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溟子煜在翰林院混的风生水起,他的博学见识征服了不少人。 皇上很重视东溟子煜,时常召见他,询问他一些朝政上的事。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道理东溟子煜懂,但是他要爬的快一点,让自己和家人少给人下跪,就不能走低调路线,既然已经是连中六元,那么他就得继续高调的走下去。 东溟子煜倒是没在乎端王,人在朝堂,有些事避免不了。听说狗子欺负二郎、顾然和容川,就想教训一下他。 叫来栓柱,道:“让京兆尹的通判班大人教训一下他。” 栓柱道:“知道了。” 过了两天,班大人深夜带着一群精壮的家丁出了府门,将那外室的小院儿团团围住。也不敲门,让人翻墙过去,从里面将门打开,就冲了进去。 很快,里面传来怒喝厮打之声。 女人的尖叫声很短促,然后就没了声音, 男人惨叫了一声,大声道:“住手!你们不能杀我,我是朝廷命官!杀了我,朝廷不会坐视不理的!” 班通判现在才不管你是谁呢,光溜溜的一件衣裳都没有,谁能看出你是谁? “打!往死里打!” 乒乓、乒乓,拳打脚踢,棍子门栓,一点儿都不客气地往狗子身上招呼。 狗子都叫唤不出声了,护住头,蜷缩着身子,虚弱地道:“我是巡防营的千户,我兄弟知道我来这儿!我死在这儿,谁他娘的也别想好!” 班通判冷笑一声,道:“拿出腰牌来,你说是就是了?” 狗子指了指满地的衣裳,“在袖袋里。” 班通判给了家丁一个颜色,家丁去翻了腰牌出来,给他看了看。 他这才抬了抬手,示意大家停手,冷声道:“本官也不是好欺辱的,你与这贱人苟且,睡本官的女人,就这般算了,本官咽不下这口气。” 狗子疼地直喘气,呲牙咧嘴地道:“你的女人?她最早是我的女人!你不过是有几个臭钱,将她赎了出来而已!” 原来,这外室是个青楼女子。官员最重名声,就是纳妾纳个青楼女子也影响名声,所以才养在了外面。谁知,让她以前的嫖客钻了空子。 听说,狗子被揍的十天起不了床,那地方被踢伤了。那外室被班大人卖回了青楼,又干老本行去了。 这天,东溟子煜跟皇上讲了一下午史书,直接从宫里下职了。他没有遮遮掩掩,大大方方地去了端王府。 递上端王的帖子,小厮很恭敬地引着他往里走。 小厮本来心里还有些鄙夷,觉得一个泥腿子再有本事,也比不上自家王爷尊贵。但一看东溟子煜的气势和威压,不自觉地就小心谨慎起来。 端王再不受宠,也是个王爷,王府不小,走了一会儿才到了客厅。 端王没拿架子晾着东溟子煜,只等了一会儿,就来了。 “下官拜见端王殿下!”东溟子煜一边行礼,一边打量着他。跟太子长的有四分像,跟顺王不怎么像,但也是龙章凤姿的好长相。 端王面上带笑,也打量着他,心里想着,难怪父皇器重,光这长相、这气度就跟不凡。虽然在殿试上和状元夸街时见过他,但离得远没看清相貌。 东溟子煜的级别不够上朝的资格,与端王没见过两次面,淡漠疏离地道:“不知王爷宣下官来,有何指教?” “东状元,请坐。”端王做了个请坐的手势,才道:“听闻东状元龙章凤姿、器宇不凡,就是想认识认识,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东溟子煜淡声道:“下官也早就听闻王爷文武双全,今天有幸一见,深感荣幸。” 心里冷笑,废物,若不是他放弃封地的百姓,抓壮丁,他们怎么会千里逃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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