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看到这一群人惊讶的反应,顿时心满意足起来,连腰杆都挺得更直了。 但王艳妈事到如今了,还不肯承认自己的女儿不如别人家的孩子混得好,仍旧在嘴硬,他的脸上挂着勉强的笑意,乍一听是在恭维,实则全是怀疑,“没想到云舒这么厉害啊,那有没有通知书,学生证什么的拿出来让我们见识见识呗,我们这些乡下人一辈子都没见过a大的学生证呢。” 他说这种话原本是肯定了外婆和乔云舒根本拿不出什么a大的学生证和录取通知书,乔云书上a大的是纯粹就是他瞎编的罢了。 但没想到外婆等的就是她这一句。 外婆曾经在乡下还是一个对电子设备一窍不通的老太太,可到了a市之后,也被街坊们邻居们影响了,逐渐学会了如何使用电子产品。 乔云舒给她换掉了老年手机,变成了智能手机,外婆不仅学会了如何发微信,打视频,甚至也还会刷短视频。前些天甚至还注册了一个抖乐账号在云记店铺看了会直播。 好巧不巧,她的手机相册里就正好有乔云舒的录取通知书,照片和学生证照片。不仅如此,当初乔云书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外婆还让她拿着通知书给他照了一张照片,现在就是她的手机壁纸。 外婆立马掏出手机,乐呵呵地给他们翻出来了,恨不得把照片递到每一个同村人的眼皮子底下,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外孙女有多么的聪明努力。 “原来这就是a大的录取通知书,乖乖,可比我家孩子拿二本的录取通知书,看着精致多了。” “要我说还得是乔家大娘会带孩子,你说怎么就把云舒教得那么好?考进了a大呢?” “咱们村出了一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也算是扬眉吐气了一把了,希望云舒开的这个好头,能让咱们村的小孩儿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争取也能考进名牌大学。” 王艳妈没有想到,乔云舒还真的考进了a大。 她的女儿王艳之前考上了一个大专,她便逢人在村里说她的女儿是一个大学生,经常在同村人面前把王艳夸的上天入地的,还时不时炫耀的说,她女儿找到了一个十分有钱的男朋友,两人刚处上男方家里就给她买了大房子,把其他人羡慕得连连称赞。 但没想到现在,乔云舒是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一下就把她女儿区区大专学历趁得灰头土脸的。 没有哪一个长辈不喜欢在外面听到有人夸自己的孩子,外婆也是一样,并且她性格虽然老实敦厚,却也看不得别人这么污蔑她养大的孩子,现在好不容易有了反击的机会,自然要扬眉吐气的出一口恶气才行。 旁边的人七嘴八舌地夸赞他养孩子,有方也夸赞乔云舒聪明能干,把外婆笑得合不拢嘴。 王艳妈看着外婆洋洋得意的神态,心中一阵酸涩,但又想到现在这个局面是她导出来的,心里就更加不痛快了,如果时间能够倒流回到两分钟前,她是万万不会再在问外婆看乔云舒的录取通知书了。 她这个人最见不得的就是有人比他过得好,此时看在女孩子学业方面比不过乔云舒,又立马想方设法从其他方面想要胜过她。 “哎呀,其实现在社会上学历根本没有那么重要,女孩子家家的其实也不用读那么多书,总之都是要嫁人的嘛,学历太高反而不好找男朋友。” 其实王艳妈这样的思想在乡下并不少见,他们在封建思想的教育下长大就理所应当地觉得女孩子最后的归宿就是嫁人伺候好丈夫和公公婆婆带好孩子就是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事。 但外婆就从来不这样认为,在乔云舒的记忆中,不管是外婆还是妈妈,都曾经对他说过,女孩子最重要的是要自立自强,其他人都是靠不住的,唯有自己学到了本事,才能把自己的人生过好。 她上了大学之后,在顶级的学府里也接触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女同学,她们并不觉得自己唯一的出路就是嫁人生子,反而都在苦心钻研自己的专业,希望成为各个行业的中流砥柱,为社会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发挥出自己的女性力量。 也是在这种环境下,乔云舒被影响,所以才更加下定了决心,要将云记糕点发扬光大,不仅是为了他母亲的遗愿,也是为了能让自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女性。 王艳妈继续说,“像我们家王艳啊,就是找了一个好男朋友,他俩刚在一起,男方就给她买了一套大城市的房子。我们家王媛一毕业就要和她男朋友结婚,以后都不用出去工作,每天在家里带孩子伺候公婆,可是享清福喽。” 说完,她的目光又落在了乔云舒的身上,“你一个单亲妈妈带着两个孩子在城市里打拼,恐怕过得不太容易吧要我说啊,这赚钱的事还得是让男人去干,咱们女人也就只能成为男人的后盾,为他洗衣做饭,这才是我们女人应该尽到的本分。” “说起你们离婚的原因,该不会是云舒你在男方家里什么都不干吧?这样可不行哦。” 接二连三的被王艳妈给阴阳怪气的嘲讽,即使是在淡定自若的人,此刻也忍不住心里涌上了一点火气。 乔云舒原本想的是自己过好自己的生活就是了,随便别人怎么样去说,但现在看到,王艳妈把自己的不在乎认为是默认或退缩的表现,越说越过分,她也忍不了了。 于是她冷冷地笑了一声说,“是啊,我在男方家里的确什么都不做。” 王艳妈正要露出一丝讥讽的笑,继续给他表面讲大道理,实则炫耀自家的女儿。但下一秒,她听见乔云舒说。 “因为家里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全部都是保姆的活,我要是做了保姆不就失业了吗?” 乔云舒云淡风轻的说完这些话,还满脸惊讶地看向王艳妈,“怎么?你女儿男朋友家里没有保姆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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