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下班回到家。 程默见姜樱雪在,就问她自己晒在阳台上的衣服去哪儿了。 姜樱雪一愣,立马说道:“你不说我都忘了。” 程默:“......” 姜樱雪解释道:“前两天我哥来了么,你晒在阳台的衣服被他看到了,我就说这个是温姐姐男朋友的,让温姐姐帮忙收进去了。” 程默无语,那也不用收进去吧?解释一下不就行了么。 “那个,你等会儿帮我要回来。” 姜樱雪比了个ok的手势,又好奇问道:“程默,这两天你都没回来,住哪儿了啊?” 程默说道:“我去我朋友那住了。” 姜樱雪八卦道:“男的女的?” “你猜!”程默摇头苦笑。 “哼~不说肯定是女的!”姜樱雪说道。 程默想着姜樱雪嘴那么快,要是被苏凝夏知道了印象就不好了,于是连忙解释道:“其实我这两天去我大学室友家的饭店打工了,晚上就住他家的。” 姜樱雪嘴巴张得老大,“程默,你很缺钱用吗?如果需要我可以借你一点的,虽然我自己也不多。” 程默听了大为感动,这年头能主动借钱的人可不多了。 不过他总不能对姜樱雪说自己去兼职打工是为了升级吧。 “不是,我是想闲着也是无聊,就去多赚点么。” 姜樱雪笑着夸奖道:“程默,你可真上进啊!” 程默尴尬一笑。 两人聊着天的时候温晗熙回来了。 1001室的四人回家顺序基本是姜樱雪第一个到家,程默基本上都是第二个。 而温晗熙和苏凝夏则不一定。 “温姐姐,你快把程默的衣服还给他。”姜樱雪朝温晗熙喊了一句。 温晗熙这才想起程默的衣服好像还被自己扔在墙角呢。 她说道:“好,我这就去拿。” 程默走到温晗熙房门口等着。 温晗熙拿了袋子直接扔给了程默。 程默看她态度这么不友好,故意说了一句:“我里面有内裤的,你没拿它做什么坏事吧?” 温晗熙听了脸色涨红,啐道:“滚,下流!” 程默嘿嘿一笑拿着衣服回了自己房间。 ...... 程默下班后特意去了一趟商场。 他知道女生对名牌包包几乎是没有什么抵抗力的,以前颜梦妍就有好几个名牌包包,她一背出来就能引来不少女生羡慕的眼光。 那时程默也跟着收获了不少虚荣心,因为大多数人都以为是颜梦妍身边这个男朋友给她买的。 殊不知这其实都是颜梦妍自己买的。 可惜了,那时候自己买不起,现在买得起了却已经和颜梦妍分手了。 程默来到驴牌专卖店。 这会儿居然要排队! 看着前面排着的几人,特别是一对男女。 男的年纪大概有五十多了,保养的还不错,有点小肚子,手上戴着块劳。 女的年轻漂亮,打扮的也花枝招展,穿着一件黑色吊带超短裙,裙子短的刚刚超过大腿根,性感火辣。 两人紧密相贴,还时不时的亲一下嘴,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 路过的男人大部分都会转头看一看这对“父女情侣”。 程默看了几眼,感叹道果然富人能过眼儿瘾,穷人只能过眼瘾啊! 程默进到店的时候就看见刚刚那对“父女情侣”走了出来,女的手上拿着个袋子,脸上满是笑意。 看来今晚她某个地方是要遭罪了。 进店后程默直接对导购员说道:“能不能帮我推荐一款适合上班族的,再推荐一款适合年轻女孩子的。” 导购对于程默这样直接说出目的的顾客最是喜欢,因为这样的客人只要看上了基本会马上购买。 “好的先生。”导购员微笑着开始跟程默介绍:“这款neverfull是我们非常经典的一款,不仅百搭,还超级实用,这边推荐您可以选择中号的尺寸。” “店里有现货的。”导购员加了一句。 程默点了点头,颜梦妍好像就有这一款,“行,就这款吧!” 导购员笑着继续介绍道:“像这款alma就一直很受年轻女孩子的喜爱,可以手提也可以斜挎,精致可爱容量也不小,可以满足日常出行需要。” 程默问道:“也有现货吗?” 导购员微笑着点了点头。 “好,两款我都要了。” 程默结完帐就出了店,一共花了将近四万块,男人购物讲究的就是一个效率。 他买的其中一个包是给张微琳的,毕竟后续很多工作还要她配合,算是“小贿赂”了。 至于张微琳喜不喜欢,程默就管不了了。 一般来说,lv专柜是不支持退货的,但是可以换货。 反正驴牌专柜是没使用是可以换货的,到时候她不喜欢可以凭借原始购货凭证以及原包装在店里换货。 另一个包则是给陈思怡的,虽说之前给了她钱,但是程默觉得还是很有必要经营一下两人的关系的。 程默买完包的第二天晚上就约了张微琳出来见面。 两人在一家餐厅碰了面,程默把桌底下的橘黄色纸袋子往桌上一放。 张微琳眼前一亮,袋子上的louisvuitton字母有哪几个女生会不认识啊。 “程默,你这是干嘛?” 程默笑着说道:“微琳姐,这是我对你的感谢,以后在合作上少不了你的配合。” “对了,我就听店里的导购选了一款经典的,如果你不喜欢可以去换。” 张微琳第一次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她抿着唇拿过袋子看了看然后放在了身边,“谢谢你啊,这顿饭我请你哈,你不能付钱。” 她倒是没客气就直接收下了。 程默嘴角一翘,这样的人最好打交道了,不像有些人还会虚情假意的推脱一番。 累! “好,没问题。” 两人边吃边聊,程默顺便把自己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 “微琳姐,为什么最终会选择我们华望啊,你知道原因吗?” 张微琳放下筷子说道:“一个是因为你们的价格确实优势很大。”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们副总裁选了你们。” 程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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