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娇宠:废柴嫡女要翻天(上官若离东溟)_卷二第208章: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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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郎送的是一条马鞭,手柄是实心儿玉竹,鞭身用鹿筋编成。
  五郎骄傲地道:“这玉竹很难得,把玩时间长了,会温润如玉,所以称为玉竹,鞭身用鹿筋编的,结实有弹性,很好用。”
  容川接过来,笑道:“我很喜欢!我每天都要骑马,这马鞭可太实用了。谢谢!”
  五郎一摆小手儿,道:“不客气,你喜欢就好。”
  凌月将布包递给他,“这是我给你做的腰包和手包,背包你背着不好,有小厮背着。但防身的东西和随身的小物件儿也得有地方放。”
  “腰包?手包?”容川笑的眉眼弯弯,凌月亲手给他做针线了呢。
  打开布包,里面是腰带模样一条带子,和两个巴掌宽的短带子,上面缝着一条条的线,一端开着口,有的敞着,有的系了扣子。
  凌月教给他,“看到这些小口袋没?可以放药瓶、药包、飞镖,小印,缠在腰上、手腕上,或者腿上,非常方便。”
  容川立刻将小印从荷包里拿出来,放到一个带扣子的小口袋里,撩起宽大的袖子,系在小臂上,“别说,还真方便,你怎么这般聪慧呢?”
  凌月傲娇地扬了扬下巴,假假谦道:“一般,一般啦!”
  容川哈哈大笑,觉得凌月简直太可爱了。
  东溟子煜和上官若离也备的有礼物,吃完饭,才给了容川。
  上官若离备的是各种药丸,东溟子煜给了一本‘武功秘籍’,都是近身搏斗的精髓招数。
  容川翻看着武功秘籍,爱不释手,“我练熟了这些,是不是高手了?”
  东溟子煜道:“高手?得分跟谁比。”
  容川小脸儿一红,道:“您已经是难得的高手了,还有武功更高的吗?”
  东溟子煜淡笑:“我可不算顶尖儿高手,跟宗室还差的远呢。”
  五郎眼睛一亮,问道:“爹,顶尖儿高手和宗师有什么区别啊?”
  “这怎么说呢?”东溟子煜求救地看向上官若离。
  上官若离切着香瓜,想了想,道:“就像一缸水与大海的差别,水缸里的水用一点儿少一点儿,而大海里的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几个孩子听的似懂非懂,他们的内力还只是个碗底儿呢,晃荡一下,就沾在碗壁上没了,宗师对于他们来说,就是那天上的太阳,远着呐!
  上官若离将香瓜分给他们,“这本书上的招数练好了,自保是没问题的。”
  容川点头,以他的身份,自保就够了,杀敌什么的,有侍卫、暗卫呢。他能自保,就能给他们减少负担了。
  他借口向东溟子煜请教学问和武功,又睡在了小院儿,和五郎、汤圆儿睡一屋。
  早上起的格外早,也没打拳练功,他得趁着太阳没升起来,赶紧赶路,等热了也好休息休息。
  五郎还在呼呼大睡,肥嘟嘟的粉白小脸儿恬静又可爱。不过,容川一开门,他就醒了,一骨碌爬起来,跟了出去。
  容川看他还迷糊着,道:“天还没亮呢,你起来作甚?”
  五郎揉着眼睛,打着哈欠,道:“我去送你。”
  容川揉了揉他乱糟糟的头发,“不用,我这么多随从呢。”
  五郎坚持道:“不一样,我得送你。”
  凌月端着饭碗从厨房出来,笑道:“洗脸刷牙,吃早饭了。”
  看到容川,惊艳了一下。只见他头戴金冠,一身秋香色绣竹叶的锦袍。腰间系着九宝金玉带,足蹬黑色官靴,很是富贵气派。
  看到凌月眸中的惊艳,容川心中好笑,既然凌月喜欢他打扮的亮眼,嗯,以后再来,一定打扮的再鲜亮一些。
  上官若离将早饭做好,大家吃了早饭,天色也开始放亮了,一家人送容川出城。
  容川带的人不少,浩浩荡荡的,侍卫们也都是雄赳赳气昂昂的小伙子,可见太子还是挺重视他的。
  顾抚军以及奉城的大小官员都早早等在城门口,恭送容川。
  容川连马都没下,端坐在马上,将五郎送给他的马鞭套在手腕上,抱拳施礼后就打马而去,留下滚滚烟尘。
  东溟子煜和上官若离一家上前去给顾抚军、知府等官员行礼。
  知府笑道:“免礼吧。”
  顾抚军也道:“在外面不必多礼。”
  其他官员也都附和,看东溟子煜一家的眼神带着深意。
  二公子这些日子时常住在他们家,可见跟他们的情分不一般啊!看到小美人胚子的凌月,说不定这位将来还能给二公子做个侍妾呢,不容忽视啊!
  东溟子煜用高大的身形挡住了众人的目光,侧身给他们让路。没事了,你们赶紧滚蛋吧!
  等他们都走了,东溟子煜去府学,上官若离送两个孩子去顾家族学。
  上官若离送了孩子,就去了真好吃点心铺子,到了中午的时候,二郎跟着千里马的车来了。
  上官若离意外道:“你怎么来了?今天不上课?”
  二郎笑道:“奶让我来给您和陈叔那边报喜,我娘昨晚生下了小七郎,母子平安。”
  上官若离喜道:“那可真好。”
  大丫听了,也是欢喜,“那咱们明天回去?”
  上官若离对二郎道:“你在这儿住一晚,明儿咱们一起回去,给小七郎洗三。”
  二郎笑道:“好!”
  看到有一车粮食来了,就跑去帮忙卸车了。
  大丫眉头微蹙,有些发愁,大伯家三个儿子了,三叔家两个儿子,就只有二房和四叔家只有一个儿子了。四叔有本事,又受宠,二房无论子嗣还是本事是最不济的了。
  翌日,上官若离一家,大丫、二郎和陈明东媳妇郑氏一起坐千里马的车回南溪村。
  钱老太满脸喜气,“诶呀,你们一起来了,亲家母,快里面请!”
  郑氏笑着恭喜道:“恭喜亲家添丁之喜,子嗣旺盛,大吉大利啊!”
  钱老太笑的见牙不见眼,“同喜,同喜,屋里坐!”
  上官若离去了屋里看了看李氏和小七郎,“大人孩子都挺好,好好养着。”
  李氏笑道:“这孩子,是个有福的。”
  孙氏算着一个碗进来,看到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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