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过后,王清歌早上醒过来时,他大姐因为有事,所以一早就离开了,至于二姐,则是还在赖床。 见到大姐不再,二姐又还没起来,他想这时正是离开的好时候。 这次突然被带回家,王清歌是真的一点准备都没有的。 虽然回来之后,情况好了很多,跟两位姐姐还算相处的过去。 但现在的他,是真的不是太想,就这样回来的,因为他还有些事情没做。 王清歌自己认为,再怎么说也要等他的身份,向大家揭露后再回来吧。 所以!他一下子就做出了决定,要今天就离开了。 回来了一晚,知道了她们还是在乎自己的后,王清歌就已经知足了。 不过在离开前,他先弄了点早餐,然后吃了一点。 给二姐王雪彤也留了一份,并写了张纸条告诉她,他走了。 做完这一切,王清歌就带着他的东西离开了。 …… 九点过后,王雪彤才醒了过来,醒过来的她,洗漱完后下到一楼,随后在厨房中。 发现了王清歌给她留的早餐,和那张纸条。 见到纸条后,王雪彤才知道她小弟又离开了。 知道对方又离开了,王雪彤只是心中有点担心而已。 不过想到他自己,已经在外面那么久都没什么事后,她又安心了不少。 还有一点就是,王清歌这次的离开,并没有让王雪彤心里愧疚了。 因为这次是他自己要走的,不像上次一样,是因为两人吵架,所以他离开的。 因此这一次王清歌的离开,王雪彤是真的,不再那么愧疚了。 而且她也认为,王清歌已经长大了,确实是到了该自力更生的时候了。 话是这样说,但王雪彤还是马上打电话,把这事告诉了她大姐的。 通知完了她大姐之后,她才看向了王清歌,给她留下来的那份早餐。 在她的记忆中,王清歌可是从来都不会做饭的,就连厨房都很少进呢。 所以现在见到,他给她留下来的早餐后,她顿时就好奇了起来。 王雪彤今天倒是要看看,从来不做饭的人,能做出啥好吃的东西来。 她把王清歌留下的那碗面,带了出来,味道闻起来,跟一般的面条没什么两样。 王雪彤本来就对此,不抱什么希望的,她只是实在找不到吃的,所以想尝一尝而已。 就这样,她先是夹起了一根面条,放进了嘴中吃了起来。 随后神奇的一幕出现?王雪彤发现这面条,竟然出奇的好吃。 刚开始,她以为是错觉呢,所以再次夹起了面条,就放进嘴中吃了起来。 可让她失望的事出现了,因为面还是这么的好吃,事实证明了这一切,并不是什么错觉, 而这次,因为她夹的面比较多,所以就更好吃了。 对于这事,王雪彤是真的震惊不已的,要不是知道这是她小弟给她留下来的。 那打死她都不会相信,这碗面就是她小弟王清歌做的。 但他为什么会做饭,而且做的还这么好吃了?这点一时间把王雪彤困扰了。 因为她小弟的事,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了,他之前是什么样的人,她是一清二楚的。 一个平时连厨房,都很少进的人,才一段时间不见,然后就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了? 这一点!真的很难让她相信,可是现在的情况却是,事实的真相就摆在她面前。 最重要的还是,她已经吃过尝过了,这真的很好吃啊。 所以就这一碗面的事,真的是把王雪彤给困扰住了。 她知道事出反常必有妖,她小弟不可能无冤无故的,突然就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来的。 可是这一切,也需要一个解释啊? 所以王雪彤,很快就找到了这个解释。 她猜测,王清歌之所以会突然,能做出这么好的东西,那肯定是他去学习了。 没错!在王雪彤看来,王清歌一定是去当学徒了,当厨师的学徒。 不然的话,这一切就真的没办法解释了。 唯一可以解释的通的,也就只有他去当厨师学徒了。 知道这事后,王雪彤的心里又欣慰了不少,因为厨师可以说算是,一份相当稳定的工作了。 要是她小弟,真的学有所成,那她这个做姐姐的,肯定也会为他高兴的。 …… 另一边,王清歌离开后不久,便接到了大姐打来的电话。 “王清歌,你怎么搞的,怎么这么快就离开了?” 一接电话,就传来王梦轩很是不满责怪的声音。 对此,王清歌也早就想好应付的办法了。 “大姐,我已经说过了,我现在找到工作了,要回去上班的。” “回去上班!那你工作是在哪里的?” “在,还是在江城。”他只是犹豫了会,就直接说在江城了。 王梦轩听他的回答,就更加的生气了。“既然是在江城,那下班不知道回来啊?” “大姐,我工作的地方,离家有点远的。”虽然这样说,但王清歌又马上补充道。 “不过大姐你放心吧!放假的话,我会回家的。” 听到他说放假会回来,王梦轩这才稍微好了点。 “好吧!既然这样,那就让你去吧,不过你要记住凡事小心点啊。” “嗯嗯!”王清歌连连点头。 “还有,外面不比家里,你可不能再像家一样意气用事了,知道没?” “放心吧大姐,这些我都知道,你就别老为我操心了。” “哼!我操心还不是因为你不懂事?你以为我真愿意管你的事啊。” “好吧!你自己注意点就行,别惹事就好了。” “还有,要是有什么事情,那就马上联系我知道吗?” “嗯嗯,大姐我记住了。” “嗯,先这样,我这边要忙了。” 王梦轩说完,就匆匆挂了电话。 而王清歌见到大姐,这么关心自己,他是真的很高兴的。 想到大姐这么关心自己,他又马上想起了二姐,所以希望早点到。 然后整理一下,就以灰狼的身份联系二姐,把歌曲给她。 可让王清歌没想的是,一场更大的误会,已经在等着他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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