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皇后目光柔和,看向秦怀道说道:“秦家大郎果然聪明绝顶,让本宫很是佩服啊!如果医保真的能够推行下去,不知道能救活多少穷苦百姓。秦家大郎功德无量啊!” “甄权,这医保一事朕就交给你太医署去办,希望你不要让朕失望啊!”李二对着甄权说道。 “臣必不负陛下的信任,一定把医保之事办得妥妥当当!”甄权一脸激动道。 “秦家小子,这医保是你提出来的,朕就让你协助甄太医推行医保,你看如何?”李二又看向秦怀道问道。 尼玛,搞来搞去,这事又搞到我头上来了。你说我嘴巴怎么就这么贱呢?没事找了个事干,秦怀道不由得在心里暗暗叫苦。 “陛下,小子我……”秦怀道刚想说我没时间。后面三个字还没说出来,就被一旁的甄权打断了。 “秦小公爷,可莫要谦虚,这医保之事老夫还有很多不解之处。到时可要叨扰小公爷了,希望小公爷不吝赐教!”看着秦怀道想要拒绝的模样,甄权连忙出声打断道。小公爷这条线,他可要抓住了,这医保之事,可是这小子提出来的。现在就想撂挑子不理,门都没有! 尼玛,这糟老头子果然坏的很啊!秦怀道心里此时犹如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看来自己这免费咨询顾问是当定了。 李丽质见秦怀道一副小媳妇受委屈的样子,心里暗笑。这坏蛋无利不起早,现在知道苦了吧?哈哈。 “对了,秦家小子,这皇后的病,你有什么看法?”李二一脸严肃的问道。 “皇后这气疾之症,虽不能完全根治。但如果平时保养得当的话,可以控制它的发作次数,让皇后的状态和常人无异也不是没有可能”秦怀道朗声回道。m.biqubao.com “敢问秦小公爷,如何保养?”甄权一副请教的语气问道。 算你这老头子识相!秦怀道斟酌了一番,开口说道:“这皇后犯病,和周围的环境有很大关系,比如这屋里烧着的檀香,气味太过浓烈。患有气疾之人,受不得这刺激”。 “来人,把这檀香给朕拿走!”李二一听急声道。马上殿外跑来两个丫鬟,把檀香炉抬了出去。 “还有,患气疾之人体质特殊。眼下正是春天花粉飘飞之季而花粉对气疾之人影响极大。小子建议把这周围的花花草草尽量拔除,被褥枕头每隔一两天拿出去晒晒,勤开窗,通风。最重要的一点是保持心情愉快!”秦怀道说道。 “春桃,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派人按照秦家小子说的去做!”李二对着寝殿门口站着的春桃沉声道,春桃随即领命而去。 “秦小公爷果然医术高明啊!老夫自愧不如啊!”甄权一脸羞愧道。自己堂堂当朝太医令,医学知识竟还不如一个弱冠少年,让他情何以堪。 “甄太医不必介怀,小子只是对气疾之症有所研究而已。要是其他病的话,我还真没办法”秦怀道一脸诚恳说道。 殿内几人见他一副从容淡定模样,心里暗暗佩服,这小子果然心态沉稳,不骄不躁。要是换作其他年轻人被当朝太医令如此夸赞,尾巴早就翘到天上去了。 李二却是撇了撇嘴,某人诗狂的名号早已传遍长安。说这小子谦虚鬼信呢? “秦家小子,不仅医术高明,在诗词一道上也是登峰造极啊!这诗狂公子之名,朕也有所耳闻呢!”李二瞪了秦怀道一眼,说道。 “喔,诗狂公子?秦家大郎竟然还精通诗词?”长孙皇后一听,凤目却是泛着异彩。长孙皇后,小字观音婢,出身鲜卑族,先祖出身北魏皇室,在孝文帝改革时期赐姓长孙,是真正的钟鸣鼎食之家。出身于世代显宦之家,长孙皇后受家族影响,自然文化底蕴深厚,尤其喜爱诗词! 旁边站着的李丽质,一见母后心情如此高兴,心里也很是欢喜。便把秦怀道在群玉院醉酒写诗作词一事,说了一遍,只把长孙皇后听得娇呼连连!一双凤目灼灼的看着秦怀道,只把秦怀道看的浑身发毛。 “没想到叔宝不仅打仗厉害,教孩子也很厉害啊,教出一个文曲星的儿子,真是怪哉啊!”长孙皇后感叹道。 “天不生我秦怀道,大唐万古如长夜啊。诗狂公子,你好厉害啊!”李二听了却是撇了撇嘴,看着秦怀道阴阳怪气道。 “是小子梦浪了,昨夜小子酒喝的有点多,一时糊涂才做出如此混账的诗词,还望陛下不要见怪才好!”秦怀道听了却是脸色一黑,忙解释道。 “诗狂公子,要不给朕也来上一首!”李二看着秦怀道一脸揶揄道。 秦怀道听了,却是脸色一抽。一脸苦涩,期期艾艾说道:“陛下,那个……” “诗狂公子就别谦虚了,难道朕配不上你的诗词吗?”李二佯装怒道。 尼玛,这是把我逼上梁山了。秦怀道讪讪一笑道:“那小子就献丑了,希望陛下听了小子的诗词,莫要生气才好!”。 秦怀道清了清嗓子,朗声念道:“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殿内众人听到这一句,终于明白这小子为什么能当诗狂这个称号!虽说李世民一生征战无数,少年时期到如今的中年大大小小的战役不知打了多少场!但饶是如此,李二听到这句诗,也是老脸一红。朕真的有这么厉害吗? 现在的李世民自然是当不起这一句,毕竟他正值壮年,后面不知道还有多少战役,他还没打呢。以后世的评价来说,他完全驾驭得了这一句诗。“自古能军者无出李世民之右者”,这是后世对他的评价。可想而知唐太宗李世民是古往今来最彪悍的马上皇帝! “咳咳”李世民咳嗽了几声,打破了尴尬,正想开口训斥一下这个小子。可秦怀道一看李二这表情,还以为自己这句做的不够好呢。 “大唐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秦怀道大声念道。 轰隆一声,此时众人心头如惊雷阵阵。尤其是李二,满脸激动,脸色潮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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