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有粮那意思,东溟子煜面子大,让他探探秦恒的口风。 反正二丫要跟着去京城了,就是不成,两人在奉承也见不到面了,省得二人尴尬。 东老头和钱老太是不大愿意这门亲事的,就是觉得秦恒岁数有点大,差个九岁十岁的,到时候跟二丫说不到一块儿去,这两口子说不到一块儿,那过日子能过到一块去吗? 不过,东有粮和刘氏还有二丫自己愿意,他们也就没阻拦。 李氏轻咳一声,道:“我也有个事儿。” 钱老太挑眉,“咋了?二郎看上谁家闺女了?” 二郎炸毛儿,“没有!我还小呢!才不要娶媳妇!” 李氏笑道:“想的美你!我说的是小大郎的名字,得定下了。” 大郎几个,以‘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勇敬廉’往下排,家里现在不一样了,下一辈儿也得娶个正儿八经的名字。 上官若离尴尬地摸摸鼻子,她昨天才告诉东溟子煜这事儿,也不知他想了没有。 东溟子煜拿出一张纸,道:“我这儿给取了几个,小大郎的八字里缺水,我取了几个,你们挑一下。这一辈,用云子辈,象征我们家蒸蒸日上。” 大郎接过纸条,念道:“云浩、云淼、云涛……” 东有田看向东老头儿和钱老太,“爹、娘你们说选哪个?” 钱老太在这事儿上还是比较给东老头儿脸面的,道:“老头子您说吧。” 东老头儿觉得这几个都挺好,就道:“就叫云浩吧,剩下的留着给下边的弟弟用。” 吴文慧亲了亲小大郎的脸,“我儿有名字了,叫东云浩。” 哎,儿子终于有名字了! 家里的点心房就交给了大云和小云管,两人平时也管着事儿,也参加了村里的扫盲班,记账算账都得心应手,接手起来不费事儿。 姐夫和妹夫在千里马速运站做管事,就让大嫂李氏的大弟弟李成树来管点心房外面的事情,东有田每季度都会去各地点心房巡查一次。 安排好了家里的事,就开始收拾行礼。 东溟子煜则去了奉城,拜访府学里的先生和同窗,顺便找秦恒探一下口风。 秦恒没有很意外,也没有很惊喜,很平静的道:“东大人,这事情我自己做不了主,我得跟父母商量,还得得到主子的允许。” 虽然他已经是自由身,但是他心里还是觉得自己是主子的人,这种婚姻大事必须得到主子的允许,因为他代表的是太子,他的婚事也牵扯到太子一党的关系网。 东溟子煜笑道:“那好。我们过几天我就要去京城了,我爹娘、大哥大嫂还暂时留在这里,到时候给他们送个信儿就成。” 秦恒因为胳膊的问题,以前有点自卑,一直不想说亲。现在他没直接回绝,说征求父母的意见,这就是有希望。 东溟子煜回去以后,东春雷在家,正与东老头儿和东有田喝茶。 见到他回来,东春雷站起来,“大人回来了。” 东溟子煜笑道:“春雷大哥,咱们就别这么客气了。” 东春雷笑道:“那不行,咱们自己人也要讲究些。” 想当年,别说看到当官的,就是是看到富户家的气派车马,他们都吓得下跪。现在自己族里出了个当大官的,可真是给祖宗长了脸。大家腰板儿真是直了。 两人客气了几句,重新落了坐。 东老头儿道:“春雷来是问问,你在外当官,要不要带几个族中的子弟去帮忙跑腿儿什么的,虽然说买的有下人,但是做起事来也有不方便的时候。” 下人身份低贱,有时候就是出去交际行走,下人会低人一等,做事也束手束脚。 东溟子煜道:“可现在咱们族内的小子们都有事情做。守着家门口,不少挣银子,跟着我去京城,可就离家背景,不能总回家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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