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问题解决了。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安全的问题。 乡里派出所,就那四个人,能顶什么用? 曹云龙说,“组织民兵,作为预备队。如果人一多,那么,民兵就得上了,我们的生意是长远的,不能因安全问题,坏了我们的名声,” 人大主席说:“金顶的人很和善,除了个别贪钱的,其他的人都没歪心,我就担心情字关。” 大家都点头,认为人大主席说的对。 曹云龙不懂,“说明白点?” “金顶称为情山,生活在金顶山周围的人,上千年来,都是以情为本的。在他们的思想中,情比命重。如果外来的人勾上了本地的女孩子,我担心会出事。” 曹云龙一愣。 不是湖南的女人要情吗? 怎么弄成了黔东南的女人也要情? 不过,反过来一想,也就想通了。 黔东南挨着湖南,所以,也跟着要情了, 大家都议论起来。 “平时,金顶的苗民很和善,但你要是撬了他的女朋友,夺走了他的心上人,那他会同你拼命的。” “是啊,去年就有这个事,造成了一死一伤。” 曹云龙说,“那游客的住宿问题要重新考虑了,不能放到百姓的家中去借宿,也不能太靠近百姓家,不如另外选一个地方。建一处供游客居住的旅馆区。将他们与苗家女儿隔远一些,” 对这个建议,大家都赞同。 乡长说:“那我们就在留风山脚,建一个住宿区。要建什么房子?” 曹云龙说,“这里是苗寨区,不能建钢筋混凝土的房子,还是随原来的布局,那样才协调。” “那就建吊脚楼。” 吊脚楼, 苗族吊脚楼是苗族的一种传统建筑,同时也是我国南方特有的古老建筑形式。 它一般都是依山傍水,鳞次栉比,层叠而上。苗族吊脚楼均分为上下两层,楼上住人,楼下架空,上层宽大,工艺复杂,做工精细。 相传还在远古时代的时候,部落与部落之间存在着抢占领地与纷争的现象。 其中巴人小部落过着依山傍水的狩猎生活,但是他们发现虽然有着河流湖泊的天优势,可是缺陷也十分显著。 第一是沿河或是湖泊的地方都比较湿热,晚上睡得十分不舒服。 第二是他们选择的安居之地的地势都比较高,如果建筑平屋的话,耗费十分巨大。 第三则是树林里面的蛇与其他生物也特别多,有的还会威胁到土著人的生命。 一个青年人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他建议把柱子与山藤捆绑在一起,作为脚柱起到一个稳定根基的作用,然后上面搭建木质的房子,这样河风通过屋子的地板透气,从而通风透气,十分凉爽,并且屋子因为腾空搭建,所以隔绝了蛇等一类的有毒的生物。 吊脚木楼的地基必须是把斜坡挖成上下两层;每层进深各为6尺多,各层面积约100平方米。 上下两层相差约4尺多,层与层之间的山壁和外层山体用石头砌成保坎。 建房时,将前排落地房柱搁置在下层地基上,最外层不落地房柱与上层外伸出地基的楼板持平,形成悬空吊脚,上下地基之间的空间就成为吊脚楼的底层。 这就是所谓的“天平地不平”的吊脚楼特点。 曹云龙说,“那就建吊脚楼,马上安排人建。” 乡长问,“建十几栋?” 曹云龙的一句话,吓坏了所有人。 “先建一千栋!” 人大主席说:“一千栋,建三层的话,可以住十个人。” 曹云龙点上一支烟,说,“那也才一万人,肯定不够。你们想一想,要是来了十万游客,怎么办?让他们睡大街吗?说错了,金顶没有大街,那就只能睡大山了。” 十万人? 你别吓我? 我心脏不好! 众人都看向了曹云龙。 这人不是疯子,那就是先知者。 在少数民族,人们崇拜先知者。 他们认为,这个世界上,有先知者! 就是干部,也是这样的想法。 乡长说,“我们没钱!建一千栋,最少得二十万块钱!” 曹云龙说,“钱的问题你们不用担心,我找到了投资商,他会成立一个旅游公司,承接金顶的旅游项目。我们乡政府,坐着收钱。” 听了这话,大家再也不担心了。 只要有钱,别说建一千栋,就是一万栋也没有问题。 大家都关心, “那个投资商,什么时候来?” “明天来!那两个明星,就是他带来的!还有摄制组的。” 听了这话,乡长说,“那要通知到各村,所有的人都要盛装才行。” 宣传委员,“对!漂亮才行,说不定要上电视呢。” 大家都在热情地交谈着。 曹云龙说,“通往金寨的路,要找人平整一下,我去的时候,看到了那路不平,车子行驶不安全。” 人大主席说:“那路是五年前修的,那时候,国家提倡搞民旅文化,我们金寨,就是一个点。所以,才修了一条三米宽的路。五年过去了,那路没有保养,就成那个样子了。” 曹云龙知道这事,这也是他选择金寨的原因。 没有路直接到达,游客才不会走的。 刚好,从金顶到金寨有一条路,可以通车,就解决了问题。 “我同投资商说一下,让他投资钱,将那路修一下。最好是路的两边,都要做上栏杆。” 组织委员说:“书记,那个投资商能听你的话吗?” “能!他的妹妹是我的女朋友。” 这话一说,大家都有信心了。 看来曹书记没疯,他是先知者。 跟着先知者,就有便宜占! 于是,便安排了三个委员,一个人负责建屋,一个人负责修路,还有一个人负责修整金寨的房屋与景点。 城建的总负责人是乡长。 曹云龙说,他要负责拉客人来金顶。 大家都点头, 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 没有那游客过来,你修的屋没人住。你修的路没人走,你修的景色没人看,那就是白干。 所以来说,这项工作,也只能是归曹云龙去负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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