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不要再说了,小心隔墙有耳,要是传到总裁的耳朵里,让他觉得我们有二心,到时候我们可是会被全国通杀的。” 人群中这个时候才三三两两的散开。 百里欢骂完人后,心情依旧不见好,他颓废的坐在椅子上,他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子,他生来就继承了亿万家产,明明有一个唾手可得的白月光,不过就是出了一次国而已,回来后,他明明可以好好和兰素雅过日子,为什么他要娶顾灵,难道是因为兰素雅身上所患的病,他觉得不尽然,好像是有什么线牵引着他一定要娶顾灵。 难道他是被什么邪魔给操控了?百里欢想到这里蹭了一下从凳子上坐了起来。 百里欢抓起置衣架上面的西装外套,兴冲冲的就往别墅里面跑去,跑到别墅就看到了,正在那里悠然散步的兰素雅。 没错,他没有把兰素雅给赶出去,就在他要下定决心的时候,他的心突然间好像被狠狠的刺痛了一下,很痛很痛,就像是被人拿刀扎了一样,就是在他说出一定要把兰素雅给赶出去的时候,就被扎。 如果他不再说把兰素雅赶出去,他心就没有被扎的感觉。 兰素雅欢喜的迎上了自己走过来的百里欢,娇俏的笑着喊道:“欢哥哥,你回来了?今天工作顺利吗?” 兰素雅说的时候还想要伸手去接百里欢手里面的公文包。 百里欢一把躲开了,他现在十分怀疑兰素雅是不是有什么魔法,不然他为什么不能把兰素雅给赶出去,明明兰素雅把他坑的那么惨,他却要心甘情愿的养着兰素雅,不然他的心脏就会像被针扎一般。 百里欢臭着一张脸,兰素雅顿时有一些讪讪然,她算是发现了,百里欢现在完全不像以往对她好那样了,以前她还嘲笑顾灵,得不到男人的真心爱护,现在倒是轮到她了。 可是现在的她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她现在想要好好的生活下去,就只能狠狠的扒着百里欢这一棵大树,她现在不管百里欢的脸色到底是有多臭,哪怕比茅坑里面的石头还臭,她觉得她为了活下去也是可以忍受的。 兰素雅像是完全看不到百里欢的脸色一般,依旧固执的想要去接百里欢手里面的东西。 百里欢其实现在也不想和兰素雅计较接东西这件事情,也顺从的把手里面的东西递给了兰素雅。 “欢哥哥,你是不是还在生小雅的气,小雅已经和你解释过了,上一次换肾是顾灵逼迫我的,不是我选择的,她就是想要破坏我们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她不可告人的目的。” 兰素雅嘴巴还在不停的叨叨叨,“欢哥哥你如果就这么相信了我是这样的女人,那么我从现在开始就搬出去,从今以后再也不在欢哥哥你的面前出现。” 兰素雅现在也只是为了搏一把,她清楚的记得从第一次百里欢要赶她离开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百里欢突然间一只手捂着胸口,然后很痛苦的样子,随后便没有再赶她出去了,她现在就是想要赌一把,或许有什么牵到她和百里欢了。biqubao.com 兰素雅说这话的时候一直盯着百里欢,果不其然,百里欢有一点点轻微的嘴角抽动,随后脸也变得难看,随后百里欢就下意识的捂着他自己的胸口的位置,狠狠的对着兰素雅说了一句,“好了,既然我们两个人已经领证了,就不要说搬不搬出去的话,反正这个家里面你已经住习惯了,以后就安安心心的住着,但是多余的事情你不要管,也不要想一些有的没的,好好的把身体养好,不要整天三天两头的这病那痛。” 百里欢说完这话狠狠的一甩袖子,现在他连一开始想要回来质问兰素雅的话我都忘记了。 曾经恩恩爱爱的两人,现在变成了相互嫌弃,不得不说顾灵在这方面做了大功夫。 百里欢现在也没有时间关注兰素雅,他现在工作很忙,他的公司主要做的手机电子产品一类,现在销量急剧下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滑。 百里欢在办公室里面大发雷霆,他拿着叫助理去市面上买的手机,以及他们公司自己生产的产品,扔到了研发部门经理的面前。 “你看看人家做的,再看看我们研制的,差距这么大,你让我怎么相信你们,我每个月花那么多钱养着你们,你们就研制出来这一堆破烂货。” 百里欢完全忘记了,当初他们垄断电子产品的时候,那个时候的他可不是这么说的。 研发部的经理瑟瑟发抖,他已经早早地去市面上调查过了,同样也派人去买过这一款手机,主要是人家研制的这款手机,比起他们的手机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这让他们就算是拆开了手机,也研制不出来。 百里欢狠狠的皱了皱眉头,“你们告诉我,你们到底是做什么吃的,你们到底能不能做?不能做就马上滚蛋。” 不只是电子产品被攻击,包括其他的化妆品,护肤品以及生活用品,齐刷刷的面向市面,而且每一款都比百里集团生产出来的产品要好,民众都不是瞎的,他们知道怎么选择对他们有利的产品,他们拿着两款产品做对比,大家齐刷刷的都看向了另外一款。 百里欢的脾气越来越暴躁,面对着集团里面的效益越来越差,他每次面对董事会里面的其他成员的冷嘲热讽,他都有一种想要暴揍他们的冲动。 百里欢最后决定把所有的目标转向研制去疤痕的护肤品,以及祛斑的产品,美白的产品,因为它已经让人去做了市场调研,认为女人对于变美这一块可是能下够血本,他只要把这个市场早早的占好,那么就不怕有其他人来和他来抢占市场。 百里欢没想到的是,顾灵其实也在做护肤品方面的研究,她最主要的是想做一款去疤的产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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