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开那辆醒目拉风的限量阿斯顿马丁,而是纯黑色的古斯特。 仅驻足一瞬,她便继续往前走。 她该有这样的觉悟,再见也当没看见。 车子一路跟着她,来到公寓楼下。 她上了楼,关好门。 餐桌上还摆放着前些天做的六菜一汤。 那是为了等他回来复婚,特意做的晚餐。 屋里气温高,加上盖着保温盖,饭菜早已变质,散发着阵阵酸臭。 一切回忆涌上心头。 心口很酸。 池妍打开窗,通风。 然后把所有饭菜包括餐具,全部打包扔进垃圾袋。 出了门,下楼扔进垃圾桶。 男人的车子还停在楼下。 在她进入楼道时,他的大手攥住了她。 她没回头,平静道:“燕先生,您还有事吗?” 燕禛声音发沉,“为什么叫我燕先生?” “我早就辞职了,不该再叫禛总。我们之间也无任何关系了,不叫燕先生,叫什么呢?” 下一秒,他轻轻一拽,将她拉到他身前。 下巴被他挑起。 四目相对。 他深幽似海的眸子,泛着些许红,“池妍,再给我点时间。” 池妍不解,淡淡说:“时间?” “嗯,我会尽力,答应你的,有一天一定会为你做到。” 她满眼酸涩,“你答应我什么,要为我做到?” 男人薄唇紧绷,缓缓说:“复婚。” 池妍抿唇无声笑了。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掩饰她内心的苦楚。 “燕先生,从我的孩子死去我们离婚,再到你和姜小姐订婚我成为下堂妇,我吃的苦,还不够多吗?再一再二不再三,我不会给你第三次践踏伤害我的机会。” “池妍......” 男人将她抱进怀里。 紧紧桎梏。 “放开我。” 男人没有放手,反而愈抱愈紧。 池妍挣扎不了分毫,声音轻若鸿毛,听在人耳朵里却如惊雷炸响,“燕禛,你再逼我,我只能去死了。” 男人身躯一僵。 几秒后,缓缓将手放开。 池妍往楼上走去,转身之际,说:“记得,把你的保镖撤走,永不相见。” 回到公寓里。 她洗了个澡,倒头就睡。 到第二天才醒。 冰箱里没有任何食材了,索性叫了外卖。 吃过饭后,一头扎进调香室。 傍晚,池妍带着十瓶香水,来到摆摊的夜市。 心可以碎,但生活得继续。 卖完准备收摊回家时,她看到了站在夜幕下的男人。 燕禛。 隔着几十米,他靠着阿斯顿马丁的车头,抽起了烟。 这是她第一次见他抽烟。 坦白说,他不仅具有无懈可击的漂亮皮囊,气质也是出神入化的好。 抽烟的样子,矜贵无双,冷白长指夹烟的模样,仿佛是小说照进了现实。 白色烟雾缭绕他俊美的脸。 他的眼神在薄雾中若隐若现,深讳且神秘。 池妍不过看了两秒,便收回视线。 他抽不抽烟,关她什么事呢? 她只是不理解。 明明是他欺骗伤害了她,把她最后的真心,狠狠摔在了地上。 如今,他又扮什么深沉,出现在她面前呢? 很奇怪。 还是说,他愧疚,只有这样频繁出现,让她感受到他的愧疚,或者是隐晦的道歉,他才能减轻心里的负担? 若是,那他想多了。 她不怨他,只是痛苦罢了。 谁让她爱上了他呢? 自讨苦吃。 若她清醒点,不那么快沉沦进他编织的美梦里,又怎会有这一遭? 一连三天。 每天晚上。 到了九点以后。 池妍都会看到男人来到夜市,静静看着她。 哪怕她不看他,也感觉到他一直盯着她。 他好像真学会了抽烟,每次都烟不离手。 直到第四天晚上,他没来。 来的是姜软软。 “池妍,你还要脸吗?” 姜软软挎着爱马仕新款包,脚踏七公分高跟鞋,哪怕是冬天,下面也只是穿了薄款肉色打底裤,外面披了件毛呢大衣。 她一向爱美。 看穿着朴素的池妍,心里有着优越感,“你是故意天天晚上在这摆摊,是吗?诱惑我的未婚夫来看你,方便你继续勾引他,眉目传情?” 池妍很平静,甚至不看姜软软,“我没有勾引你未婚夫。如果你是来买香水,我可以卖,甚至欢迎你,若你是找茬的,我不接受。” “池妍,你就那么不甘心吗?燕禛爱的是我,你始终接受不了是吗?” 姜软软想,这是池妍的痛处吧? 那就使劲踩。 池妍淡淡说:“我没有不甘心,若真的不甘心,他如此负我,我该在上流圈子里一哭二闹三上吊,把事闹大,让他遗臭万年,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可是我没这么做。” 只想好聚好散。 爱他,是她最不后悔的选择。 她不会分开后捅他刀子。 痛,只留给她就好。 “你没有不甘心?你觉得我信吗?没有不甘心,为什么在燕氏管辖的地界摆摊?你不就是想在他面前刷存在感吗?” “我在哪摆摊,重要吗?你与其在这要求我,不如去约束他。我就在这摆摊,他来是他的事,我只装没看见。还是说,你作为他挚爱的未婚妻,管不住他?难道,你说的话他不听吗?” 姜软软一噎,冷道:“你不用激将我。我和他相敬如宾,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去要求他。毕竟,确实是他玩弄了你,有点愧疚心,想来见见你也是正常的。” 池妍不想再多言,蹲下身子摆弄香料瓶。 “我今天来呢,不是来给你下马威的,是给你发请帖的。” 姜软软从手包里拿出请柬,轻飘飘丢在香水瓶上,“下个月,我和他订婚,作为陪伴他三年的前妻,我觉得你应该来见证属于他的幸福。” 话落,她踩着高跟鞋离去。 池妍盯着请柬。 是金色的。 丢下来的时候,请柬被冷风吹开。 上面赫然熨烫着两个熟悉的名字。 燕禛。 姜软软。 还有他们的合照。 以及签名。 姜软软的字迹,她不熟悉。 但燕禛的她很熟悉。 一分龙飞凤舞,两分肆意洒脱,七分行云流水,和他的长相一样令人过目不忘。 她不想碰请柬。 一切都跟她没关系了。 准备收摊离开时。 男人却从阿斯顿马丁车上下来,径直来到她面前,捡起地上的请柬,声音有些低沉,“你怎么会有这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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