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如果你不让我娶烟娘,那我宁愿终身不娶,让整个顾家嫡系这一脉没有传承。” 顾灵脑袋一痛,睁开眼就听到这么一句话,她心里暗道,好家伙,推送的这么及时,正好在被逼迫现场。 “娘,娘,儿子在跟您说话呢!你……。” “不让你娶她,你就要断我们家的香火,你这辈子就是认定她了是吧。”指着地上跪着的清秀女子,女子看着弱柳扶风,但她的皮肤看起来有些暗黄,但胜在人清秀。 “是。” “和志,不要和伯母起冲突,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你好好跟伯母说,我相信美丽善良的伯母会理解我们的。” 美丽善良,美丽她承认,没有女人不会承认自己配不上这两个字,但是把话说到这份上,顾灵听着就有意思了。 这个女子话里话外像是在为她和地上跪着的这个男子着想,但这话经不起深思。 “烟娘是吧。”顾灵坐在高高的厅堂座椅上,端起旁边的茶杯,浅浅的抿了一口润喉后问道:“所以你是真心爱护我儿子的咯。” 烟娘羞红的小脸,害羞的低着头,随后又马上抬起头,欲语含羞的看着顾灵。 顾灵感觉有点怪怪的,烟娘的皮肤有点黄,她作出这个表情让她看着有点奇怪,或许是以前做任务见到了真正的小白花吧! 顾和志马上把烟娘抱在怀里,先发制人的说道:“娘,我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了,我和烟娘是真心相爱的,更何况烟娘还救过我一命,娘,您以前不是一直教儿子一定要有恩必报吗?为什么现在反对我和烟娘。” “我知道了,娘,你是不是看不起烟娘的出身,士农工商,我们家除了有一点钱以外,烟娘家可是农家,怎么算也比我们家高贵吧!起码娘你不应该这么反对我们之间的婚事。” 声嘶力竭的质问,哪怕此时她还未接收记忆,她也不得不感叹,这次的任务八成就是这个叉烧儿子吧!biqubao.com 顾灵大概猜了一下,看这装修以及家具等等,绝对是巨富之家,而跪在地上的女子连皮肤都隐隐透露着粗糙。 她身上穿的细纱是贵重的款式,穿在她的身上总让人看着有种违和感。 还未想这违和感到底出于何地,她在听到下面跪着的儿子所说的话后,自然就明白了。 什么叫山猪吃不了细糠,丝绸做的款式和料子穿在长期干农活,粗糙的肌肤上显得很违和。 “你们先下去吧!我再考虑考虑。” 男子还想说什么,烟娘紧紧抓着他的衣袖,冲他摇摇头。 “扶我进去睡会儿。” “夫人,少爷他只是被外面的狐狸精给迷住了,夫人您可千万不能像以前那样和少爷对着干,少爷的脾气非常像姑爷,您是越不让少爷做什么,少爷就非得做什么。” “嗯,我头有点痛,你先出去吧!半个时辰后叫我。” “是,夫人。”说完便退了出去。 …… 原主是岭南顾家的独女,生于首富之家,可惜顾家子孙缘浅,只留得原主一人。 为保住偌大的家业,原主从小被当成男孩教养,到了成婚的年龄,顾家广发帖子,比武招亲。 顾家不止是首富,起家的源头还是镖局,所以顾家非常重武。 连招进来的上门女婿,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玉面小白龙裴枫。 原主和裴枫从成亲到儿子顾和志生下来后,原主一直全权一个人处理家里的生意。 裴枫几次三番明里暗里的暗示原主他想接手一部分顾家的生意,原主一直谨记父母的教诲和从小的教育看到的各种翻脸无情的夫君,为着钱财做出各式各样的事。 原主多方拒绝后,两人的关系1度降至冰点,原主认为是因为她不让裴枫参与家里的生意,也没限制过他的银钱。再加上儿子跟了她的姓,对他有所亏欠。 这对于裴枫一个大男人来说,多多少少有些丢面子,原主便做主让裴枫纳了一房小妾苏氏,生有一子裴和风和裴枫姓。 他便萌生了出门闯荡的念想,原主想着既然夫妻俩关系这么破裂,干脆就让他出去闯荡,或许远香近臭,后面夫妻的关系会有所缓和。 裴枫出去闯荡时顾和志刚刚八岁,没想到他一出去就已经十年,回来之时,身边带了一女子,女子手里还牵着一个小男孩。 原主当时气的肺都要炸了,原主没想到没有她的首肯,裴枫竟然如此胆大包天。 用着她顾家的钱,在外面与其他女人生儿育女,这是把他顾家的脸面按在地上摩擦。 原主气得要死,顾和志这个儿子却因为多一个弟弟而感到开心。 原主打碎牙往肚子里咽,只能硬着头皮把这对母子接进来了。 自此,原主再也不拿裴枫当相公,而是把他当成可有可无的人,裴枫受不了这么压抑的气氛,干脆扔下这对真爱母子,又出门闯荡江湖去了。 顾和志也学习他爹,不知怎么回事和烟娘搅和在一起了,顾和志想和烟娘在一起,原主一直不肯同意。 一方面是看不起烟娘的家境,但原主不是嫌贫爱富之人,她让人去调查烟娘时,才知道烟娘家境如此复杂。 原主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娶妻嫁人先看人品,再看家境,明显烟娘的家境实在太糟糕了。 父亲赌博,母亲懦弱,家的弟弟妹妹一大堆,她作为家里的长女,从小到大听到最多的就是她长大后一定要找个有钱的,能够扶持她一起养弟弟妹妹和爹娘,再这样日复一日的洗脑中,烟娘彻彻底底的变成了一个伏地魔。 原主不同意顾和志和烟娘两人的婚事,顾和志就写信给裴枫,裴枫不分青红皂白,写信回来把原主一通指责和谩骂,心里更是直言不讳的说原主嫌贫爱富,看不起比顾家穷的人。 更是话里话外的逼迫原主,如果原主不接受烟娘这个儿媳妇,那么就是看不起他裴枫,原主被这父子俩的夹击,气的一口老血喷出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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