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京城,李幼兵开了一辆中巴来接人。 李依依同李幼兵说了,带了龙竹回来。 李幼兵在曹家村待了那久,当然知道,龙竹是什么。 只要是人,看到那龙竹,没有不喜欢的! 李幼兵曾经也想挖几棵带回京城,但是,村里人告诉了他情况。 他还不相信,便在新工厂那边种了五棵做试验。 如果能活,那就能带回京城养种。 结果是,一棵都没活! 看到曹云龙与李依依小心翼翼地将龙竹抱进了车内,李幼兵说,“再小心,也没有用。我工厂的那五棵,我让人专门种养,都没活。这东西太择地了,离开了麒麟山,它就拒绝生存。” 李依依说,“那是你没有找到窍门。” “有窍门?谁找到的?” “当然是云龙哦!” 李幼兵也不开车,等着曹云龙回答。 曹云龙将说的两条告诉了李幼兵。 李幼兵一拍大腿,“我怎么没想到这些!让你们占了先,能讨得老爷子的欢喜!我悔啊!” 他这话,没有说错。 老爷子是非常喜欢龙竹。 就是李家人,也都喜欢。 曹云龙进去后,坐在沙发上,就李依依陪他。 其他的人都去看龙竹了。 看到那竹身,竹节,大家都在称赞这世上奇物甚多。 当他们知道,这龙竹可以净化空气后,这才想起了曹云龙。 老爷子过来,问,“这龙竹能净化多大面积的空气?” 曹云龙说,“两棵龙竹,可以将这院子的空气净化百分之八十。如果是四株的话,能净化百分之一百。” 李依依的妈妈问,“达到什么效果?” 曹云龙说,“与我家那空气一样。” 众人都欢喜起来。 他们都去过曹家村,体会到了曹家村的空气清新。 之后,他们又问了种植与保养的问题。 曹云龙将每一个方面都说了。 老太太拿出了一个录音机,让曹云龙再说一遍。 她要录下来,经常去听,掌握到那种植的技术。 李幼兵叫了起来,“曹家村的人留了一手,没有同我说要吹风的问题。” 曹云龙解释,“他们也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本身,麒麟山就风大,他们没有向那方面去想。” 老爷子让小孙子搬来了一个风扇,“这风扇够吗?” 风扇打开了,曹云龙感觉了一下。 再对那龙竹吹了起来。 立即,那龙竹摇曳了起来。 就像一个小孩在高兴。 众人都看傻了! 那龙竹仿佛有生命似的。 曹云龙说,“风力再大一些为好,六个小时吹一次就够了。” 之后,几家人都商量起来。 大家一致决定,这四株龙竹就不分开了。 让它们留在老爷子这里。 能净化空气,还能与二老做伴。 另外,各家要四株龙竹,也就是十二株。 这个任务交给了李幼兵。 还有那麒麟山的土,也要李幼兵半年运回来一次。 曹云龙带来的礼物,李家人很满意。 曹云龙也就登堂入室,成为了李家的毛脚女婿。 毛脚女婿,是沪语对未"转正"的准女婿之谓,常用于江苏、浙江、福建、台湾等地。 指女儿带自己心仪的男子回家探望父母,即上海人称新女婿(婚前)初次上门叫"毛脚"上门。 愣头小子"毛手毛脚",但女婿千万不要毛手毛脚,得罪了岳父岳母。 要谨慎小心,先问清未来丈人丈母的"嗜好",然后投其所好,赢得美人归。 其实,李家人同意李依依去曹家村过年,就表明了意思了。 晚上,李家办了一大桌的家宴。 酒桌上,大家都来围攻曹云龙。 长辈喝一杯酒就算了。 但是那些同辈的兄弟姐妹,却是轮流攻击。 最后,曹云龙没醉,他们五个却有些晕头了。 只得缴械投降。 老爷子看着曹云龙,对李依依的父亲说,“这家伙,是一块当官的好料子。” 这话,说的很在理。 当官的,就必须能喝酒! 有的时候并不是想喝酒,而是不得不喝酒! 谁都知道喝酒伤身,谁都知道喝醉了不好受! 但是不喝酒行吗? 下面的属下,感谢你巴结你,请你,你不去,说你摆架子,说你装b。 上面拉拢你吃饭叫你,你不去,不识抬举,以后等待你的就是小鞋…… 说实话这就是无奈,这就是共和国的国情,这就是老祖宗给我们留下来的风俗! 也只有那些能喝酒的官,才能上下都喜欢,左右逢源。才能步步高升! 像曹云龙这样,一斤半白酒的量,也算鹤立鸡群了。 吃完了饭,曹云龙便被车子送去了酒店。 第一次上门,是不能留宿在女方家的。 那样的话,隔壁左右的人,会说你家女儿太随便了。 所以,曹云龙住酒店。 回到酒店,洗去了一身的酒味。 躺在床上,与李依依聊了一会儿话,就休息了。 睡了一个小时,曹云龙的电话响了。 又是黎明打来的。 “曹书记,上面的发怒了!” “怎么个发怒法?” “县委书记免了,县长撤职了,警察局长抓了。张家乡的党委委员全部被免职了。老人就剩下一个人大主席了。” 曹云龙坐了起来。 这一下,上面处理的够大的。 黎明讲,“听说这回死了一个退下来的九人团,还死了一个退下来的长老团,退下来的部级的人死了五个。还有贵州的家族中,死了三个老人。关键是年轻的一辈死了九个人,这九人中,贵州家族中就死了六个。京城的家族中,死了三个。” 死了那多的人,肯定是大事了! 但是,这要怪他们自己。 任何事情,都有定数。 那仙灵山,存在上千年,那是因为没人打扰。 你们在山腰上,建了两百栋小别墅,那就破坏了山体的结构。 给山体增加了负担。 不仅如此,你们还安排人,去洞中挖那裂缝。 那缝是裂的,说明那山就不行了。 结果,你为了救专家,将那裂缝扩大,炸开了。 这样一来,山不是原来的山,地不是原来的地。 那这山也就不可能继续存在了。 没将那进洞的五六百人一起埋了,那是天老爷留了情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9_169031/74208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