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问辰读书极好,考上了状元郎,你两青梅竹马自小的情谊。” “何况尚书千金都答应做平妻了,你有何不可以?” “娶了尚书千金,对江问辰的仕途也有好处,于你而言自然也有好处。”宋临很是不解的责怪道。 在他看来,本就是没有损失的事。 何况宋昭与郁云霜本就身份悬殊相差极大。 论吃亏,倒是尚书千金吃亏了。 “我们宋家的姑娘,就算是不要那富贵,也要有自己的骨气。谁家好人家的女子这般当人平妻的?何况身份悬殊大,昭昭焉能不被欺负?” 宋青云从外面风尘仆仆的回来,声音却是铿锵有力。 “将来昭昭嫁个正儿八经的人家,就算是小门小户,安安分分做个正头娘子过自己的小日子也极好。” 宋青云教书的书院一个月两次休沐。 一次是退亲那时。 这次是因为宋昭去了宁王府,他得到消息,匆匆赶回来。 便听到宋临责怪的话。 宋临依然坚持,他的面上也有几分担忧,毕竟宋昭也是他的堂妹。 “退亲之后,谁人愿意娶?小门小户畏惧状元郎,畏惧郁家,怎敢提亲?”宋临想着之后的日子。 “那我宋青云养这个女儿一辈子。”宋青云坚定的说道。 “阿爹。”宋昭历经沧桑回来,在听到这句话时,心里无不是感动。 前世阿爹也不愿意,当时也说了这句话。 可前世的她,惦记与江问辰的情谊,惧怕将来当真嫁不出去。 真如堂兄所言,念着人家是尚书千金,便迷迷糊糊嫁了过去。 可那之后的日子,有苦难言,那就是个火坑,害了自己害了全家人! “宋临!不要胡言,那是你妹妹!”宋青华面色铁青的训斥道。 宋临叹了口气。 满是不解。 宋青云可没有将退亲这事当什么大事。 左右最差就是养着女儿一辈子,宋章是个正直的,从小待妹妹也好,他将来去了,不担心昭昭以后的生活。 宋昭心里暖洋洋。 这一世,她要将那么好的阿爹阿娘守护好! 至于宋临。 他有他的想法,即便将来不是一路人,前世她欠了他的。 所以这一世给他换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弥补上一世的遗憾。 宋昭在自己的屋子里,将大.大小小的事情思考着。 谢淮序来的时候,她还绷着一张小脸,神情严谨认真,想事情想的出神。 谢淮序看着眼前的妙龄少女。 小小年纪,总有一副历经沧桑的样子。 谢淮序摇了摇头,轻笑一声。 宋昭看清楚是他之后,连惊讶都没有了,神色平静。 这位权倾朝野的摄政王总喜欢偷偷摸摸的翻窗,她属实是没想到的。 和他赫赫有名的战神身份,不太相符。 宋昭思来想去,归结于,这位权倾朝野的摄政王真正算起来,也不过长她几岁罢了,还是个少年人呢。 总有孩子心性。 谢淮序将东西放在宋昭的面前的桌案上:“这是今年状元郎殿试的文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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