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下班前,程默在部门里开了个内部会议,也就是为了商定好出差的人选。 “那个,开会的时候你们也听到了,你们三只能去一个,公平起见要不你们抽签决定?”程默看向三人说道。 谢德阳和罗江华对视一眼。 罗江华说:“程主管,我看不用抽签了,这次就让潘婷去吧。” “对啊,反正大家都有机会,只不过是早点晚点而已。”谢德阳也附和道。 “潘婷,你什么意见呢?”程默转头问潘婷。 “谢谢罗哥和谢哥。”潘婷先是笑着对罗江华和谢德阳道了一个谢,然后对程默说道:“程主管,我想去。” “那行吧,既然你们三个意见都统一,这次就先安排潘婷去吧。” “对了,老罗和老谢,你们俩手上有什么客户比较好的也可以整理一下,到时候我们讨论一下,我去帮你们谈谈。” “好的。”谢德阳和罗江华同时点头。 对于程默的能力,他俩现在是比较信服的。 小会结束,到了下班时间。 王荣耀过来拉着程默说道:“晚上一起吃点饭,我喊了老陈和老孙。” 程默知道他这是想找点“安慰”呢,点了点头问道:“那你不陪......” “晚点回去,我跟她说了。” “行吧,那走吧,老地方吗?” “对的,他俩已经先去了。” 于是,程默开车载着王荣耀去了几人经常去的那家小饭馆。 “默子,还是你这车坐着舒服啊,腿也能伸直!”王荣耀坐在副驾驶伸直他的小短腿说道,“要不我跟你换着开得了。” “你确定?” “当然了。” 程默说:“我这车牌有点亮眼。” 王荣耀:“???” 程默淡淡道:“数字是250。” “靠!你怎么想的,选这种数字当车牌!”王荣耀哈哈大笑。 程默心里郁闷的想着,谁知道苏凝夏怎么想的? 她大概为之前的失身之事开始报复自己了吧...... 到了饭馆,四人菜没吃就先干了一大口白酒。 “来来来,吃菜。” “对,多吃点,老王请客,我是按照这里的最高标准点的。” 王荣耀:“......” 程默呵呵一笑,看了眼王荣耀说道:“以后老王跟我们辈分可不一样了,他要当爹了!” “啊?” “什么?爹?” 两人嘴巴张的老大,都以为程默是在开玩笑。 “真的假的啊?”陈晓看向王荣耀问道。 王荣耀机械般的点了点头。 孙泽宇听后劝道:“老王,你可别当接盘侠啊,就你这条件,找个黄花大闺女又不是什么难事。” 王荣耀骂道:“什么接盘侠,老子是那样的人吗?” “好了好了,老王现在肯定郁闷的很,就陪他喝就行了。”程默拿起酒杯说道。 “来来来,喝喝喝。” “干了啊!” 白酒顺着喉咙下滑,咽喉感觉到一阵火辣,然后酒液的顺滑和醇厚开始散发...... “痛快!” “嘶!现在也就只有喝酒的时候能忘却那些压力。”陈晓感慨了一句。 四人的杯中酒一饮而尽后,话匣子一下子打了开来。 “老王,到底怎么回事啊?几天不见就当上爹了,这速度有点快啊!” “对啊,你起码先通知我们结婚什么的吧,这请柬都没收到呢。” 王荣耀往嘴里扔了一颗花生说道:“谁知道我特么那么猛啊,不过这也证明了老子那方面没问题。” 三人听了都是一脸无语,这自我安慰的功夫还真的够深的。 陈晓:“那这样的话你得跟你爸妈说,然后挑日子结婚了吧?” 王荣耀低着头喝了口闷酒。 程默知道他是心里没准备好,有对未来的一些恐惧。 孙泽宇:“对啊,总不能等到孩子生了会打酱油了再结婚吧?” 王荣耀叹道:“我还不知道怎么跟我爸妈开口说这事呢。” “你爸妈你还怕什么,该怎么说就怎么说呗。” “怂什么,还是不是个男人了?” 王荣耀自顾自喝了一大口酒,咬牙道:“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早死早超生,我今晚回去就跟我爸妈说。” 他转头对程默说道:“默子,晚上你送我回去。” 程默:“......” 四人喝了两瓶白酒,结束的时候王荣耀已经醉的走不动道了。 “他这状态......回去还能跟他爸妈沟通吗?”孙泽宇看着王荣耀说道。 陈晓摇了摇头,“还说个屁哦,说喝酒壮胆,这是壮过头了。” 程默先去结了账回来后叉腰看着趴在桌子上的王荣耀说道:“我先把他送回去吧。” “行,打车还是什么?”孙泽宇随口问了一句。 “我叫个代驾。” 陈晓说道:“老王那车叫代驾还能坐得下?” 陈晓和孙泽宇还以为程默是坐王荣耀的车来的。 程默说道:“我开车来的,他没开。” 两人点了点头,一起把王荣耀从桌子上架了起来。 程默跟在一边在手机上喊了个代驾。 出了饭店走了没几步就到程默停车的地。 程默按了钥匙,车灯亮起后,打开后门对陈晓和孙泽宇说道:“把老王扶到后面吧。” 孙泽宇和陈晓一愣,先是把王荣耀塞进了车里。 孙泽宇关上车门问道:“默子,这大奔你新买的啊?” 程默一笑,怕太打击两人的内心说道:“是的,家里给了点,然后自己每个月还点,呵呵。” “可以啊!”孙泽宇赞了一句围着车转了一圈后说道:“这车买的比老王的好多了,有面儿还实用。” 陈晓点了点头,摸着车身羡慕道:“我什么时候也能搞一辆啊!!” “......” 三人站在车外边抽烟边闲聊。 七八分钟后,代驾来了,程默告别陈晓和孙泽宇就上了副驾驶。 看着大奔的后尾灯渐渐消失在马路上,孙泽宇叹道:“没想到毕业才没多久,默子和老王就把我们俩抛开那么老远了!” 陈晓同样叹息一声,拍了拍孙泽宇肩膀道:“所以,努力吧少年!”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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