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皇子当政的时候,边境三镇就被北陵和西戎联军抢了去,还是景瑜登基后才夺了回来。 漠镇已经不是当初破旧的边陲小镇,现在扩大了三倍不止。 而且在漠镇城外的山下,新形成了两个村庄。 漠镇贸易市场形成以后,一些来这里经商、务工、逃难的人,没有银子在城里买房子的,就在城外的山脚下砍了树木搭了房子,住了下来。 时间长了,竟然形成了两个规模不小的村子。 这两个村庄算是建在北陵和大溟的国界线上,人员复杂,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因为是两不管的地界儿,治安也很差,时不时的出事。 上官若离决定先把这个两个村子的管理权拿到手,不然将来会成为北陵潜伏士兵和杀手的地方。 东溟子煜答应了,“不过,我们先摸摸漠镇内的情况。” 上官若离点头,“那明天,先去把带来的海货卖了。” 他们伪装成了商队,自然带了不少货物。 来到漠镇也没住在县衙,而是租了离白青青医馆很近的一处民宅,方便互相照顾。 好好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东溟子煜和上官若离打扮的像个商人似的,就带着暗三和暗四出门去了。 莫问和莫想是东溟子煜的贴身标志,这个时候,就隐在暗处当暗卫去了。 上官若离与东溟子煜也把自己当成了真正的商人,商量了一下,人生地不熟的,货物先不带出去,先把市场情况摸熟了,再拿东西出去卖。 要不然,扛着好几箱子东西在街上乱转悠,也不是个事儿。 虽然十六年前,在漠镇待过一段时间,也为它洒过热血。 但是,如今的漠镇已经大变样了,没有半点当初贫瘠、萧条的样子。 现在的漠镇,已经是边境最大的贸易城市,热闹繁华,气派了得。 各国的商人在街上徜徉着,一派繁荣昌盛的景象。 两人直接去贸易市场转悠,两人都穿的像农村暴发户似的,土豪土豪的。 这漠镇是贸易城镇,有钱人一抓一大把,别人看他们的目光,就有了点鄙夷和嫌厌。 东溟子煜情况还好,他长的逆天,再违和的衣裳也架不住他人帅,所以,看起来并不难看,反而多了一种冷傲商人的范儿。 两人转了几条街,终于找到了几家卖海产品干货的店铺。 进去一看,真的是琳琅满目,天南海北,什么货物都有。 其中就有卖海产品的,都是晒干的。 有些用体面的盒子装着,还罩上了透明的轻纱罩子,不让顾客们直接上手。 上官若离一看那盒子上的标志,这东西正是自己海鲜干货工厂的产品。 上官若离指着一盒子海参,问道:“这东西怎么卖?” 店伙计看她的装扮,像是买得起的,就报了一个价,“一百两银子。” 价格高得离谱!比出场价翻了二十倍不止。 店伙计一看上官若离的表情,就知道嫌贵,态度就不好了,赶人一般的道:“你们俩人去别处逛,漠镇卖便宜货的地方不少,不要挡着我们的店面,”上官若离:“……”她只是觉得自己东西在这里这么贵有些意外,是买不起的样子吗? 剩下还有几个卖海产品的店面,上官若离就没有开口,都是东溟子煜问价,打听行情。 走了几条街,进了数十个店铺,最后,两人心里都有了一些底。 在心里挑选了几家适合的店铺,决定明天有空的时候,就把货物拿过来卖,哪家价格给得高,就卖给哪家。 两个人都觉得兴致勃勃的,这种做商人亲自卖货的体验,还是第一次。 把海产品的销路搞定,上官若离拉着东溟子煜的大手,道:“我们去买点特色小吃尝尝。” 东溟子煜唇角微弯,“好!” 二人好久没有二人世界了,像这般手牵手的逛街更是新体验。 漠镇临近北陵和西戎,民风比较开化,女子出来经商、务工比比皆是,大街上拉手的青年男女也不少。 当然,这与景瑜在政策上号召女子独立也分不开。 上官若离指着远处一个卖七彩风车的摊子,“我们去给凌玉和明敏买两个风车回去。” 突然,街面上传来惊慌的声音。 “让让,快让让啊!” “快让让,我们要去医馆!” “听说白神医回来了,送去同济医馆吧!” “走,我们去看看。” 上官若离拉着东溟子煜去看情况。 大街上原本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间让开一条路来。 就见几个男人,抬着一个年青的壮小伙子,壮小伙子面目狰狞扭曲,被五花大绑着,只能头还能转动。 他疯狂的挣扎,挣扎不动,就用嘴咬人,还发出兴奋的吼叫声。 被咬的人哭号:“诶呀,咋咬老子,老子是你爹啊!你个混帐王八蛋的瘪犊子……”人群中有人唏嘘道:“还真的是疯了!” “这人肯定是上白山了。” 有不知情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啊?” 有那知情的人就开始八卦了,“嗨,你们不知道吧? 这几天疯了好几个了,据说是城外的那座白山上闹鬼,这些人都是从白山上疯的!” “呸!你个没见识的,哪有什么鬼? 人家大夫说了,是中了毒,中毒你们知道吗? 毒解了就好了。” “那中了啥毒啊? 会把人变疯?” “老子在这儿生活了半辈子了,也没听说白山上有让人发疯的毒,怎么这一年来,就总是有人中了疯毒?” 上官若离听到这里,心里一动,与东溟子煜对视了一眼。 二人回了住处,就派人去白青青那里打探消息。 白青青说确实是中了毒,是一种叫雪莲虫的虫子,咬了人之后,会让人产生幻觉,导致行为失常。 这种虫子生活在雪线以上,按理说现在都夏天了,伤者也没越过雪线,不应该伤到才对。 东溟子煜的政治敏锐度立刻让他有不好的预感。 如果这虫子放到百姓里,或者军队里,那会出现什么情况? 自相残杀,互相撕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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