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东溟子煜现在不够级别,让皇上往府里安插暗探,暗探也是很珍贵的。 但是,东溟子煜不是一般的小官,他跟太子的儿子容川走的近。连襟是兵权在握的南安候世子,岳父还是侍奉他的御医。 上官若离听他说了这事儿,道:“也不是没有这可能,我会注意的。” 东溟子煜道:“日后说话小心些,用空间的时候要谨慎。” 皇上赏了东溟子煜一盒子好茶的事,很快就传开了。端王知道后,出了一身冷汗,知道这是父皇敲打他了。 不过他也没因此就不理回东溟子煜了,反正摆到明面儿上了,他就大大方方的跟东溟子煜走动起来,重阳节的时候就给东府送去了两大篓螃蟹和名品菊花。 东溟子煜也没回礼,东老头和钱老太他们来了,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吃顿团圆饭。大丫和二丫都没来。大丫的孩子入了秋,有些着凉。二丫很秦恒定了亲,想留在奉城,跟未婚夫离的近一些。 陈青云考上了京城里的一个不错的学院,留在京城念书。就他一个人,就去书院住校了,但节日和休沐日都回来。 重阳节这天休沐,大家一起去城外爬山,登高祈福,也算是去郊游了。 今天很多人家都出来去爬山登高,城门口十分热闹,来来往往的不少人。很多人的头上都簪着菊花,人头攒动就好像是菊花开会似的。 突然从人群里冲出一个女人,对着陈青云扑了过去,“你这个忘恩负义始乱终弃的伪君子,我……” “啊!”走在陈青云旁边孙氏受惊,发出一声尖叫,扑过去薅住那女人的头发,就是一顿撕打,“想抢我们的粮食,我打死你,打死你,让你抢我们的水。” 这是以为在逃荒路上呢? 刘氏也上去,看似拉架,其实下暗手拧了那女人好几下子。她可是听见了,这个女人是冲着陈青云来的。不管陈青云跟这女人有没有关系,现在也不能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闹出来。 陈青云一脸懵,无辜地道:“我不认识这人啊!” 那女子有几分姿色,哭着看向陈青云,“公子,你快点儿救我呀,一夜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呐。” 钱老太看出来了,这是有人要算计自家,败坏自家的名声呢! 家里几个小子都猴精猴精的,不容易上当,陈青云经的事儿少。就被当成目标了。 钱老太一个健步冲上前,抬起巴掌‘啪啪’几下,就把女人给扇懵了。 “你个不要脸的敢污蔑我孙女婿!就你这又丑又矮,没胸没屁股的干瘪样,我孙女婿能看上你?我呸!” 刘氏也上手打,“你是受谁指使来污蔑我女婿的?看他前程好就用这种不要脸的下作手段靠上来! 你以为大庭广众之下一闹,我们就得捏着鼻子吃这个闷亏?你没门儿!青云不是在家就是在书院,到处都是证人!你说他睡了你,在哪儿?什么时候?” 上官若离也道:“对,说出来,我们去找证人!若是不说,就是污蔑,得报官!” “哎,哎,住手!”城门口维持秩序的官兵跑了过来,嚷嚷道:“干什么的,干什么的,住手,不许在这闹事儿。” 那女人一看官兵来了,大声哭喊,“官爷,救命,救命!请为小女子做主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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