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样,秦怀道看着满头白发的刘春南,心里哭笑不得,这老头一大把年纪了,做事还这么冲动。 秦怀道看了看脸色苍白的苏雪晴,对的着刘春南说道:“刘神医,您的医馆在何处?” 刘春南指了指他身后不足百步的一家医馆,秦怀道回头一看医馆门口上方悬挂匾额,赫然写着“回春堂”三个金色大字。 “苏姑娘身体虚弱,不宜久站!先扶她去你的医馆开点药调理一番”秦怀道说道。 “抱歉,是老夫疏忽了,忘了这里还有一个病人,走,我带你们去我的医馆。”刘春南满脸歉意地对着苏雪晴道。 众人跟着刘春南来到回春堂,只见医馆门贴着一副“但愿世上无疾苦,宁可架上药生尘”的对联,走进里面一股中草药的药香扑面而来,里面有十多个病人正在排队抓药。 邋遢老者扶着苏雪晴坐在榻上,刘春南吩咐一个小童沏了一壶热茶上来,每人倒了一杯,众人喝着茶,开始谈天说地。 “还未请教恩公高姓大名”邋遢老者对着秦怀道拱手一礼问道。 “小子秦怀道,家父冀国公秦叔宝,老人家叫我秦公子就行”秦怀道回到。 “见过秦小公爷。”父女俩站起拱手一礼齐声道。 尼玛,我就知道会这样。 “老人家,苏姑娘。你们叫我秦公子就可以了!” 邋遢老汉和苏雪晴看着秦怀道脸上认真的神色,连忙点头应是。 “老人家从哪里来?何以如此狼狈?听您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秦怀道望向邋遢老者问道。 “老朽叫苏文清,我从河北道沧州城而来,今年河北道大旱,颗粒无收,连树皮草根都吃光了,灾民遍地啊!孩她娘就是活活饿死的”邋遢老者哽咽着说道 “爹,您别伤心了,都怪女儿太贪吃了,我要是把那一张饼留给娘吃,娘就不会……”苏雪晴双眼含泪道。 河北道灾情如此严重吗?秦怀道心里暗暗一沉。 “苏姑娘,河北道到长安城差不多千里之遥,你们怎么过来的?”此时,马周好奇的问道。 “我们是一路乞讨过来的,三天之前才来到长安,本来是来长安城投奔亲戚的,可没想到,多年未见,亲戚早已搬走不知去向,我们两个只好露宿街头,沿街乞讨过活”!邋遢老者无奈道。 众人看着他衣衫褴褛,形容枯槁的模样,心里哀叹。 “老人家以前是做什么的?我看苏姑娘气质不俗不似普通出身啊”秦怀道问道 众人也看向苏雪睛,果然,刚刚擦干净脸上的脏污,身上气质突显,格外出众,俨然一副大家小姐的气质。 “也不是什么高贵出身,老头子我以前是开酒楼的,沧州城大半的酒楼都是我家开的,也算是富甲一方。可惜,现在我们两个居无定所,连吃饭都成问题,还谈什么出身”苏文清自嘲道。 开酒楼的,秦怀道眼睛一亮。真是瞌睡了,就送枕头啊!自家酒楼刚好缺一个经验丰富的掌柜。 “老人家,我家酒楼准备后天开业,刚好缺个掌柜,你有没有兴趣?”秦怀道问道。 苏文清一听,面露喜色,忙说道:“愿听公子差遣,老朽别的不敢说,但酒楼开了一辈子,做个掌柜还是可以的。不需要工钱,只求吃口饱饭,有住的地方就行。”m.biqubao.com 得,这老头是吃了多少苦!才会说出这样的话,连工钱都不要了。 “老人家说哪里话,工钱还是要的,这样,一个月十两银子包吃包住”秦怀道说道。 什么,一个月十两银子?还包吃包住。马周几人都惊呆了,要知道,长安城普通酒楼一个掌柜最多也就二两银子,高档点的三两都算最高的了!秦怀道张口就是十两银子。 苏文清也是吓了一跳,十两银子太多了!忙站起来说道:“公子给的太多了,给我二两银子就好了”。 秦怀道看着众人惊讶的表情,和苏文清一副受宠若惊的态度。 “那就依你的意思吧”。 听到秦怀道的回答,苏文清暗暗松了一口气。 尼玛,我还是高估了现在唐朝的物价和工资水平啊。 此时。刘春南见他们聊的差不多了忙插嘴道:“秦公子,你那起死回生之术能否跟老夫说道说道,老夫实在好奇。” “当然可以,此术名叫心肺复苏术。” “心肺复苏术?这名字果然贴切。”刘春南想了想,点点头道。 “不知公子,此术是从何处学来?” “在一本古老的医书上看到的”。 “那医书可否给老夫一观?” “不好意思,那医书早已毁了。” 毁了,刘春南脸色瞬间难看,一脸惋惜道:“可惜了,这么好的一本医书要是可以流传下来,不知道可以救活多少人。” “我可以把这个心肺复苏术写给你”秦怀道说道。 “当真?”刘春南满脸激动狂喜道。 “拿纸笔来”秦怀道说道。 很快,有一个小童拿来纸笔铺在医案上。 “我来替公子研墨吧”王雪睛站起来说道。说完,站起来走到案边,熟练的研起墨来。 秦怀道抓起笔架上的狼豪笔,洋洋洒洒的写起来,一手瘦金体跃然纸上。在前世秦怀道酷爱书法,从小跟着爷爷练习毛笔字,他最喜欢的就是宋徽宗的瘦金体。读大学的时候还报了书法练习班。 众人一看,眼睛一亮!这字体从未见过,行云流水,隐隐有大家风范! “秦公子这字瘦硬有神,用笔细劲,结体疏朗,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马周感叹道 “没想到秦公子的书法造诣如此之深。”刘春南惊叹道,这秦小公爷纨绔的名声他早就听说过,看来传言不实啊!这秦小公爷,不但医术高超,书法更是一绝。 苏雪晴一双清亮的眸子异彩连连,看着秦怀道俊朗不凡的面容,更是脸红心跳。原来他这么优秀,我苏雪晴以后就跟着他了,只要能陪在他身边,为奴为婢我都愿意。 苏文清看着自家女儿含情脉脉的看着秦怀道,不由得叹了一口气。自家女儿配不上秦公子啊,人家毕竟是国公之子!而我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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