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下后,服务员过来了。 服务员认识牛仔,笑着同他打招呼。 真甜! 牛仔将菜单递给了曹云龙,让他点菜。 这里不像罗甸,请客的人点菜。 这里是客人点菜。 反正就是大排档,你点上天,也就那点钱。 曹云龙接过来一看,菜品不少。 做鸡煲的广州哪里都有,但是这家吃鸡煲的人特多,每桌都有。应该是一吃就爱上的鸡煲人。 绝对要一试! 鸡煲用的是老广称为“村头炭炉”,以前就是很随意在村头上吃鸡煲,那样才够味。在精致的餐厅里是不会吃得到真正美味的鸡煲。 先吃鸡后喝汤再吃汤里的木瓜和海螺。鸡真的太好吃了,肉质紧致结实,纹理很清晰,没有一般鸡肉的腥味。 鸡皮和肉之间还有一层薄薄的脂肪层,吃起来更爽口q弹,甩一甩duangduangduang的。 木瓜的清甜和海螺的鲜甜简直为鸡煲为鸡煲加分好多,汤底虽然是老鸡汤熬制,但不会腻,清甜好喝。 广州最地道的沙煲都能在这里吃到。 曹云龙问兄弟们吃什么沙煲? 大家说,“你吃什么,我们就吃什么。” 于是,曹云龙点了一份有祛湿滋补的杜远凉瓜焖禾田鸭。 这是给牛仔的,他喜欢吃这个,滋补的,他得补! 而曹云龙点的是啫啫煲。 这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广州大排档出现的啫啫煲,现在,很少人吃了。 不是没人吃,而是没人做的好吃。 在这里终于吃到正宗的了! 火候很够,大肠头自带的脂肪被烧得发出“滋滋滋滋”的响声,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bgm了! 酱汁裹在大肠上,拌一拌都是脂肪的焦香味,香味直接窜进鼻子里,色泽亮黄,看着就让人欲罢不能! 曹云龙的兄弟们吃的是连连叫好! 他们年轻,就是喜欢吃这种油重脂肪多的肉食。 吃完了饭,大家一起回到了临时宿舍 牛仔告诉曹云龙,“明天开馆,人们都会去主馆。副馆的人不会很多。你们要耐心地等待。” 曹云龙点点头,前一世,他去过广交会。知道那里的情况。 副馆在三天之内,是不会有多少生意的。 等到人们逛完了主馆,才会想起到副馆来。 不过,曹云龙有办法,让客人来参观自己的摊位。 第二天,广交会开业了。 世界各地的客人,都涌进了广交会。 曹云龙在船上,培训大家的事情,开始落实了。 在那主馆热闹的时候,副馆的人,都在闲着。 大家都知道行情,没有人去在意这三天。 每个摊位前,就留下一个人看摊。其他的人都去参观主馆了。 曹云龙拿来了一个录放机,将按钮按下去。 马上,一声音乐响起。 这首歌的中文名称叫《男儿当自强》。 发行时间是在1991年。 歌曲原唱是林子祥。 不同的是,在音乐响起的时候,曹云龙的兄弟们有六人出来,排成了两排。拉开了架子。 “傲气傲笑万重浪 热血热胜红日光。” 唱到这里时,六个人一齐喊了声,“哈!” 喊完了后,就一齐出了拳。 “胆似铁打骨似精钢 胸襟百千丈 眼光万里长 誓奋发自强”, 这时候,曹家兄弟们打起了曹家拳的套路。 整齐划一。十分壮观! 主馆那边,有客人看到了这边的情况,不禁被吸引,走了过来。 过来后,他们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边听音乐,边看曹家兄弟打拳。 “做好汉 做个好汉子 每天要自强 热血男子 热胜红日光。” 这时,曹家兄弟收了拳,“哈!” 客人们都拍起了手来。 他们用各自的语言称赞道,“好!” 这时,音乐中,没有了林子祥的声音。 转而是,曹云龙的声音。 曹云配合着音乐,放声高唱。 “让海天为我聚能量 去开天辟地 为我理想去闯 (看碧波高壮) 又看碧空广阔浩气扬 既是男儿当自强 昂步挺胸大家作栋梁。” 这时,场上的曹家兄弟对练了起来。 大家都是在一起练了二十年的,一配合,就是很整齐划一。 让客人看到后,都很高兴。 “做好汉 用我百点热 耀出千分光 做个好汉子 热血热肠热 热胜红日光” 这时,曹云龙的摊位前,聚集了五十多位客商。 曹云龙唱完后,便用流利地英语说道。 “欢迎尊贵的客人来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曹家村的摊位。我们这里的商品,是广交会上独一无二的。” 说完,曹云龙打开了上面的射灯。 在射灯的映照下,五排的奇石,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这五排的奇石,正中间,摆放着一块奇石。 曹云给它命名,“耶稣受难”。 十字架源自拉丁文crux,意为“叉子”,原是一种处死犯人的残酷刑具,流行于古罗马、波斯帝国和迦太基等地,通常用来处死叛逆者和奴隶等。 后演变为基督教信仰的标记,象征着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受难死亡,救赎罪人,代表着爱与救赎。 作为基督信仰的标志,十字架可树立于教堂上、挂于礼拜场所内,亦可悬于家中。教徒也可以将小十字架挂在胸前,以表示自己的基督徒身份,而在胸前佩戴的大十字架,则是主教职权的象征。 这块石头,在灯光的照射下,放出了石内的纹相。 正是一个高高的十字架,上面吊着一个人。 那人就是耶稣。 在场中的人,有十人是基督徒。 当他们看到了石中的奇景,都跪了下来。 基督徒不向任何人跪拜,这之中也包括神职人员,他们只在最庄严祈祷的时候下跪,他们拜的是创造天地独一无二的自由永有的真神。这是神的荣耀任何人不能代替和篡夺。 在曾经的历史上,双膝跪地的大礼永远属于神。但在某些特别的时候可以单膝跪拜,比如求婚或晋见国王。 但是现在,这些人跪了! 十个教徒,死死地盯着那块石头。 其中一个人喊道。 “我要那块圣石!” 另一个人也喊道:“不行,圣石只属于我的。” 第三人说,“应该属于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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