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闫宇没有立刻就放弃,而是继续道:“欣宜,如果我说,我可以等你呢?” 顾欣宜在电话那头轻笑,“这不还是浪费你的时间么?闫宇,你应该找个适合你的女人结婚。” 闫宇家的情况,从前两人在吃饭的时候,闫宇都告诉顾欣宜了。 他家里的长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催婚。 而顾欣宜就算同意跟他谈恋爱,短期内也是不可能跟他结婚的。 况且,顾欣宜感觉自己只能把闫宇当个朋友,做男朋友的话,顾欣宜感觉他差点儿意思,而她自己也不太适合闫宇。 归根结底,还是有了傅清扬那个大漂亮在先,顾欣宜看所有男人都是凡人,包括如今那些当红的流量小生。 最终,闫宇没再坚持,两人道了别。 放下手机,顾欣宜看向窗外发呆时,她不由自主地就又想起了傅清扬。 想起刚刚在外面抱他时,那男人实在瘦得叫人心疼。 想起他坐在轮椅上,握着她的手,请求她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想着想着,顾欣宜的唇角微微上扬,她喃喃地道:“这次,你该珍惜我了吧?清扬哥……” * 霍云起吃了林染给他开的退烧药后,便一直在睡。 中午午饭的时候,万方芳来唤他,被他骂了一顿。 紧接着,他翻了个身,又继续睡去了。 他不愿意吃,万方芳也不再管他,后来便再也没来卧室打搅他了。 等霍云起醒来的时候,天都黑了。 他揉了揉眼睛,感觉身上都不适感稍微消减了一些,嗓子也没之前那么疼了,心情也稍微好了一些。 眼下,他才感觉到有点儿饿了。 于是他起身下床,来到厨房里找吃的,结果,厨房里连一颗葱都没有。 “万方芳,万方芳!” 他叫了几声,房间内回应他的,只有他自己的回声,万方芳又出去了。 没办法,他只好自己点了外卖。 饿到前心贴后背的时候,外卖终于到了。 结果,他才吃了两口,就又觉得没胃口了,直接丢进了垃圾桶。 这时,他的电话响了。 宋之远打电话来关心他的情况。 “我没事,感觉好多了,已经不烧了。”霍云起淡淡地道。 “那就好啊大哥,怎么样?大嫂给你准备晚餐了吗?”宋之远笑问。 霍云起语气不变,“她没在。” 宋之远顿了顿,道:“小年正在做晚餐,要么一会儿我给大哥送一份去吧?” “好。” 挂了电话,宋之远蹙眉想着心事。 江年从厨房出来的时候,看到他这副模样,上前关切问道:“之远,怎么了?有心事吗?” 宋之远回过神来,握住了江年的手,笑道:“没事,你多做一份饭菜,一会儿我给大哥送过去。” 江年一听很高兴,连忙道:“没事,我做得足够大哥和大嫂也一起吃的。” 宋之远摇头道:“大嫂没在家,只有大哥一人。” 江年了然,没再多问什么,转身回厨房忙碌去了。 不多时,两人便坐在餐桌边吃了起来。 这时,宋之远的手机响了,他收到了线报,汇报了万方芳今天一整天的行程。 宋之远越看脸色越阴沉,最终连吃饭的胃口都没有了。 不过他知道江年做饭辛苦,还是囫囵吞枣地将碗里的饭全都吃光了。 江年看出他有心事,八成是担心大哥,于是催促他道:“你早些给大哥把饭送去吧,他本来就生着病,还没人照顾。” 宋之远抱了抱江年,笑着道:“还是我们家年年好。对了,我父母又催婚了,你什么时候跟我回家见见他们?” 江年一愣,继而红着脸道:“什么时候都行啊,跟染姐请个假就好了。” “行,那等大哥病好了,你就跟我回家去。”宋之远说着,在江年俏红的脸蛋儿上亲了亲,提着餐盒便离开了。 江年站在原地,愣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 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前两天,他们之间还平淡如水呢,那相处模式就好像结婚二三十年的老夫老妻。 短短两天的时间,他们之间迅速升温,甚至直接发展到了谈婚论嫁这一步? 这也太神速了吧? 她忽然想起一个人——林染。 假如不是她,或许他们现在还是之前的样子,好像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朋友”。 于是,她给林染打了个电话,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 * 宋之远来到霍云起家的时候,他正坐在沙发上看财经新闻。 霍云起的脸色很难看,心情也不怎么样。 宋之远将饭盒放在他面前,笑道:“大哥,趁热吃吧!” “嗯。”霍云起打开饭盒,看到荤素搭配得当的饭菜,禁不住感叹道:“好福气啊之远。” 宋之远笑呵呵地道:“大哥,小年挺好的,我打算跟她定下来。” 霍云起颔首,“能定下来就赶紧定下来,免得夜长梦多。” 宋之远感觉大哥话里有话,想了想,还是把自己查到的东西拿给了霍云起看。 果然,霍云起看完暴跳如雷。 拿起电话便要给万方芳打电话。 宋之远连忙按住了他,“大哥,你先别冲动,你打算跟大嫂撕破脸吗?” “我早该跟她撕破脸!”霍云起怒道。 就在这时,门开了。 只见万方芳妖妖娆娆地走了进来,笑眯眯地朝宋之远打了个招呼,“二弟来了?” 宋之远连忙笑道:“大嫂回来了。” 这时,万方芳走到客厅,看到霍云起面前摆放的饭菜,笑道:“这是小年的手艺吧?真好,二弟你有福了。” 不待宋之远说话,霍云起冷冷地道:“你来做什么?” 万方芳一愣,继而蹙眉道:“这是我家,你说我来做什么?” 宋之远见状连忙解释,“大嫂,大哥身体不舒服,脾气有些差,你多担待啊,那个,我先走了。” 万方芳微笑着朝他点头,看着宋之远那匆忙遁逃的脚步,轻蹙眉心。 门才刚刚被关上,霍云起冷漠的声音便充斥着整个客厅。 “万方芳,我们分手了,你搬走吧,以后都别再见面了。” 万方芳愣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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