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分手后,我的人生平步青云_第 393章 记忆深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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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人脸上的笑容,曾经无数次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尽管现在看起来比记忆中的老了许多,可是那眉眼,那神情,他几辈子都忘不掉。
  照片上的那张脸,一下子就把他带回了自己的青葱岁月。
  那时候,父亲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自己到预县花溪公社槐花大队插队,在农村的广阔天地间,他举目无亲,四周似乎也只有田地和庄稼、青草和大山,牛羊和田野。
  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晚上一个人住在村南边牛棚旁边的茅草房里。
  他喜欢看书,幸亏来的时候就带了好多书,《牛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静静的顿河》……
  每晚,他结束一天繁忙而无味的劳作之后,坐在土炕上,斜靠着贴满泛黄报纸的土墙看书,是一天中最美的享受。
  很多时候,他都是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有时候半夜醒来,自己还保持着斜卧的姿势。
  可惜,那个时候农村经常没电,每一个没电的晚上,他都很难熬,不能看书。
  屋里有一盏煤油灯,昏黄如豆,并且还要经常到村头大队部旁边的供销社买灯油。
  甚至有一次,在看书的时候睡着了,煤油灯差点把他的书都给烧了。
  那个时候,放电影是农村仅有的文娱方式之二,之一就是唱戏。
  那年冬天,前几天刚下过雪,突然大队的大喇叭里广播:今天晚上在大队部放映电影《艳阳天》。
  在当时文娱活动匮乏的年代,看电影是极好的娱乐方式。
  尽管是冬天,尽管天寒地冻的,可是还没到晚上,全村男女老少就往大队部而去,准备看电影。
  很多上了年纪的人还带着凳子,只有年轻人三三两两地站在院子里,等待看电影。
  天气实在太冷了,很快,就有人抱来一堆干柴,在大队部院子里点着取暖。
  人们围着这堆火,说着话,期待着电影开始。
  秦报国本来准备在家里看书的,谁知翻开书,竟然有点心烦意乱,自从春天来到这个村子,他很少和村民打交道。
  白天到地里上工干活儿,晚上他就回来看书睡觉。
  他想:还是出去走走吧,看会儿电影再回来看书。
  这样想的时候,他就关了灯,信步往大队部走去。
  这个时候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他对路也不太熟,靠着白雪的反光,艰难地往大队部走去。
  忽然,他脚下一软,咕咚,竟然跌到了路边的干水窖里。
  路边建有一些水窖,是等雨季的时候,把路上的水引到水窖里,春秋天的时候用来点种庄稼。
  谁知这个水窖上面铺着玉米秸秆,又被白雪覆盖,他没有看清楚,竟然滑到了水窖里。
  幸亏没有水,由于铺着厚厚的玉米秸秆,倒也没有摔着。
  只是,他站起来后有点为难,水窖差不多三米,靠他一个人的力量,很难上去。
  一时间他有点沮丧,真不该来看什么劳什子电影,自己又不是没有看过。
  这下好了,被困在了水窖里。
  这时,他听到远处传来咯吱咯吱的走路声。
  他也顾不得矜持,喊道:“是谁过来了,可以拉我上来吗?”
  接着就听到一个女生的声音:“你是秦,……秦报国?”
  秦报国知道女孩为什么迟疑,因为他们都叫他书生,估计这个女孩准备叫他秦书生,临时改成了他的大名秦报国。
  “是啊,秦书生!”
  “噗嗤”一声,上面的女孩笑了:“你不知道这里有个水窖?”biqubao.com
  接着又自言自语地说:“幸好这个水窖早就不用了,要不然,这么冷的天你弄个透心凉,怕是要冻坏了!”
  女孩虽然说这话,可是手上丝毫也没有停,她找了一处方便的地方,蹲下来,伸出手,握着秦报国的手,使劲把他拽了上来。
  秦报国握着那只温暖的小手,用力一拉就上来了。
  “谢谢你,明丽!”刚才听声音他已经知道了,这个小姑娘叫苟明丽,和他年龄差不多大,在地里干活的时候经常见到她。
  “没摔着吧!这么高!快检查一下,看看摔着没有!”
  苟明丽的话语很焦急,帮着他拍打身上的灰尘。
  一股暖流涌上秦报国的心头,在这么远的地方,受到了陌生人的关心。
  尽管正是寒冬,他的心却暖暖的。
  “没事儿,我好好的!你也是去看电影的吧!”
  “嗯,我刚在家刷锅喂猪,出来的迟了,你怎么也到这会儿了,电影快开始了!”
  经过这么一摔,秦报国本来不计划去看电影了,可看到苟明丽焦急的样子,不由自主地就跟着他一起往大队部走去。
  “我知道你天天在家看书呢,以后能不能把你的书借给我看看?”
  秦报国知道,这个女孩初中毕业就不上学了,没想到竟然喜欢看书。
  “好啊,你随时可以看,回来的时候我就把书给你!”
  别人把自己拉上来了,这份恩情还是要报的。
  记得钱钟书在《围城》里说过,借书是男女恋爱的第一步,有借有还,一来一往,两人熟识了起来。
  苟明丽热情、开朗、大方,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的活力。
  渐渐的,秦报国除了看书,竟然也感觉生活有了奔头,莫名地就喜欢和苟明丽在一起。
  他们在一起谈人生,谈理想,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他感觉生活是充实的快乐的。
  除了看书,他还可以想想人生,规划未来,刚开始下乡时的苦闷一扫而光。
  一年之后,他父亲就重新回到了领导岗位,拍电报来让他回去参加工作,就在他回城之前的那个晚上。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苟明丽,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尽管谁都没有表白,可是他们都有那种感觉,想要一辈子在一起的感觉。
  那晚,她没有回去,留在了牛棚旁边的茅草屋。
  第二天苟明丽不知道去哪里借了一辆自行车,把他送到了镇上的车站。
  他先从花溪公社坐公共汽车到县城,然后从县城再坐车到汴城市,然后从汴城市坐上火车,终于回到了京市。
  本来他以为自己安顿好之后就可以回去接苟明丽来京市,哪怕没有工作,他也会养着她。
  谁知一回来,他就被安排到了一个秘密单位工作,整整两年时间,他们不允许和任何人联系,包括家人和朋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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