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小时后,四人踏上了意大利的土地。 下了飞机后程默刚连上网络,就收到几条信息。 一个是陈思怡的,由于时差问题,最近几天两人沟通都是一个信息好久才回复的。 还有条居然是颜梦妍的信息:程默,听王荣耀说你来欧洲出差了? 然后下面一条就是王荣耀的:默子,我跟你前女友说你去欧洲出差了,还会去法国。 程默先回复了陈思怡,然后打字骂了王荣耀一顿,这个逼没事找事说这个干嘛,自己就怕颜梦妍找自己,所以连朋友圈都没发。biqubao.com 骂完王荣耀后程默想了想还是回复颜梦妍:是的,现在在意大利。 没多久颜梦妍就回复道:什么时候来法国啊? 程默打字回复:不知道,听领导安排。 颜梦妍:那你来的时候一定要通知我,我们见个面。 程默骂了一句王荣耀模棱两可的回复:到时候看吧,不一定有时间的。 颜梦妍发了个语音过来,程默点开一听:程默,你这个负心汉,就见个面都不肯,你还是人吗? 程默只能答应说:到了就给你信息,但是不知道有没有时间出来,我会尽量。 颜梦妍一句话怼过来:晚上难道没时间吗?你们领导难道晚上还让你工作啊,那也太不是东西了。 程默:...... 出了机场,四人去往预定好的酒店。 路上,程默观察了卢伟和吴洁好一会儿,发现他们交流说话都没有一丝异样,要不是卢伟亲口对自己说了,程默还真一点看不出两人已经上床了。 唉,又是一顶绿油油的帽子啊。 办理好入住后,苏凝夏给三人开了个短会就让几人各自休息。 晚上,程默躺在床上,听着隔壁床卢伟的呼声,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 一想到可能要在法国见到颜梦妍,程默说不出心底是什么滋味。 如果当初颜梦妍没有要出国留学,两人有可能就不会分手,不会分手程默就不会找王荣耀去那个烧烤摊喝酒,不会喝酒就没有后面系统的事了...... 这一切或许就是注定的。 在意大利期间,程默和苏凝夏去听了一场歌剧。 歌剧对于意大利人来说,就像是中国的京剧,既是传统的国粹,也是一种高端的艺术享受。 程默没想到苏凝夏还喜欢这个,他是硬跟着要去,苏凝夏才带他的。 当晚上演的歌剧是《费加罗的婚礼》,法国著名剧作家博马舍的喜剧作品,作曲是莫扎特,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听歌剧最要命的就是语言问题,演出时是意大利语,好在现场有英文的字幕。 不过未必要能听懂歌剧,一样可以欣赏歌剧,一样可以感受到本土最优雅的艺术。 看剧期间,程默边听边在苏凝夏耳边很轻声地给她翻译,这让苏凝夏的耳朵红的不行。 歌剧结束后,苏凝夏问程默,“你到底还会什么语言?” 程默乖乖回答道:“畅行欧洲没什么问题。” 苏凝夏:“......” 她也懒得问程默为什么会说那么多门外语了,她已经麻木了。 程默笑着对苏凝夏说道,“苏经理,你这又喜欢足球,又喜欢歌剧的,爱好还挺广泛的啊。” “谁规定爱好不能广泛吗?”苏凝夏哼道。 程默撇撇嘴说道:“那倒也不是,主要是我觉得有点意外。” 苏凝夏莫名其妙说了句:“意外还少吗?” 程默:“......” 确实,那是个“意外”! 不过这次意料之外的惊喜是欣赏了意大利歌剧,这似乎是出差中别样的体验...... 在意大利见了三个客户,其中有一个大客户谈的非常好,表示到时候会去中国考察一下华望集团,再谈详细合作细节。 当然,程默全程意大利语沟通也给了客户很好的印象。 这个客户给苏凝夏打了一剂强心针,如果能谈成,这将是她任职海外市场部经理最好的一抹功劳。 四人在意大利待了两天就飞往了法国巴黎。 法国与意大利这两个国家相似的地方实在很多,或者可以说就是一对表兄弟。 法国和意大利具有极其相似的地理环境,都地处温暖湿润的地中海区域。 两国都曾经出现过思想解放运动,意大利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发源地,法国则是启蒙运动的重要发源地。 具有几乎完全相同的宗教信仰,都是天主教信仰者比较集中的地方。 还有一点就是时尚文化和时尚产业发达,巴黎、米兰是世界著名时尚之都,而且两国都有众多的时尚品牌等等等等...... 落地巴黎,苏凝夏踏上地面的那一霎那就感觉自己被浪漫包围了,这个国度,应该会有不少惊喜。 程默见苏凝夏到了巴黎似乎变得兴奋起来,他问道:“苏经理,你很喜欢巴黎吗?” 苏凝夏老实说道:“当然,巴黎是海明威笔下流动的盛宴,是浪漫之都,之前来过一次,可是那次没时间好好逛逛。” 对于女孩子来说,喜欢巴黎不仅仅是因为那里的风景,更重要的是可以感受到那种法国人的浪漫情怀。 程默笑着说道:“我也非常喜欢巴黎~” 后面再加两个字:世家! 当然,如果能再搭配上一双华伦天奴,程默觉得他会更喜欢的。 卢伟插嘴问道:“程默,你为什么喜欢巴黎?” “额...因为因为,因为巴黎有铁塔,我挺喜欢埃菲尔铁塔的。” “奥——”卢伟点了点头道:“原来是这样啊。” “嗯...呵呵。” 巴黎刚好在下雨,所以落地后,就能感觉到湿冷的空气扑面而来。 程默拉了拉衣领,上车后给颜梦妍发了个信息:已到巴黎。 颜梦妍很快回复:好的,我在上课,你把酒店名称发我,我今天晚上就去找你。 程默吓得赶紧关机,今天就来酒店找我,还晚上,太刺激人了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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