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煌的私人包间门口。 姜软软掏出小镜子,仔仔细细查看妆容,确定自己娇美如画,才收好镜子。 没想到燕禛会这么晚了找她。 还是约在锦煌见面。 众所周知,锦煌不仅是顶端娱乐会所,每间私人包房里还自带酒店套房。 一定是白天燕禛看清池妍水性杨花的真面目后,一对比,发现了她姜软软的好。 她这么美,身材又好,没理由他不动心。 推开门进去。 略略昏暗的包房内,只有一人。 燕禛坐在真皮沙发的角落里。 冷白长指夹着烟,矜贵的脸明明灭灭,讳莫如深。 姜软软踩着高跟鞋,小心走近。 心扑通扑通狂跳。 害羞激动崇拜爱慕。 这个男人好看到极点。 当属燕城第一美男。 也不知道当初她哪根筋被驴踢了,他一失明,她就提了分手。 若当时她成熟点,陪着他治病,现在还有池妍什么事? “燕禛,我来了。” 面对女人娇滴滴的声音,男人淡淡的,“坐。” 姜软软在男人身边刚坐下。 “坐对面。” “为什么?我想跟你坐一起。”她是他未婚妻! “坐对面,别让我说三遍。” “好吧。” 姜软软不甘心地坐在男人对面。 脱下毛呢外套。 里面穿的是火红色套裙。 她有意无意晃着两条又细又长的大白腿,散发魅力。 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燕禛肯定也不例外! 若是今晚能和他睡一觉,她一辈子无憾了。 男人轻轻吐口烟,慢条斯理说:“我们的婚约得解除了。” 晴天霹雳! 姜软软瞳孔一僵,“为什么?” “为什么?很简单,我找到替代品了。” 她豁然站起身,“你、你找到p型血的供血人了?” “是的。” 燕禛长指点点香烟。 烟蒂落在瓷白的烟灰缸里。 姜软软慌了,“你怎么找到的?” “无需多问,找到便是找到了,我不需要再受你钳制,更不需要娶你。” 男人掏出一张黑色金卡,扔在茶几上,“过去,你确实多次献血,救了阿莺的性命,坦白说,我是感激你的,所以当初愿意做你男朋友。 上次阿莺出意外,即使你见缝插针趁机要挟我,要我跟你订婚后才肯输血给她,我也没和你计较。 如今,给你一张一亿的卡,咱俩两清,以后不再有任何男女关系。 念在你是女人的份上,我给你甩我的权利,你对外宣称是你不喜欢我了,所以解除婚约,可以保全你的面子。” 姜软软急了,唇瓣发抖,“我不要!我不要和你解除婚约,我要嫁给你,我明明马上就要嫁给你了,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 “本就是交易,随时可以中止。” “燕禛,你过河拆桥,我以前救了阿莺那么多次,你怎么能因为找到新的p型血,说不要我就不要我了?太冷血无情了!” 男人轻勾薄唇,毫无温度和情绪说:“纠缠无益。路我已经给你了,若你非要逼我公开甩你,到时候别后悔。” “燕禛,我.....我是p型血,我对你永远都是有价值的,你不要抛弃我好不好?” 姜软软没想到事发突然。 她完全接受不了。 燕禛淡淡瞥女人一眼,“我找别人供血,只需给钱,你供血,我得给你婚姻,你说我选哪个?” 姜软软眼泪掉下来,不甘心道:“燕禛,从你19岁开始我们就在一起,我是你第一个女朋友,哪怕我们没有肢体接触,那三年依旧琴瑟和鸣恩恩爱爱,我要什么你都有求必应,那么宠我,我不信你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 男人淡淡说:“还真没有。对你好,全都是为了阿莺。毕竟,我需要你的血,听上去很残忍。” “我、我不信!池妍嫁给你三年,那三年戴变声器,你听到的都是我的声音,她还模仿我的行为举止,你没有排斥她,还和她有了亲密关系,换而言之,是你以为她是我,所以才会和她那样的,若你不喜欢我,怎么会和她发生关系?” 男人久久无话。 姜软软心里燃起希望。 她就知道,他是喜欢她的! 直到男人再次点了根香烟,字字清楚说:“知道你提分手后,我为什么失魂落魄,不言不语,拒绝进食和治疗吗?” “为什么?” “因为我从小有严重的黑暗恐惧症,平时生活还不要紧,但那时候是失明,世界全黑了,发病后大脑自动屏蔽外界所有信号,换而言之,我听不到任何声音。直到池妍来到我身边照顾我,情绪和状态才慢慢稳定下来。那时候,我不知道是她池妍,但我很确定的是,陪我三年的人一定不是你姜软软。” 姜软软脑袋嗡嗡的。 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你骗我,怎么可能三年听不到任何声音?” “不理解去问医生,黑暗恐惧症发作的人,症状不一,可以说那三年我的世界是自动静音的。还有什么想问的?我一次性告知。” 姜软软一屁股跌坐在沙发上。 全身虚软。 这是燕禛第一次和她说这么多话。 但没有一个字,是她想听的! 字字扎心。 “可我听说,那三年,你一直叫池妍软软,若你没把她当成我,为什么要叫她软软?” 燕禛沉默片刻,眼底有薄雾氤氲,隐在昏暗的光线里,晦涩难懂,“因为我心里有一个人,她叫软软,你不过是跟她重名。我以为是她回到我身边了,后来才知是池妍。” 姜软软哑口无言。 心神俱灭。 整个人像被雷劈了无数次。 绝望和愤恨笼罩她。 有苦难言。 她想说:那个叫软软的女孩早就死了,死那么多年了,你还没忘记吗? 燕家和姜家是世交。 从小她就经常出入燕家。 那时候,燕禛的奶奶和父母还不排斥她,甚至很喜欢她。 一度想让她和他定娃娃亲。 但他没答应过。 直到她十岁那年,无意间偷看了他写的日记。 才知道他为什么不愿和她定亲! 原来,他有喜欢的人,那个女孩救了他,却死在狼群的獠牙之下。 换句话说,是尸首无存,被狼群分食了。 那时候,她还不叫姜软软,叫姜小花! 父亲姜华商从小给她起的名。 日记上的内容,让她有了改名的想法。 所以,她后来改名叫姜软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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