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晏辞搂紧了她,“你们是谁?还有谁?” 温宁咬了咬唇,极小声的道:“是洛小姐,她,她说小九是小杂猫,要掉毛,是乱七八糟的小玩意。” 她真的很气! 她凭什么嫌弃她的小九? 她有什么资格看不起她的小九? 她欺负自己就算了,还欺负她的小九,简直不可以原谅! 陆晏辞揉了揉她的头发,“她对猫毛过敏,不喜欢小猫,以后不让她看到小九,她就说不了了。” 温宁还是不开心,小声的道:“可是,她也不能说小九是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它是我的小猫,是有人要的,不是没人要的。” 突然,她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要是洛樱再敢欺负小九,她就一直霸着陆晏辞不放,把洛樱气死! 陆晏辞哪知道她的想法,只是觉得她这样子护着小猫的样子非常可爱,忍不住又摁亲了好一会儿。 没多久,张华来信息了,说是中东那边过来的客人到了。 陆晏辞出去的时候,洛樱还在等他。 看到他走出房间,洛樱马上迎了上去,一脸关切的道:“听说你把宁宁给说哭了,刚才还把她的猫也扔了出来,小女生脾气不好,你作为家长,要有点耐心。” 她看了房门一眼,“你是个男人,带着个小女生总是不方便,不如让我来管她几天吧,保证给你调.教好,你看如何?” 陆晏辞绕开她,神情极淡,“不用,她跟着我就行了。” 洛樱突然红了眼圈,委屈极了,“晏辞,你是不是信不过我?觉得我会欺负她?” 以前只要有什么事,只要她示弱一下,陆晏辞一般都会让着她,这次,想来也不会有什么意外。 这个温宁,就这样放在陆晏辞身边,实在太危险了! 一定要把她弄走! 还有那只猫,也不能留! 她正想着,陆晏辞已经穿了外套往外走,声音极淡的道:“温宁的事我自己会处理,现在你跟我来会客厅一下,来了一批中东客人,你正好会那边的语言,省得再找翻译秘书过来。“ 洛樱愣了一下,这还是陆晏辞第一次明着拒绝她! 不过,她马上又有一些小小的得意。 至少,她能帮得上陆晏辞! 而那个小孤女,除了会找麻烦,真的一无是处,时间久了,陆晏辞厌烦了,自然就丢开手了。 她很快跟了上去。 温宁睡了一会儿,担心小九被洛樱欺负,便从房间出来了。 佑大的客厅空无一人,张华不在,小九也不在。 她找了找,没找到人,倒是在沙发上看到了洛樱留下来的包包。 小小的手提袋,一看就是高定大牌,又高级又精致。 包包的边沿,一个小巧的定制平板露出了一半。 像是被施了什么魔法一样,她看着平板,慢慢的走了过去。 和手机一般大的平板,背面镶了不少碎钻,一看就挺值钱的。 而且,很巧的是,竟然没有密码。 温宁犹豫了一下,刚要退出去,一眼就看到了平板的桌面上放着一个相册,名字写着:晏辞。 是陆晏辞的照片? 温宁抓着平板,内心挣扎了几秒,还是点了进去。 里面真的全是陆晏辞的照片。 温宁翻了一下,竟然翻到了陆晏辞年少时期的照片。 和温宁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模一样。 清俊无比,疏离又高贵。 白衣黑裤的模样,曾惊艳过温宁最贫瘠的年少时光。 只是,每一张照片里,都有洛樱。 看得出来,他们真的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 翻了几张,突然出现了一张陆晏辞和洛樱一起在教堂的照片。 照片中,陆晏辞一袭黑色西装气势非凡,拉着一身白纱礼服的洛樱,王子公子在一起的样子简直般配的要命! 温宁心狠狠的被撞了一下,脑子里嗡嗡的乱响起来。 是真的! 他们真的结婚了! 她下意识的看了看照片拍摄的时间,是两年前拍的。 然后又顺着往下翻了几张,还是陆晏辞和洛樱的照片,从两人穿着的衣服来看,不是订婚就是结婚。 而且,是在教堂里,光明正大的! 自己才是那个真正的小偷! 她像触电一般抖了一下,退出了相册,但平板却摔到了地上。 她看着那个平板,脸色苍白得可怕,很快手心和额角都起了细密的汗珠。 这时,张华抱着小九进来了。 看到她呆在沙发边不动,张华走过来一看,看到了地板上的平板。 她不动声色的把平板捡起来,打开看了一下,没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于是把平板放回了洛樱的袋子里。 她把小九抱到温宁面前,“刚才把小九送去驱虫了,所以离开了一会儿,小三爷正在那边和中东的客人签合同,马上也要结束了,温小姐准备一下吃晚餐吧。” 温宁感觉脑子里就像溺水了一般,张华说了什么她听得不太真切,她眼前和脑中全是陆晏辞和洛樱的结婚照。 她并没有伸手去抱小九,而是喃喃的道:“小叔和洛小姐结婚了……” 他们结婚了,她算什么?刚才还和陆晏辞在洛樱眼皮子底下做了那种事! 她脸色越发的苍白,胃里也难受得要命,转身慢慢的往房间走。 她声音很小,张华听得不太清楚,不过她能猜到温宁大概是看到了什么不喜欢的东西。 女人的直觉让她脱口而出:“小三爷和洛小姐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温宁像是没听到一样,慢慢的走进了房间。 这时,陆晏辞进来了,身边站着笑得很是婉约的洛樱。 张华面无表情的道:“小三爷,顾总给你发来了一张请柬,邀请您去参加他儿子的周岁礼。” 洛樱接过了话题,笑道:“顾万均儿子都满周岁了吗,两年前我们给当他伴娘和伴郎的时候,他还说暂时不要孩子,现在竟然儿子都一岁了,真是说话不算话!” 不等陆晏辞,她又握着嘴娇笑道:“也对,他们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情分,感情好得很,不知道要生几个呢!” 陆晏辞没回答,看向温宁的房门,“宁宁还没醒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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