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的路,很难走, 就是曹云龙与黎明都是黔南人,出门都是山。 但是,在这个山上,也感到了很累。 黎明不知道曹云龙找什么? 满山地转,像是那考古队的人样。 难道书记带着自己来掘古墓? 我要不要劝阻呢? 盗墓是违法的! 要是被抓了,那就完蛋了。 还有,那古墓中是不是有金银珠宝? 要是有,我是不是该冒险收起一件? 一件不够,最少要三五件。 可怜的娃,穷怕了,想到了盗墓! 走了五里多的山路,曹云龙的手,在口袋中掐了一下。 他指着左边说,“走,我们去那边!” 黎明又渴又累,不想动弹。 但是,书记说了,那就得走啊。 又走了一里多路,曹云龙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黎明感到曹云龙的脸上怪怪地。 下一刻,他看到了曹云龙向着一处山上跑去。 到了山脚,曹云龙向山上看去,真的高大。 这山,分成了四个梯构,一个梯构是一个平台。 从山顶到山下,就有四个平台下来。 黎明看着那平台,这有什么好奇的? 黔南与黔东南都是这样的山形。 曹云龙爬上了平台,逐一查看。 四个平台都看过了。 看后,脸上的笑容更浓了。 仿佛捡到了什么宝贝似的。 看平台,花了一个多小时。 之后,曹云龙又从那伸延下来的粗青藤,爬上了山顶。 到了山顶,曹云龙发出了惊叹声。 “好漂亮啊!” 黎明后爬上来。 当他看到那山顶的景色后,才明白。 书记为什么跑来这里。 原来是看风景的。 这风景真的很漂亮,就像一个天池! 山顶的中间,有一个大湖。 那湖水很清晰,还能看到那鱼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着。 奇怪,这山顶上怎么会有鱼? 黎明好奇地问,“它是一个独立的湖,与外界不通,那么鱼从何而来?” 曹云龙解释:“千年草籽万年鱼籽,风只要把鱼籽吹到天湖里,小鱼自然就出现了。还有鸟未来得及消化的鱼卵,或自然界风雨力量带上去的,带上去成鱼可能性虽说较少,也存在着。微小的已排出的受精鱼卵可能性更大。” 黎明听后,连连点头。 真的有这种可能。 曹云龙轻手轻脚地来到了湖边,生怕吓着了鱼。 这水库中,有不少种类的鱼。 山下能有的鱼,这里也都有。 青鱼,草鱼,鲫鱼,大头鱼。 这些鱼有大有小。 大的鱼,有上百斤,小的鱼,也几两。 这说明,这湖中,鱼在繁殖。 突然,曹云龙看到了两条鱼,不禁喊了出来。 “红白锦鲤!” 只见水中,游动着一对红白锦鲤。 只是它白色的鳞片像雪花一样, 红色的鳞片像红宝石一样, 格外的漂亮。 红白是锦鲤的代表品种。 常言道:"锦鲤始于红白而终于红白",意思是说初学者刚看到红白觉得美妙非凡,于是开始饲养,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又觉得其它品种也不错,如浅黄、秋翠、九纹龙、黄金等,但随着对锦鲤了解的不断深入,最后还是觉得红白最好。 最早发现具红白二种颜色的鲤鱼是一八零四年至一八二九年间。当初由真鲤突然变异产生头部全红的"红脸鲤",再由其产生的白色鲤与绯鲤交配,产生腹部有红色斑纹的白鲤,之后逐渐改良成背部有红斑的锦鲤。 红白锦鲤其体色在白底之上有红色斑块,红白相映,清晰明快。 白底要纯白,像白雪一样,不可带黄色或饴黄色。 红色愈浓愈好,但必须是格调高雅明朗的红色。 以橙色为基盘的红色最好,因其色调高雅明洁,一旦增色,品味较高。 也有以紫色为基盘的红色,虽色彩浓厚且不易褪色,但是给人明快的感觉。 红斑在身体的背部的分布要匀称,具美感,不能模糊不清乃至有白斑出现。 红斑边际要清晰分明,但靠近头部部分有时会模糊不清,这是由于鳞片覆盖着下层色彩的结果,称为"插彩"。这种插彩别具风格。 红白锦鲤要油润鲜红,具光泽。 要求斑纹的边际整洁,红斑和白色之间的分界线要清楚分明,没有过渡色,这称为"切边"整齐。 红斑花纹的分布要求在头部前不过嘴吻,两边不下眼;在头骨之后称为肩的部位有白色分割者,称为具"肩裂",在尾柄处有一红色斑块的结尾,称为"尾结",红斑下卷超过侧线而延伸到腹部者,称为"卷腹",这种红斑更具力的美感,同时在水族箱中更具观赏价值。 记得重生前,曹云龙参加了一次宝物拍卖会。 两条活的有二十多公分长的红白锦鲤,被人以二千三百万拍走。 可见其的贵重。 曹云龙马上拿出电话,看了看信号。 曹云龙的这部私人电话,是李幼兵给买的。 是一部卫星电话。 在这山上,还有信号。 曹云龙马上拨打了李依依电话。 “云龙,怎么用卫星电话?你又出去了?” “没有出远,还是在金顶乡的范围。” 听曹云龙这样说,李依依才放心。“小心点,那是大山之中。” 曹云龙激动地说,“依依,我看到了宝贝。” 李依依不在意。 她知道曹云龙懂古玩,发现宝贝是正常的。 “什么宝贝,让你这么高兴?” “红白锦鲤!” 听说是红白锦鲤,李依依兴趣也来了, “漂亮吗?” “漂亮,比上次你带我去水族馆见到了红白锦鲤还漂亮十分。” 这一说,李依依的兴趣更大了。 “你带了相机没有,拍下来。” “带了,我已经拍了!太漂亮了,世上最漂亮的红白锦鲤!” 这一说,勾起了李依依的念头。 “云龙,是金顶乡吗?” “是,是新加进来的四个村子,一座叫天池上的山上。海拔在一千七百米。” “海拔一千七百米的山顶上,竟然有红白锦鲤,我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小姨去,她正在找好新闻题呢。” 说完,李依依挂了电话。 曹云龙摇了摇头。 李依依与她小姨,都提欢锦鲤,所以,一听说鱼,就忘了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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