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山后的第二天,顾谨刚睁眼就已经察觉到问题了。 大腿处好酸胀。 试探性地慢慢坐起身子,随后下床准备走动一下,很好,果然不出自己所料,真难受啊。 也不至于走不动路那么夸张,就是真的酸胀,大腿跟抽抽了一样。 这还是昨天拉伸了一下,按摩了一下的结果。 否则,啧啧啧。 顾谨不敢想,走进卫生间刷刷牙洗洗脸,顾谨转身坐回床上。 看着还在熟睡的姜木木,顾谨拨弄起对方的头发,手掌握着一撮头发,柔顺的很,比他的头发发质好。 他以前经常性熬夜,导致那段时间还有点掉头发,后面作息规律,又好了些。 顾谨的头发属于那种偏硬一些的发质,所以早起炸毛梳都梳不下来,只能洗头才能压下去,然后吹干,稍微梳一下头,才能保持起码的整洁。 头发乱的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不爱干净。 第一印象还是很重要的,就像是一个人的鞋子,擦得干净的话,别人瞥见心里自然就觉得这个人应该比较爱干净。 对于这个他还是有一点重视的。 虽然在和姜木木在一起后减轻了很多。 结了婚的变化就更大了,就像张乐山,顾谨他们几个里面结婚最早那位。 没了大学时期的意气风发,虽然张乐山一直是比较老实的那种,但眉眼间的锐气早就消磨殆尽。 结了婚,成了家,自然要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在工作上也只能多多忍耐,不能再像自己一个人时那样,不想干就不干,反正饿不着自己,不能了。 听说张乐山今年要孩子,前段时间就听说怀上了。 顾谨一瞬间觉得世界有点不真实,感觉上一秒哥几个还一块儿去食堂吃饭呢,下一秒怎么就成家立业要孩子了。 再一个就是孟赫,这家伙也收了心,好好跟着他爹干起了工作,顾谨几人看到有种好大儿成长的欣慰,该说不说,这大少没什么脾气,非常的随和,人家大学期间也很洁身自好。 反正顾谨几个作为孟赫的室友都知道,孟赫这人没什么不良嗜好。 也就抽点烟,甚至不去酒吧那些场合。 真就是纯爱战神了,这女朋友谈了这么久,最终成就了婚姻。 还有林嘉伟,也不知道这家伙说服了他老丈人没有。 哎,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非要哪哪的房子的,彩礼二十万,对于一个毕业还不到五年的大学生来说,怎么攒? 还不提那边的房价,接近郊区的都两万一平,还非要往市区靠,真是有够操蛋的。 还是他女朋友比较明事理,反正有房有车,也不计较彩礼什么的。 挺好的。 毕竟,车房属于必需品,总不能结了婚还租房子,四处奔波。 成家了,才能安心立业。 许一童也正经了不少,不是吗? 顾谨发愣的同时,手还不停地摆弄姜木木的头发。 这小姑娘睡眠质量真好,一点醒来的迹象都没有,劳累一天,从早爬到晚,顾谨琢磨着这小姑娘把一年的运动量都解决了。 这肯定不能这么算。 姜木木的体质不算很弱,也不是什么林黛玉体质,只要稍加运动,多吃蔬菜水果,有个好身体还是很轻松的。 至少关键时候不至于跑不动路。 社会虽然治安很好,但总有一两个畜生,毕竟国内又不是天堂,不出几个畜生还以为是什么理想国吗? 想想姜木木的变化,顾谨那种养成的快感是无法言喻的。 这不比别的养成游戏好玩多了? 将一个自闭少女一点点捞起来,进度条几乎是看着涨的,顾谨觉得进度条肯定都爆表了。 然后就是好感度,自己对姜木木的,还有姜木木对自己的,估计也是都爆表了。 两个孤独缺爱的人走在了一起,很救赎的一件事。 就像顾谨认为的,他被姜木木所救赎,从孤独中捞出,而姜木木自然是认为自己被顾谨所拯救,从精神上给予疼爱,从物质上给予一切。 相互依靠着向前走去,然后走向婚姻的殿堂,写成小说不乏是一件美事。 结婚啊,快点到来吧。 其实仔细想想这几天晚上姜木木的态度,感觉几乎是对那件事没有什么拒绝的情绪了。 不过婚前的话,只能说这家伙思想有些保守。 接下来就看理智和欲望的斗争吧。 说不定哪天半推半就…… 不行,大早上的,不能想太多这些事情。 顾谨又下床拉伸拉伸,开车是没什么问题的,但这都七点半了,许一童还没发消息,估计肯定睡死了。 那就等一天回去也行。 他是无所谓,大不了和姜木木先回去,收拾一下要去海边的东西。 也就是看看海,在海里玩玩,玩一些只能在海边才有的活动,吃些当地特产。 顾谨馋椰子很久了,这边卖的虽然也不错,就是价格有一点贵。 椰子水真好喝啊。 海鲜什么的,估计也会便宜个不少。 旅游嘛,图的就是个吃喝玩乐,感受一下风土人情。 经常在网上看到大海的样子,谁会不想去亲眼看看呢? 波澜壮阔的大海啊。 顾谨思考失神的时候,姜木木的眼皮也终于快速动了起来。 最后迷迷糊糊地眨眨眼,动一下身子觉得腰酸背痛的,哼哼唧唧坐起身子。 揉着惺忪的睡眼,一遍揉了揉大腿。 肌肉还有些紧绷。 “好酸啊,小谨。” “醒啦?酸痛是正常的,运动后都这样,除非经常锻炼,做做深蹲,带点负重那种。” “哎,动都不想动,今天不走吗?” “看看他们两个吧,咱们提前走也行,多住一天就浪费一天的住宿钱。” “好吧,我去洗漱一下。” 姜木木还是想躺床上玩手机。 考完试一身轻,最自在的就是一整天躺在床上,让顾谨陪在身边,想吃什么给顾谨说。 顾谨的宠爱给了姜木木放纵的资本。 跟哄女儿似的。 要不是姜木木的年龄和身高在那放着,顾谨多少有点负罪感。 萝莉,不行的。m.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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