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婉宁心痛,面上却不敢显露:“请刘大夫过去给他看一看。” 青杏气的跺脚,“我去找了,他不肯过去。说要一心照顾小公子,那小厮是死是活是他自己的造化。” 前世许婉宁没关注过狗子,她一心扑在崔庆平身上,自然不知道他也得了天花,还是后来他再次出现,脸因为天花被毁容,许婉宁这才知道他当时也病了。 无人照顾,也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里头自己硬抗! 而刘迹身为大夫,不给狗子治病,那只能说,在这场天花之中,刘迹就已经听命杜氏了。 “把那小厮抱到我屋里来。” 红梅愣住了,“少夫人,这,怕是于理不合。” 青杏也说道:“小姐,姐姐说得对。” 姐妹两个难得一致。 许婉宁笑笑,“没什么合不合的,他不在乎一个小厮的命,可我作为侯府的少夫人,我在乎。抱过来,别让刘迹发现。” 红梅立马照做,偷偷地将狗子抱了过来,红梅按照许婉宁的吩咐,在她的床后台搭了个简易的小床,被前头一张大床和帷幔罩着,根本就不会有人发现后面还住着一个孩子。 狗子抱过来时,已经烧得面目通红,神志不清了。 许婉宁眼眶发酸,却依然镇定吩咐青杏:“你去把给崔庆平煎的药,端一碗来。一罐倒一点,别让刘迹发现了。” “红梅,你去打点热水来,给他擦拭身子降温。” 崔庆平怕苦,喝药要么打翻,要么只喝几口,所以同一副药都要煎四罐。 这倒也方便了青杏,每罐子倒一点药汁出来,也没人发现。 狗子听话,哪怕自己高热昏迷,只要许婉宁跟他说,该喝药了,孩子还是听话地张嘴,哪怕苦出了天际,可狗子眉头都不皱一下。 “这孩子可真懂事。”青杏喂好了药,心情都畅快起来。 红梅给狗子擦拭腋窝,也说道:“是啊,这孩子可真懂事。” “没娘的孩子无人可喊疼,总归会长得快些,心智也成熟些。”许婉宁说。 “小姐,你瞧,这孩子长得还挺好的。”青杏说道。 红梅将狗子的脸擦得干干净净,如今一张脸呈现在三人的面前,青杏左看右看,“别说,这孩子虽然瘦,却也长得清清秀秀的。” 外头灰蒙蒙的天,许婉宁看狗子的眼神,也灰蒙蒙的。 像是蒙上了一层雾。 烟雾缭绕,是刘迹烧掉字条散冒出的短暂青烟。 回头又摸了摸熟睡中崔庆平的额头,确定他的热度已经退了下,便掖了掖被褥,出去了。 他先是来到了厨房,看了一圈什么事没干又出门,接着又到了外头,四处张望。 “刘大夫是在找人吗?”青杏端着刚用过的残羹冷炙出来。 刘迹连忙摇头,又点头:“啊,是啊。我找小公子身边那个小厮,青杏姑娘看到他了吗?” “没啊。”青杏也摇摇头:“刘大夫找他做什么?” “哦,他不是也发热了吗?我现在得空,给他看看。” “之前还看到他在厨房呢,现在倒没瞧见。我去问问红梅。” “那就多谢青杏姑娘了。” “客气什么,我就说嘛,刘大夫医者仁心,怎么可能见死不救。刘大夫出手,那是小厮的造化呢!”青杏这张嘴,甜的跟吃了蜜一样。 刘迹讪讪一笑,未置可否,进了主屋。 青杏望着他的背影,冷笑着进了西厢房,她嘴快,一进去就将事情给说了。 “之前还说不治,这才多久的功夫,就菩萨心肠了?”青杏是不信的。 许婉宁:“中午的饭食是谁送来的?” 青杏亲眼看到了,“是春嬷嬷。” 杜氏身边忠心耿耿的春嬷嬷。 红梅心思细腻,一下就想到了其中的关键。 “少夫人,是夫人想要害这个孩子?” 许婉宁没说话,望着昏迷不醒的狗子,眼眶都要湿润了。 刘迹都快要把庆丰院给翻过来了,都没找到那小厮的身影。 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夫人不喜欢这个小厮,之前把所有仆人都带出去,唯独留下那小厮,为的就是让那小厮也染上天花,自生自灭。 可谁曾想,夫人派春嬷嬷来送饭,特意给了他一张字条。 夫人改主意了。 不让小厮自生自灭,而是要让他活着,丑陋的活着。 天花一生,护理不当,毁容的比比皆是。 刘迹怎么找都找不到那个孩子,就是请来青杏红梅两个人找,也都徒劳无功。 青杏:“那孩子能跑哪里去?病了都到处乱窜,可把我给累死了。” 红梅:“按理说那孩子应该烧糊涂了吧,肯定是在哪儿晕过去了。” 青杏呀了一声,震惊道,“人不会已经没了吧?只有死人才不会说话不会动。” 除非尸体烂掉发臭,不然真的找不到。 红梅看向刘迹,刘迹满头大汗。 虚汗。 “二位姑娘,能不能麻烦问问少夫人,现在这可如何是好?”刘迹讪讪地笑:“现在不是我不给那孩子治病,是我找不到那孩子啊!” 许婉宁的回复很快就传给了刘迹。 “一个小厮,死了是他的命该如此。照顾好小公子才是正事。” 刘迹用这话原话回了杜氏,春嬷嬷借着下一次送饭的机会,也给他带来了消息。 “人死了就死了,照顾小公子才是正事。照顾得好,要赏,若有半点差池,要命。” 刘迹终于擦了把虚汗,将字条烧掉之后回头看了看已经退热了的崔庆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热退了之后,小公子就剩下出疹子了,鬼门关就算是踏过来了。 连日来的照看和寻找,让刘迹实在是疲劳,走路都在打飘。 许婉宁见他虚弱,还不忘再三叮嘱他:“可千万要好生照看平哥儿,这疹子若是挠破了,可是要毁容的。” “少夫人放心,属下不眠不休,也会照顾好小公子。”刘迹脸色发青,眼下浮肿,明显是过度劳累了。 “青杏,煮的人参茶给刘大夫喝一碗。你也要好生照顾你自己,你要是倒下了,平哥儿那儿可就没人看着了。” “谢过少夫人。” 如今正是靠体力去拼命的时候,参茶可以提升一点气力。 刘迹一饮而尽,回了主屋继续照顾崔庆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9_169056/74234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