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溟子煜主动跟秦恒介绍了千里马的业务范围和内容,跟着他在主街上挑了一处带院子的铺面。 容川的产业自然是最好的,靠街的门脸儿有四大间,可以隔出一间卖点心。 后面还有个大院子,有二十几间房,还有水井,非常方便。 但现在还开着书铺子,要五、六天才能空出来。 秦恒带着东溟子煜几个去府衙办文书,府衙的人都认识秦恒,二话不说,办的也相当快。 晚上住在了宸王府,跟容川、秦恒制定运营制度、管理制度、用人制度、财物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运营前先将各种制度制定好,做起事情来就会顺畅很多。 容川看着东溟子煜沉稳自信的侧脸,眸中升起了崇拜孺慕之意。 秦钟、秦恒也对这个农家学子刮目相看,怪不得能得到容乾和容川两位公子的看重,确实不一般,学识渊博,才思敏捷,思维缜密。 东溟子煜将马车的图纸给了秦恒,“这几天先做十辆大马车,十辆普通大小的马车,买五十匹马或者骡子,无需太好,温驯健壮即可。 一开始,大家可能不能接受,随着发展,再慢慢添置车马和人员。” 秦恒问道:“大马车需要两匹马,小马车用一匹马,为何要五十匹牲口?” 这问题容川就回答了:“往客户里送信件或者小件儿包裹,没必要用车的,骑马去就行了。 军中有退役的老马,可以便宜买一些。” 大家又商议了一些细节,才散了。 等东溟子煜、东有田和东有粮跟着下人去客房了,容川问秦恒道:“你可想到,在这件事里,还能做什么?” 秦恒还真没动脑子,此时敛眸一想,就是眼睛一亮,“若是真做大了,网络会铺满整个佑安疆土。 若是每条线都按上咱们的耳目……”容川稚嫩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对。 父王现在是太子,将来是要登基的,高坐庙堂之上可不能耳目闭塞,让那些大臣糊弄。 这个消息网,就交给你负责。 仔细挑选信任的人,安插在每条线路里。 银钱上倒不是最重要的,所以你无需在银钱上与东溟子煜斤斤计较,也不要觉得听他一个白丁调遣而委屈。” “属下不敢!多谢主子信重!属下定做好此事,不让主子失望!” 秦恒下跪磕头,一双虎目熠熠生辉,重新焕发了生机。 他曾经叱咤沙场,曾经为主子的护卫统领,断了右臂后,握不了剑,提不起枪。 尽管他练习用左手握剑,却已经没有什么战斗力,只能跟在父亲后面打打下手,做些杂事。 雄鹰折翅不过如此,他觉得自己成了个废物,只能得过且过罢了。 主子让他跟着东溟子煜经营千里马速运站,他还以为是经商的差事,没想到竟然有这般大事。biqubao.com 他知道消息网的重要性,自己这是被重用了。 容川点头,“起来吧。” 秦恒没起来,沉吟了一下,欲言又止。 容川笑道:“有话就说。” 秦恒压低了声音道:“千里马速运站实际上是咱们消息网的事,要不要保密? 属下的意思是……对太子殿下和大公子他们也保密,只是您一个人的产业。” 容川脸上的笑容敛去,小脸儿冷肃下来,威仪尽显,“你让我防着父王和哥哥,还是说……”秦恒忙道:“属下万万不敢挑拨殿下与太子和几位公子的关系,只是,皇权太能改变一个人了。 何况太子妃还有自己的子嗣,您自小吃的亏还少吗? 现在府里就暗潮汹涌,等太子登上大位,更加腥风血雨。 您即便是不争什么,也得保护自己呀。 您都要十三了,过个一两年就该定亲了,该为自己打算了。” 容川现在的人手,大多数是太子给的,还有一些是同胞大哥给的,现在对他是忠心,将来如何,还真不好说。 秦恒是他奶嬷嬷的娘家侄子,一家子都是他生母的陪房,是生母留给他的人,最是忠心。 容川经历这么多事,也有心计,这几年也经营了一些自己的人脉,不过他很低调,不显山不漏水而已。 沉默了一下,就道:“既如此,你选人就更要谨慎,务必做的严密些。” 秦恒一喜,意气风发地道:“属下遵命!” 翌日一早,东溟子煜就跟容川辞行了,容川要祭祀生母也就没留他们。 三人出了宸王府所在的大街,东有田才敢说话:“娘呀,太气派了,可吓死我了,这一天一夜,连大气都不敢喘。” “能在宸王府住一晚,也能炫耀一辈子了。” 东有粮来过,虽然没进去,但看了外面,也有思想准备,倒是没怎么大惊小怪。 东溟子煜淡笑道:“好好锻炼,将来还有机会去帝都呢,到时候去皇宫外转一圈儿看看。” 东有田和东有粮都点点头,眸中充满着对美好未来的希望。 他们不会空跑这一趟,照常采买些物资回去,还雇陈明东和陈明南给送回去。 陈家两兄弟虽然没上山,但在家帮了不少忙,家里没有壮劳力,两人里里外外地照应一点儿都没惜力。 容川他们来了,两人也没有巴结之意,看帮不上忙了,就告辞回来了。 “哎!东兄!” 东溟子煜正看着粮店伙计往骡子车上搬粮食,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循声望去,就看到顾凌云带着两个小厮从戏楼里走出来。 顾凌云一身紫红色广袖长袍,这种颜色,一般人压不住,可他却显得更加长身玉立,惊才绝艳。 东溟子煜示意牵着骡子的东有田看着,迎上去,抱拳道:“顾贤弟,好巧。” 顾凌云看看粮车,问道:“你不是回家去了吗? 又回来采买了?” 东溟子煜道:“家里开着点心铺子,隔段时间,就会来奉城采买。” 顾凌云笑道:“你家那点心着实好吃,小弟回京时得带些回帝都,孝敬父母和祖父母。” 东溟子煜笑道:“好说,好说。 不过,有些点心是新鲜着吃的,用冰镇着也不能超过三天。” 顾凌云道:“知道了,到时快马送回去便是。” 他说的轻飘飘的,好似很简单,可见家中非富即贵。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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