为上头,还专门去百度了解这些工艺流程,这些玩意对他来说也不难,关键是没那个条件。
  自己身上现在除了一件衣服,身无长物。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空有淘金屠龙技,奈何没有簸箕屠龙刀哇!
  ......
  三天后
  不知道是那帮人饿的没力气,自己伤的不重,还是李想身体底子好,三天时间,只靠官府施舍的米粥,身体竟然奇迹般的好了。
  “又有人来了!”
  就在李想思考着今后出路的时候,一阵嘈杂声传了过来。
  只见几个衣着光鲜的人对着土地庙内的人群挑挑拣拣。
  是一些大户人家在挑选下人。
  不一会,一个看上去比较强壮的流民便被带走了。
  流民养不活自己,就只能卖儿卖女。
  然而这年头,即便你愿意卖,也得有人买不是。
  为了活命,许多人家都是直接送,大人到大户人家当免费长工,小孩就当仆人,只为一口吃的。
  稍微漂亮些的还会被送到一些娱乐场所调教,这些都算是命好的,好歹还能活下去。
  剩下的人,身子骨实在太瘦弱的,没人要,就只能靠天吃饭,但大多都坚持不到最后。
  狗子身体算壮硕的,原本有人挑他,但是因为妞妞实在太瘦弱,没人要,半卖半送都没人要,这年头,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嘴。
  所以狗子他们只能这样苟延残喘的活下去。
  这样的场景,在穿越过来的两天里,经常上演。
  李想都习惯了。
  只要是你情我愿,官府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官府只要少死人,哪管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原本李想还害怕被人挑走,但是他想多了,就他这小身板,干不了活不说,还穿着书生服。
  毕竟买卖读书人,这可是重罪。
  于是全场最干净的李想,反而没有人要,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当然,这也跟李想不想卖身为奴有关,否则换件衣服,谁知道他是读书人呢?
  李想看了一眼外面,对这场面早就习惯了,于是低头继续思考起来。
  然而,有时候你不想要的,它偏偏就找上门来。
  只见几名彪悍的汉子忽然闯了进来,为首的却是一名体型壮硕,膀大腰圆的少女。
  少女手提两只硕大的铜锤,至少五六十斤,这彪悍模样,后世的举重运动员,都没法比,这么猛的妹子可真是少见。
  少女环顾一圈,最后看到了李想,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点了点头,然后伸出圆润粗壮的手,指着李想道:
  “就你了,带回去!”
  萌妹子少女挥手间,一众大汉一拥而上。
  于是李想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被一个大汉拎了起来。
  “你......你们要干什么?”
  李想只觉得身体一轻,身子就悬在了半空中,意识到了什么,立即挣扎着惊呼起来。
  “嘿嘿,小子,你就别挣扎了,我家小姐看上的人,跑的掉吗?”
  李想一听这话,挣扎的更厉害了。
  然而他越挣扎,大汉就越是兴奋,双手死死的夹着李想。
  最后李想成功的再次晕了过去。
  不是被打晕的,是被大汉的汗臭给醺的。
  “这狗日的是多少天没洗澡了!”
  这是李想临昏迷前最后的意识。
  “嘿嘿,这小子长的白白嫩嫩的,还是个读书人,配的上我家小姐!”
  “不错,不错,还是小小有眼光,我老林就喜欢这样的读书人当我姑爷,不错,不错!”
  “哈哈,就是这身子骨太弱了!”
  隐约间传来两名大汉的嘲笑笑声。
  ......
  再次醒来的时候,映入眼前的是一床大红色的纱帐,李想一个咕噜从床上爬了起来,警惕的打量着四周。
  大红色的蜡烛,大红色的被子,连墙上都贴着大大的喜字。
  低头看了一眼,大红色的袍子,胸前还有一朵大红花,看过电视剧的都知道,这是标准的新郎官装扮。
  “草......不要啊!”
  李想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想到那猛妹彪悍的体型,再看看自己瘦弱的小身板,李想不由哀嚎出声。
  一想到自己的第一次,即将要被人夺走,李想就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胸口。
  就在李想为自己的第一次感到悲哀的时候,身后的房门发出“碰”的一声重响。
  这样的声音,在李想看来,仿佛地狱里传来的嘶吼,然后整个人顿时都不好了,紧紧的闭上了眼睛。
  他最担心的就是,当自己睁开双眼,看到的是一个五大三粗的萌妹子,手提硕大铜锤,一脸娇羞的对他喊道:“相公,我们入洞房吧!”
  想到这里,李想不由打了个哆嗦,不敢再想下去。
  “阿弥陀佛,佛祖保佑,千万不要是那个萌妹子......”
  李想不住的向上天祷告,期望是自己猜错了,万一他们口中的小姐,真是个千金小姐,还是个美女呢?
  虽然觉得可能性不大,但是万一呢?
  然而越害怕,越来什么,脚步声越来越近。
  突然间,李向只觉得脖子一缩,自己被一只大手给提了起来。
  李想忍不住睁开了眼睛。
  然后就是一声哀嚎!
  眼前之人不是“萌妹子”是谁?
  此时的萌妹子,单手提着一双铜锤,另一只手拎着李想,表情不怒自威,仿佛下一刻,重达六十斤的铜锤就要砸在自己的脑袋上一样。
  男子汉大丈夫,该低头的时候就要低头。
  李想脸上露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表情,怯怯的叫了一声“娘子。”
  这一声娘子,叫的好生凄惨,其中包含的无奈与心酸,只有李想自己知道。
  然而萌妹子却没有想象之中的娇羞,说出的话,反而令他陷入深渊。
  “快走,有人要杀你......”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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