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默陶勇和王宽博三人并肩走出停车场。 “我现在终于知道网上说的——既怕兄弟苦又怕兄弟开路虎的真实感受了。”王宽博无语道,“太特么受打击了!” 陶勇深有同感,对程默说道:“你小子买这车了也不早点跟兄弟们讲,起码让我们有个心理准备啊!” “现在倒好,直接在我们幼小的心灵上来了个暴击!” 程默尴尬一笑,“主动跟你们讲不是有在你们面前装逼的嫌疑么!” 陶勇切了一声。 王宽博低着头,突然想起什么,他抬头搭着程默的肩膀说道:“老程,你说你有女朋友了,可是也没见你晒过她长什么样。” “你女朋友不会是......快过60大寿了吧?” 程默气的忍不住踹了他一脚,“你给我滚!你女朋友才60了!” 陶勇看了看程默俊秀的脸蛋猜测道:“那你是不是在做嘎嘎嘎?” “不然我想不到打什么工能在这么短时间赚到那么多钱。” 王宽博听了哈哈大笑,忍不住对陶勇竖起了大拇指。 程默无语,这两个损友! “我之前投资了个小项目,结束后挣了一点钱。”程默随便解释了一句。 “那就好那就好,还以为你当小白脸了呢!” 程默:“......” 三人说话的功夫就进了饭店里面。 施子森早已定好包厢,在服务员指引下,三人进了一个大包厢。 里面摆着两个大圆桌。 圆桌上已经坐了不少人,粗略一看已经到场十几个人了。 “哇哇哇——这是谁来了啊?” “程默!”有个女生轻轻尖叫了一声。 毕竟程默当年也算是准校草一个,要不是父母管的严,高中时候就得告别单身了。biqubao.com “王宽博?陶勇!”又有人上来跟王宽博和陶勇握手,“你们俩变化还挺大啊。” “呵呵,被生活磨平了棱角。”陶勇自嘲了一句。 三人一一跟已到的同学打过招呼,然后找了个连座坐下。 有些同学上学的时候就不是很熟,现在多年未见也不可能有什么更多的话去交流。 “哎,怎么没看到施子森啊?他还没来吗?”王宽博问了问旁边的一人。 “他早来了,不过今天凑巧,好像还有跟我们同一级的别的班的来这里聚会,他去打招呼了。” 程默暗道怪不得见到了林夕瑶。 王宽博和陶勇两人看了眼程默,心里已经有数,那个班级肯定就是林夕瑶所在的班级。 “李总,最近在忙什么啊?”王宽博顺势跟旁边的人聊了起来。 “嗨,什么李总的啊!年前在开了家零食店,准备自己干,不给别人打工了。” “可以啊,改天去你那捧场。” “好好好,我有你微信的吧?我把店的位置发你,改天去光顾,我给你打折。” “......” 程默听着王宽博和别人瞎侃,拿起手机自顾自玩起来了,主要是到场的十几人起码一半在玩手机。 过了一开始寒暄的那段时间,聊到后面大概都没话题聊了吧。 “程默~”有两个女生组队过来跟程默说话了。 程默抬头一笑,“两位美女好!” 两个女生咯咯一笑,在程默旁边的空位坐下了。 “程默,你结婚了吗?”叫谢雨的女生直白问道,她长的一般,化着比较浓厚的妆,大冬天的穿着一条皮裙。 “呵呵,没呢。”程默回答道。 谢雨听了立马又问道:“你这么帅,肯定有女朋友了吧?” “有了有了,呵呵。”程默碍于面子依旧笑着回答。 谢雨脸上闪过一丝失落,随后笑道:“我们好像还没加微信吧?能加一个吗?” “当然可以了。” “程默,你现在在做什么啊?”另一个女生钱晴晴八卦道。 “我在杭城上班呢,混混日子。”程默实在没兴趣在她们面前炫耀什么,随便敷衍道。 “杭城啊?离家那么远上班远,月收入肯定过万了吧?” “......” 十几分钟后,来参加聚会的基本都到了,包厢里的两个圆桌基本被坐满了。 全班将近五十个人,到场三十个人不到。 这到场率,还算可以了。 等人到齐了,施子森才重新出现。 他一进门就朝大家歉意道:“实在抱歉来晚了,隔壁那边包厢有同一级的校友,我去聊了聊。” 其实是施子森看到林夕瑶后一下子挪不动道了,原本那颗心见到出落的更加漂亮的林夕瑶后又死灰复燃了。 本来他想朝林夕瑶要个微信再回来,可是她一直被她们班同学围着,施子森根本没机会。 这还是有人给他打电话说人到齐了,他才依依不舍地过来,想着只能中途过去敬杯酒,看看有没有机会要到联系方式了。 菜上齐,每个人杯子里或倒上酒或倒上饮料后,施子森站起来大声说道:“今天我们五班难得聚在一起,虽然人没到齐,但是不妨碍我们叙旧!” “我这个老班长,敬大家一个,祝大家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干!” “来来来,干!” “......” 在几个活跃的男同胞调节气氛下,氛围确实一下子变的很热闹。 “来,吃菜吃菜,大家吃好喝好。” “......” 施子森作为这次聚餐的组织者,而且他还承担了所有费用,所以有不少人专门走到他身边去敬酒。 陶勇吃了口菜对程默和王宽博轻轻问道:“怎么说也是施子森请客,我们要不要也去敬一下意思意思?” “我才不愿意去,看他那个得意样,早知道不来了。”王宽博说道:“你们没看到么,别人敬他都是一满杯红酒喝完,他就抿一小口。” “又不是白酒,红酒起码也得喝一半吧!” 王宽博高中的时候就不是很看的惯施子森为人处事,这次来主要也是陶勇和程默都来,他也想凑凑热闹。 陶勇无奈一笑,看向程默。 程默喝了口饮料,拿起湿巾擦了擦嘴,点头说道:“理应敬一个。” 陶勇听了,拿起酒开始给自己酒杯倒满酒,可倒满酒后却听程默说:“按礼数是要敬一个,但是遵从内心更重要。” “要是为了这所谓的世俗而让自己内心不开心,我是不会去做的。”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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